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譚談交通》突然下架,原創者面臨千萬賠償?涉事公司被曝,6月起60次起訴開庭…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娛樂

近日,#譚談交通全面下架##譚喬稱或將面臨千萬索賠#等話題詞接連登上熱搜。

7月10日,《譚談交通》欄目主持人譚喬發佈微博稱,該欄目視頻被下線並可能面臨千萬賠償。譚喬在微博中寫道,“真是好手段。”有網友表示,版權是電視台的,即便是譚喬本人沒有經過電視台上傳,也算違法。但也有人評論道,“原創成被告,什麼人啊,普法節目也不放過。”

《譚談交通》到底為什麼下架?説他侵權的公司又是什麼來歷?

主持人譚喬突遭維權

在譚喬發佈的微博視頻中,他稱由於《譚談交通》從去年開始進一步火爆出圈,有人看中了其中公益普法之外的商業價值。譚喬表示,有一家叫做遊術的公司放話,要通過《譚談交通》的視頻,全網索賠數千萬元

據中新財經報道,譚喬表示,目前嗶哩嗶哩平台(B站)上,所有的二創UP主,或者剪輯轉發任何有關《譚談交通》視頻的UP主都被強制下架,理論上都不能再發布《譚談交通》的片段、剪輯、音頻,或者評論等等。譚喬認為,“B站清理完畢以後,作為成功的案例,對方會一個平台、一個平台地進行清理。”

據瞭解,譚喬在B站上發佈的視頻已經從300多個縮減到了80個。此前,廣為人知的“二仙橋大爺”視頻播放量超過2000萬,現在也已在B站下架。

而對於他本人面臨的賠償,譚喬表示,面臨賠償的第一個原因是遊術公司投訴他侵權。面臨賠償的第二個原因,就是有一些商業的合作,他個人面臨的無法正常履約,而導致的一些賠償。譚喬認為,目前《譚談交通》誰是版權方,或者誰擁有多少比例的權益,還需要權威的機構來認定。“當初製作《譚談交通》,沒有任何個人或者任何機構簽訂了這種合同或者協議。那原創者就是我譚喬自己,而且這個視頻記錄方他就是一名攝像的記者。”

譚喬表示,他很想搞清楚在新著作權法實施以後,他是否享有應當的權利,而視頻記錄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創作者進行索賠。而對於未來,譚喬表示,以後還是會繼續做《譚談交通》宇宙的相關內容

公開資料顯示,《譚談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檔寓教於樂的交通警示類節目。因為其貼近大眾的節目特色和詼諧幽默的主持特點,贏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評。其中很多期經典節目,在全國各大電視台轉載,受到了熱烈的關注。

成都廣播電視台回應版權問題

對於《譚談交通》的版權問題,7月11日,上游新聞通過知情人士獲悉,向各視頻網站主張版權、要求節目下架的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已經從成都廣播電視台獲得了《譚談交通》的節目版權,“維權於法有據”。

成都廣播電視台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電視台長期以來沒有對《譚談交通》節目主張版權權利,“並不代表着任何個人可以隨便侵權。”

知情人士向上遊新聞記者提供的成都廣播電視台版權聲明顯示,成都廣播電視台都市生活頻道(CDTV-3)為《譚談交通》所屬的《平安成都》和《紅綠燈》欄目的製作單位,“本單位擁有《平安成都》欄目、《紅綠燈》欄目以及《譚談交通》板塊的全部著作權,若上述欄目出現任何版權問題,由本單位全權負責”。

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的成都廣播電視台和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授權書則顯示,“成都廣播電視台將《譚談交通》的所有著作財產權以及將上述權利的轉授權權利,以及將上述權利許可第三方進行分銷的權利轉授給遊術文化”。其中,該協議特別註明了包含賠償權,“上述權利均為不可撤銷的權利。”

據報道,有版權法相關專業律師表示,雖然與公眾的樸素情感相違背,但譚喬作為參與《譚談交通》節目的創作人員,在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確實對於《譚談交通》的著作權不享有任何權利,其對於《譚談交通》節目的商業利用,均屬於侵權行為。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則向北京商報分析稱,因目前無法得知《譚談交通》創作背後的更多信息,因此無法判定著作權歸屬。如果是一檔電視台節目,著作權歸屬於電視台,在這一情況下,主持人為參與創作方,是工作人員,而不是著作權人,當然也要看雙方的合同約定。而若完全為個人原創,不牽扯他人的作品,製作者便是著作權人。而與著作權相關的認定,均需要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判定

據媒體報道,成都廣播電視台內部人士表示,長期以來成都廣播電視台對於《譚談交通》的權利沒有進行任何主張,“但並不代表着電視台方面對於著作權的放棄,譚喬個人通過侵權的行為長期以來獲取了大量的利益,這是公認的,並不代表着任何個人可以隨便侵權。”

該人士也表示,目前對於電視台方面依法維權所產生的輿情,該台內部已經注意到了,正在進行進一步分析、研判。

7月11日晚間,成都廣播電視台委託四川君盛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成都廣播電視台在聲明中稱,相關維權工作授給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維權僅針對未經許可而進行不當獲利的公司經營主體,並未針對任何個人,更不存在對個人“索賠千萬”的情況。

指譚喬侵權公司6月起60條開庭公告

譚喬口中的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到底是什麼來歷?

天眼查APP顯示,涉事公司“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法定代表人為張宇航。該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教育管理;教育信息諮詢;(不含教育培訓及課外輔導服務);企業管理諮詢;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會議及展示展覽服務;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佈(不含氣球廣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房屋中介服務;市場調查;知識產權服務等。

據報道,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從6月至今有60餘條侵權相關開庭公告。天眼查彼時顯示,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他人或公司的開庭公告”共有61條,B站、咪咕、小紅書、搜狐、優酷等均成為被告。另外,該公司共有86個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相關案件。

而目前,天眼查則顯示,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他人或公司的開庭公告”在天眼查顯示為共有60條,目前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相關案件也已顯示為85個

對於涉及《譚談交通》的起訴,有公司法人曾向上遊新聞反饋,自己所在公司就曾因轉發播放《譚談交通》節目被告上法庭,最後花5000元和解。7月11日,四川射洪某廣告有限公司法人陳星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他們公司因轉發播放《譚談交通》節目,被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起訴,最後雙方和解。陳星説:“估計很多公司都覺得怕麻煩,也會選擇和解,下架《譚談交通》視頻節目。”

值得注意的是,公開信息顯示,涉事的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50萬元,而該企業2021年度報告信息則顯示,公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金等五險的職工人數為0。對此,北京銘盾律所胡曉鋒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如公司實繳資本為0,社保繳納的職工人數為0,無實質經營,則不排除這個公司是“空殼”的嫌疑。

另有媒體根據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所登記的地址,在7月11日上午進行了實地探訪,發現這裏正在經營的是一家臨街服裝店,樓上三層均為居民自住。服裝店老闆告訴表示,她在此地開店已有四五年,在此之前這裏是一家房屋中介,她從來沒有聽説過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這家店鋪的房東也表示從未聽説過遊術公司,也未將房屋對其出租。附近多家開了多年的商鋪老闆也表示,並未聽説過遊術公司。

此次事件發生後,北京商報記者多次致電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但對方電話均為“您所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同時,記者也聯繫了譚喬方面,但截至發稿,暫未得到回應。


編輯丨汪乃馨 綜合北京商報(記者 鄭蕊)、中國新聞網、上游新聞、極目新聞、微博@譚喬、成都商報

圖片丨譚喬微博視頻截圖、上游新聞客户端截圖、嗶哩嗶哩截圖、天眼查截圖、微博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