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起訴網店獲賠
鞭牛士 7月6日消息,企查查APP顯示,楊冪與石獅徐寅貿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佈,文書顯示,被告未經原告楊冪允許,於其網店(店鋪名稱:pinkavril旗艦店)上,銷售多件“楊冪同款”衣服,並使用載有原告楊冪肖像的不同圖片16張,共計使用29次,作為廣告物,為其自身及其所售賣的產品進行商業廣告宣傳。
法院認為,該行為侵犯了楊冪的肖像權,最終判定被告連續90日公開道歉,並賠償原告楊冪經濟損失30000元及合理支出費用150元。
鞭牛士 7月6日消息,企查查APP顯示,楊冪與石獅徐寅貿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佈,文書顯示,被告未經原告楊冪允許,於其網店(店鋪名稱:pinkavril旗艦店)上,銷售多件“楊冪同款”衣服,並使用載有原告楊冪肖像的不同圖片16張,共計使用29次,作為廣告物,為其自身及其所售賣的產品進行商業廣告宣傳。
法院認為,該行為侵犯了楊冪的肖像權,最終判定被告連續90日公開道歉,並賠償原告楊冪經濟損失30000元及合理支出費用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