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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振海曾是西安“道北”黑道熟知的“老大”。1986年10月20日,他在小寨東路一家屬院公然持槍殺人搶劫,這個殘暴的傢伙躍入了普通西安市民的視野。“犯罪分子持槍殺人,這在西安市建國以來還是沒有的!”西安警方為之震驚,與其展開了一場歷時3年多的驚心較量,也給西安人留下了那段難忘的“嚴打”記憶。
悍匪魏振海
這是1990年的1月30日,一度讓西安市民談之色變的暴力搶劫殺人犯魏振海越獄兩年後再度落網。兩個月後的3月20日早晨,在省體育場舉行公判大會後,這個在“道北”“成名”多年、揹負11條人命的26歲罪犯,作為當時西安最大暴力犯罪團伙頭目與其同夥謝峯、王玉安、郭公道等人,在北郊草灘被槍決。沿長安路北行遊街,數以千計自發趕來的市民,都想看看這個外號“小黑”、膽敢向公安挑釁的兇徒的真面目。市民閆德開清楚地記得,押在死刑車上的魏振海端平着頭,面無愧色,依舊一副囂張的模樣。
一流的悍匪
要講的主人公就是90年代初威震江湖的魏振海,據説當年魏在道上的名聲極大,去雲南避禍的時候當地幾個大毒梟親自迎接,風頭十足。此人因為在飯館裏與人口角,追出幾百米用板凳殺了平生第一人。在犯下數起命案後被西安警方擒獲,眼看死刑沒跑,在押放風時,偷了獄警的鉗子,用布條繫住垂在糞坑裏,配合揀來的鋸條,把窗户上的鐵欄杆和腳鐐手銬一一鋸開,為了避免閃亮的鋸痕暴露越獄意圖,每次鋸完,都用泥巴和布條顫上。這樣用了數週的時間,殺人犯魏振海成功越獄,整個古城為之震動,頗有點肖晟克救贖的味道。
出獄後的魏振海,經常對手下的兄弟説,我們就是吃了沒文化的虧――根説,此人在越獄前,還在牢裏裝模作樣的學習過日語。不過對文化的重視並沒有拯救魏振海,西安警方隨即展開撒網抓捕,根據舉報,8處民警在某居民樓內將魏堵住――魏掏出勃朗寧手槍抵抗,結果手槍掉了鏈子。
1990年,西安悍匪魏振海被捕時所使用的是購自雲南的M1910,當時西安警方二次抓捕魏犯,魏用1910頂着幹警朱瑞華的眉心射擊,幸好遇上一顆臭子,朱瑞華死裏逃生,順勢拿下了名動一時的魏振海。
魏振海外號:黑子手段極狠!屬於殺人不眨眼類型,對他來説殺警察都是小事,殺老百姓更跟殺雞一樣,魏振海絕對是暴力型犯罪的代表人物無論從膽量手段名氣影響等方面都是全國近10年來別的暴力犯罪沒法類比的,唯一可以跟他齊名的也就只有悍匪張君了。
話説當時西安城大了,出來混的不在少,西安東郊一帶綽號“老八”自認為混的不錯,酒後狂言要滅了“小黑”(魏的綽號),魏得知後,不久就帶了兩三個“兄弟”揣着刀斧直接到了“老八”的老窩,此時“老八”正和一幫朋友喝酒,他做夢也不會想到魏會只帶幾個人自投羅網,魏和他的兄弟用刀斧逼住他人,上前把“老八”打翻在地,一頓爆打還不解恨竟然不顧在場所有人求情,當場用匕首把“老八”的腳大筋給挑了,此事在道上一傳出,道上是驚恐憤悶一片,當地人説:硬不過金剛,狠不過小黑啊!從此後在西安魏稱第二就沒有人敢出其一,魏後來殺人被警察抓住居然還能跑了,然後繼續殺人,在當時西安可以説影響很大,但是魏也是人,他的力量還是沒法跟公安相比,最終他走向刑場他的同夥被槍斃前都在那懺悔惟獨他沒有這點我很佩服。
犯罪類型:暴力犯罪型名氣指數:9.5,影響指數:9.5 ,英雄指數:9.5數:10犯罪指數:10
魏振海的悍匪之路
1,心狠手毒,膽大妄為
魏振海,綽號“小黑”,27歲,原籍山東聊城。暴力犯罪團伙,搶劫、殺人、販毒等無惡不作。魏家兄妹8人,他排行老五。少年時的魏振海,聰明但不好學,常與同學打架。到了中學,常糾集一些地痞惹事生非,很快就成了一霸。在校外也是一害。在其16歲時,學校看大門的老漢不讓他們進校擾亂,他竟掏出刀一手將這老頭砍了7刀,造成重傷害,也因傷害罪判5年徒刑。
