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保監會依法查處五家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由 長孫秀芬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李延霞)記者4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民生銀行、浙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華融公司等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3.2億元。

針對民生銀行違規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沒合計10782.94萬元,並對8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浙商銀行通過違規發售理財產品實現本行資產虛假出表、同業投資接受金融機構回購承諾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款10120萬元,並對7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警告並處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廣發銀行面向不合格個人投資者發行理財產品投資權益性資產、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沒合計9283.06萬元,並對1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華夏銀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並引發較為嚴重後果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款110萬元,並對1名責任人員(已被判處刑罰)給予終身禁業的行政處罰,對6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華融公司違規收購個人貸款、違規收購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對該公司罰款2040萬元,並對2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銀保監會表示,在上述行政處罰案件中,銀保監會針對房地產融資、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等金融風險重點領域精準發力,督促相關機構完善公司治理、補齊內控短板、填補合規漏洞。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開展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繼續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防止亂象反彈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