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丁真、遇見丁真、丁真笑?91件“丁真”相關商標註冊申請被依法駁回
本文轉自【人民網】;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通告,91件“丁真”相關商標註冊申請被依法駁回。駁回理由認為有些是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也有些申請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由此可見,相關部門嚴厲打擊惡意註冊商標行為的立場堅定。
甘孜藏族小夥丁真走紅網絡後,惡意搶注商標者紛至沓來,既有以“丁真”為名直接申請,也有“我愛丁真、遇見丁真、丁真笑、丁真小哥”等相關申請。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由來已久,屠呦呦、寧澤濤、姚明等家喻户曉的名字,都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中槍”。惡意搶注商標的背後是相關申請人為獲取經濟利益不擇手段。據報道一家申請“丁真”商標的公司,還未獲得授權,就開價18.8萬元進行炒賣。申請註冊商標的初衷是為了商業使用,而不應用來炒作牟利。多年來呈現出的跟風搶注亂象,與註冊商標本意已然背道而馳。
除了“傍名人、蹭熱點、搭便車”,惡意搶注還在不斷花樣翻新,有些申請人通過不正當手段搶注電商平台上被用於描述商品的關鍵字、網絡熱詞、網紅店鋪名等內容,然後索要高額授權費、賠償金。這些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已向新興互聯網產業、數字經濟領域蔓延。
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已經嚴重地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不能任由其發展下去,必須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針對愈演愈烈的惡意搶注亂象,需要監管部門積極作為、規範市場秩序,像駁回丁真被搶注商標這樣主動出擊。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就曾表示,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和囤積行為,同時完善商標審查制度,提高商標工作標準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對於企業、代理機構等惡意搶注的行為,監管部門還應設立黑名單制度,將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把所謂的“職業搶注人”攔在門外。對那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搶注行為,不僅要駁回其註冊申請,還應依法予以處罰。2020年,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惡意搶注“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的申請人及代理機構予以處罰。對申請人和代理機構分別處以1萬至8.5萬元不等的罰款。
當然,權利人也需要提高警惕、強化保護意識,及時運用法律手段,依法提起商標侵權異議、無效等程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此外,抵制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還需要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升,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唯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和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才能讓商標“用而不炒”,迴歸其應有的商業使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