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説張翰和古力娜扎,中心一向夾着一個鄭爽,離倒閉翰的鄭爽越來越火,而高調秀恩愛的古力娜扎和張翰一向不温不火,張翰拍的電視劇由於限韓令也被約束,要説古力娜扎為何這麼招黑,看了這幾張圖像,小編不用説你就理解了。
你若不信,看這兒 ,我的天帶了墊還能這麼,自己選的路,再露也得笑着拍完!張翰看完真的要吐血了。
古力娜扎花10億都刪不掉的照片,最後一張張翰直接吐血!毀三觀啊!!
不知道張翰和古力娜扎為何這麼招黑!橫豎小編真的就喜愛鄭爽,你們覺得呢,假如鄭爽和張翰在一起,張翰因該比這火。
藝人古力娜扎 視覺中國 資料
新浪微博用户劉某在個人微博中發文,稱“古力娜渣不要臉”,併發布古力娜扎“遺照”頭像,被藝人古力娜扎以名譽侵權為由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劉某在新浪微博個人賬號連續30日發佈聲明,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2520元。
原告古力娜扎訴稱,劉某通過其在新浪微博平台註冊的微博賬號於2016年5月12日至6月2日期間多次發佈誹謗、侮辱原告名譽的信息。劉某所屬侵權賬號發佈上述侵權信息時已有粉絲14.4萬人,截止目前擁有粉絲量已上升至36萬人,通過其侵權賬號發佈的上述信息被諸多網友瀏覽、擴散,嚴重降低了公眾對原告的社會評價,損害了原告的良好公眾形象,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被告劉某未到庭應訴及提交書面答辯材料,法院依法按缺席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劉某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參加訴訟,不影響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依法做出裁判。
綜合公眾人物的容忍義務、網絡言論相對隨意和率性的特點,併為網絡言論留下相對寬鬆的自由空間等考慮,涉案微博中涉及的“演技真的是爛到爆”、“太能炒作,博同情”等內容,雖用語含有貶義,令人不快,但未達到侵犯名譽權的程度,仍屬於法律上要求當事人應保持適當容忍的言論,不構成侵權。
雖然法院出於為涉及公共話題、公共利益的網絡言論留下相對寬鬆的自由空間等考慮,並未認定某些微博內容構成侵犯名譽權,但並不贊同網絡娛樂話題討論成為進行惡意人格貶損的平台,並反對借惡意貶損他人達到炒作話題、增加網絡賬號知名度的不當目的。藉機進行人身攻擊,發表惡意貶損他人人格的言論,對當事人進行侮辱、誹謗的,構成侵害他人名譽權。本案中,劉某在微博配圖等內容中,使用“古力娜渣不要臉”等表述,並附有原告遺照樣式的頭像。上述微博內容,在缺乏證據佐證情況下,意在對原告名譽進行惡意貶損、侮辱,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鑑此,原告有權要求劉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綜合考慮劉某的主觀過錯、侵權情節、影響範圍等因素,做出前述判決。
(原題為《微博內容涉侮辱、誹謗,古力娜紮起訴名譽侵權勝訴》)
(1970-01-01)
2017年9月11日訊,北京,9月11日,古力娜扎現身機場。古力娜扎身穿一襲及踝紅裙,搭配紅色包包和紅色手機殼,美豔大氣,吸睛十足,引迷弟遠遠痴望。娜扎托腮辦理登機,表情放空,盡顯軟萌性格。圖片作者:ALO/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朗朗晴空ofvy”:太難看了,和張翰一點也不般配
網友“periuisqte”:從不在娛樂板塊讚美過誰,因為不追星,但女明星中個人感覺娜扎最有氣質的一個。
網友“有態度網友06LdAj”:這些明星太過分了,走到哪都吸精
網友“娜時候遇見你”:青春有活力的娜扎,穿一雙平底鞋也能穿出範兒,好美
網友“歸謠Lay”:駕馭的很好,我穿起來絕對是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