江蘇法爾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8 月27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的議案》。
據公告,2020年4月30日,公司與常州京江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京江”)、江蘇富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仁集團”)、中信環境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環境基金”)分別簽訂了《附條件生效的戰略合作協議》,公司與法爾勝泓昇集團有限公司、江陰潛龍在淵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江陰潛龍”)、富仁集團、中信環境基金分別簽訂了《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5月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引進戰略投資者並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47)、《關於與特定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公告》(公告編號:2020-048)。
鑑於監管政策要求及目前資本市場環境的變化,為順利推動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工作,公司經審慎分析並與相關方進行溝通,江陰潛龍、富仁集團、中信環境基金擬籌建和管理的私募投資基金共 3 名原特定發行對象不再參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認購。依據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於 2020 年 8 月 27 日與常州京江簽訂了《關於戰略合作協議的終止協議》、與富仁集團、中信環境基金分別簽訂了《關於戰略合作協議及股份認購協議的終止協議》、與江陰潛龍簽訂了《關於股份認購協議的終止協議》,上述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