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我和幾個朋友進行密室體驗時,意外撞破了額頭,流血不止。後來到醫院,裏外三層,3個小時才縫合好!”儘管事發已超過一個月,重慶的秦小姐向記者談及當天的狀況,仍是心有餘悸。
尋找蛛絲馬跡,找出兇手,破解謎題機關,逃出生天,恐怖、劇情、角色扮演……追求刺激的沉浸式體驗“密室”,已然成了當下許多年輕人休閒娛樂的“新寵”。然而,娛樂遊戲項目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危險,那真人版密室逃脱一旦出險,應由誰擔責呢?
據悉,秦小姐的傷口已快痊癒,花掉醫藥費4000餘元。對此,經營者願意承擔,但是後續修復傷口,預計還需要1萬元,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10月25日,記者從重慶江北區法院瞭解到另一起密室逃脱出險案,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雙方的過錯程度,法院確定經營者承擔事故70%的責任,消費者承擔30%的責任。
【案情回顧】
2019年8月20日,重慶市民劉某與朋友一起,來到江北區一家密室逃脱工作室參與主題遊戲體驗,劉某與朋友共計支付服務費2376元。遊戲開始之前,劉某與朋友在玩家入場須知上簽名。
入場須知載明:“為了保證玩家更好的體驗遊戲,主題內有真人NPC與玩家互動,存在一些看似暴力的劇情及表演,場內實景佈置,容易發生摔倒、碰撞、擦傷,玩家務必注意奔跑途中,不要撞牆。簽名表示您已經確認購買此次密室遊戲行程,並確認以上信息都準確無誤瞭解以及同意以上內容。”
遊戲中,劉某受到工作人員所扮演的真人NPC驚嚇,四處躲避,劉某不幸受傷。
2019年8月21日,劉某被送往醫院。後因雙方在賠償問題上分歧較大,遂起訴至法院。
【庭審過程】
重慶市科證司法鑑定所對劉某的傷殘程度、後期醫療費、護理時限、誤工時限、營養時限、傷病關係的鑑定意見為:劉某傷殘程度為十級;後期醫療費約需1萬元;護理時限為90日;誤工時限為180日,營養時限為60日;劉某本次外傷骨折與其重度骨質疏鬆症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為輕微原因,起促進、加重作用。
【審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遊戲經營者有義務向劉某提供服務及必要的安全保障。本案中因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同時,劉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選擇參加密室逃脱遊戲時,應當對遊戲及特點有一定認識,能夠預見可能遭遇的驚險場面,因此,劉某在遊戲過程中應盡到自身的安全注意義務。最終法院確定遊戲經營者承擔事故70%的責任,劉某承擔30%的責任。
以案説法
北京德恆重慶律師事務所李建律師認為,該案涉及兩大原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自甘風險”原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人責任。
“自甘風險”,就是行為人自己甘願承擔某種風險。安全保障義務是公眾場所或公共設施管理人的一種法定義務,承擔的是過錯責任。
主審法官告訴記者,本案中,遊戲經營者已經採取了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但仍存在安全保障義務履行不到位問題是導致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劉某明知遊戲的危險性,在遊戲過程中亦有疏忽,應當承擔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