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不端、涉黃涉毒、天價片酬、偷税漏税、虛假代言……少數演藝明星的劣跡行為被集中曝光,引發公眾熱議。有關部門隨即展開系列治理,嚴格懲處劣跡藝人,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獲得多方肯定。
作為公眾人物,藝人的失德言行傳遞了不良价值觀,給青少年錯誤示範,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一定程度上還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傾向,污染了文藝生態。這部分藝人理應受到行業抵制、市場拋棄和法律制裁。
文娛從業者的言行關乎社會風尚,應儘快形成行業新風。針對流量至上、“飯圈”亂象、違法失德等文娛領域突出問題,關鍵是要落實好已經出台的多項制度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並致力於建立長效工作機制,規範市場秩序,遏制行業不良傾向,儘快讓文娛領域天朗氣清。
記者:徐偉 李紫薇
新華社音視頻部製作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