服刑期滿後,他不但惡習未改,反而更加兇殘。1985年6月,剛剛出獄,就夥同金林、張謹玉在西寧火車站商埸盜竊價值4萬多元的冬蟲夏草等中藥材,在西安市銷髒得1.8萬元。為了避風,逃到河南許昌,在小飯館為了爭一條凳子殺死一人,重傷一人.在峨眉山因為瑣事將張謹玉推下山崖.之後,他流竄到社會,糾集出獄的“難友”多次搶劫。
魏振海智商極高,熟讀法律,馬列主義和毛選.還在牢裏學習過日語.平時裝得很有文化的樣子,常穿一中山裝,上衣兜裏插兩隻鋼筆,知道大隱隱於市的古訓,常常唸叨一句孫中山的名言:愈挫愈奮。組織了一個團伙,口口聲聲組織長組織短的教訓手下,規定組織嚴禁貪污腐化,嚴禁搞女人.出獄後的魏振海,在西安火車站、尚儉路、太華路等一帶織就了一張進可作案、退可藏身的“黑網”,他也成為這些地區的“閒人”首領。魏在道上的名聲極大,去雲南避禍的時候當地幾個大毒梟親自迎接,風頭十足。
魏振海不僅心狠手毒,膽大妄為,而且陰險狡詐,工於心計。他居無定所,行無定蹤,就是在路上碰見他的哥兒們,談話也不會超過5分鐘。由於他的詭秘,加上他那一夥小兄弟們的掩護,警方几次追捕都漏網。一次他們從雲南買槍回來,到郊外河灘試槍,魏振海突然將槍口指向一個手下,就要開槍,那個手下忙求饒,再加上其餘人拉住,那個手下撿回了一條命。
2,冒充警察持槍殺人
魏振海留給那個年代西安人的記憶很難抹去。破案後,公安部以此題材拍攝了紀實片《西安大追捕》,真實還原了這個暴力犯罪團伙被搗毀的始末。除了罪犯,市公安局所有參與此案的幹警全部真人出演。那種真實感,曾讓魏振海的扮演者左運學叫苦不迭:“真把我當犯人抓呢,扭得人胳膊都快折了!”
左運學把這種真實歸結為刑警本能,“你只有面對這些幹警才真正體會到,那已不是職業病的表現,而是一種應激反應。”因為那些地點、那些罪犯連同他們的名字早已深入警察的骨髓,“任何一個熟悉場景的刺激,都會讓幹警們墜入無法跳脱的回憶裏,那裏是生與死的較量,必須全力去戰鬥。”
這場回憶始於1986年10月20日下午。時間是下午1時50分,小寨東路某家屬院。女主人廖葦麗掏鑰匙開家門,鎖芯卻是壞的,“咋回事?”推一推,門後似有重物頂着。她反覆敲打,門開了,眼前是一個“大蓋帽”,“我們是公安局的,你男人犯了事,我們來調查……”突然,身後一張大手捂住了她的嘴。
捱了數十刀,廖葦麗奄奄一息地倒在血泊中。前來串門的孕婦魏文華一進門還來不及慘叫,頭部就吃了一槍,癱軟在地。
“犯罪分子持槍殺人,這在西安市建國以來還是沒有的!”案發後,西安市公安局緊急召開會議,時任副局長的劉平坐不住了。持槍殺人並搶走3.6萬元鉅款,歹徒還穿着警服冒充公安。“案子能不能破,是對公安機關戰鬥力的一個考驗,關係到我們的形象和聲譽!”
就在公安機關展開偵破的同時,西安再現槍案。蓮湖區曹家東巷發生傷人案,兩兄妹受傷,歹徒逃離時公然向圍追人羣開槍。兩個月後,北郊炕底寨又現殺人碎屍案,牽涉三條人命。當時社會上對這起碎屍案傳得很玄乎,傳言“六條腿還是一順順”,言外之意殺死的其實是六個人。
3,生死卧底初擒“小黑”
在犯下數起重大命案後,西安警方苦苦追查,在1987年6月30日,終將其擒獲,判為死刑。
“這個案子如果不了結,確實沒臉向老百姓交代!”現任西安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的賀鍵這樣説。當年23歲的他,被借調到市公安局預審處,秘密協助科長梁培勤查辦此案。
魏振海和賀鍵一樣大,當時也是23歲,山東人,綽號“小黑”,住太華路環建新村一帶,在“道北”黑道頗有影響。隨後,對魏振海關係網的摸排初見眉目,儘快“打入敵人內部”,沒有人比賀鍵更合適。
“第一,絕對不能到局裏來;第二,見到熟人儘量避開,假戲要真演;第三,這事不能對任何人講,包括家人。”臨行前,預審處科長梁培勤這樣叮嚀,反覆強調“和你打交道的是個殺人不眨眼的魔鬼,你處處要小心!”賀鍵領命,打入“道北”黑道成了一名“卧底”,“那等待時機的日子真是在玩命!”
