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限薪令”執行難,合同糾紛泄露明星工資,4部影視劇片酬2個億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娛樂

近日,華策影視與夢都影業因為一份價值2億的合同產生糾紛,華策影視以2億元的片酬與夢都影視及該公司核心藝人張若昀達成合作協議拍攝4部影視劇,即每部影視劇片酬為5000萬元,並且華策影視先行支付1.5億元,隨後華策影視向張若昀提供影視項目,卻被張若昀拒絕。

華策影視隨即將夢都影視告上法庭,並且要求返還剩餘的1.4億,並且還要求其支付違約金,法院最後裁定夢都影視和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

就在消息發出後不久,張若昀在社交平台給出回應:“沒簽過約,未曾收錢”,張若昀的意思表達的已經非常清楚了,自己沒拿到錢,也沒有簽約,這事情與自己無關,顯然這是夢都影視與華策影視的糾紛,而夢都影視的歷史股東有張建和張若昀,據百度百科資料顯示,張建就是張若昀的父親。

至於簽約沒有,還是收沒收到錢,兩人父子關係是否涉及連帶關係,法院會給出公正的判決,但是有一點,這次合約糾紛牽出了天價片酬,4部影視劇2個億的片酬,這點確定無疑,即便張若昀沒有簽約,但是出資方確實肯為4部影視劇付2個億的片酬,每部影視劇片酬高達5000萬,由此可見明星依然是高工資。

根據前段時間推出的影視劇“限薪令”,一部電視劇每集投資最多400萬,而男女主角最高各佔片酬的10%,假設一部電視劇拍攝50集,每集400萬,總投資約為2個億,10%來算就是2000萬人民幣,這是最高片酬,就算拍攝100集也不過才4000萬片酬,這還多1000萬的片酬,敢問國內那部影視劇能拍攝100集,一季多的也就50多集,一季100集的電視劇目前還相當少見,比限薪令中規定的片酬多了一倍還要多。

假設張若昀簽了協議,也履行了合同,那麼天價片酬確定無疑,恐怕也沒人知道這些信息,大家相安無事,心照不宣,而影視劇“限薪令”就形同虛設一樣。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其實明星對“限薪令”有很多方法可以避開,比如成為股東,或者加盟某影視公司藝人,作為股東可以享受分成,作為簽約藝人,公司也可以通過合理避税的方式同樣得到高額片酬,5000萬一集的片酬,確實讓很多人見識了娛樂行業的高薪,普通人恐怕終其一生都很難賺到這樣數目的工資,也難怪當下的年輕人紛紛報考藝校,一旦成名,“錢”途無量。

雖然推出“限薪令”有助於影視行業發展,但是影視劇依然是賣方市場,明星顯然有定價權,張若昀隨着《慶餘年》的成功播出,已經成為炙手可熱的知名演員,身價更是水漲船高,單純的限薪令恐怕難以限制。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張若昀還是非常熱愛演藝事業,愛惜羽毛的同時絕不接爛片,也不想走偶像派道路,更加註重自己的口碑,他不簽約的決定,也給很多剛剛進入演藝圈的年輕人樹立了一個榜樣,爛片給2個億也不演,這就是一個演員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