當時私倒摩托是個很紅火的生意,但被工商禁止。賀鍵以土門工商所公務人員身份,幫魏振海的一個死黨要回了兩輛本田145摩托。那個年代,社會閒人能結識公務人員,是“很有面子”的事。“他們知道我路子野得很,隨後又給他們辦了幾個賣煙的營業執照,很快成了朋友。”
取得信任後,賀鍵終於見到了魏振海。他回憶説:“將近一米八的大高個,總收拾得很乾淨,沉穩而斯文。我們只見過幾次面,沒説過話。這人很謹慎,暗地裏他向手下打聽過我的底細,多疑。”
時機一等就是半年。1987年6月30日,賀鍵獲知消息,上午9點魏振海要在尚德路一夥計的小店出現,相約去給一個兄弟報仇。當日一早,警方就在火車站及周邊設伏,二三十名便衣中就有賀鍵。他和雁塔分局刑警隊的雷海東、孫存彥在長途汽車站蹲點。一直守到中午12點,魏振海終於現身。
便衣警察從不同方位向小店逼近,尚未察覺的魏振海正在喝水,被練過武術的孫存彥一把拽住絆倒,抽走腰間的槍,在其背後,賀鍵還搜獲了一把尖刀。魏振海的弟兄們以為是仇家先發制人,抄起斧頭和便衣圍打起來。雷海東急了,朝天鳴了兩槍,那夥人傻眼了。被押上警車,魏振海一眼瞥見賀鍵,才知道他是“卧底”。“等着,出來後滅了你全家!”賀鍵忘不了那陰冷的眼神和惡語。
4,亡命越獄
“你們翻開美國法律、英國法律看看,沒有證據是不能定罪的!槍是在我身上,但我只是防身,沒用它幹壞事。”面對警方審訊,魏振海振振有詞。
“通過技術鑑定,‘1020’大案就是用這把槍殺的人!”梁培勤給他下馬威。
“我只能保證槍不在我手裏。再説,我為什麼要殺人呢?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因為你愛錢!”梁培勤怒不可遏。
“我從來視金錢如糞土,你這人太粗魯,我從不跟粗人打交道。”魏振海一直在胡攪蠻纏,直到看到鐵證才閉嘴。
魏振海被關在西安市某監獄的5號牢房,上戴手銬,下拖腳鐐,躺在特製的死刑犯牀架上。等死的魏振海鬧起絕食,牢房裏有管教幹部派來的兩名輕刑犯,為他喂水餵飯,並防止他自殺或行其他不軌之舉。沒人能想到,一把監所人員不小心落在院裏的鉗子,讓這個25歲的死刑犯於1988年3月28日越獄。
按規定,收監的人犯都必須解下褲帶、鞋帶,去掉衣服上的金屬飾物,為的是防止犯人自殺自殘。一天,武警戰士打開號子,對監舍進行例行檢查。不巧的很,剛查到魏振海所在的號子,隔壁的犯人就發生了激烈的毆鬥。戰士們聞聲前去制止,一位入伍不久的新戰士竟在忙亂間把帶進來的鉗子掉在了地上。魏振海一把將鉗子抓到手,拴在布條上,吊在茅坑的木板下面。後來,戰士發現鉗子丟失,雖經多名戰士裏裏外外挖地三尺找了多遍,也沒能找到。
一天夜裏,魏振海向這兩名犯人謊稱自己有100萬鉅款,放在廣州市白雲區越秀路某某號一個朋友家裏.自己今生今世無法享用了,就給你們。你們出獄後,就立即到廣東找我那位朋友,將那筆鉅款分了.兩犯人就讓他寫個字據,魏振海説打開手銬才能寫.隨後,每到夜深人靜,魏振海就開始了他的工作。他先用鉗子從鋪板上起下兩枚大鐵釘,又用鐵釘和鉗子撬砸腳鐐,砸開後再用布條纏好,用泥巴糊住。兩名犯人在他的威逼利誘下,每天晚上都搭着人梯鋸着窗上的鐵條。同監犯人都知道魏振海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神,誰也不敢向看守人員報告。他們的越獄準備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有條不紊地進行着。
1988年3月28日凌晨3時許,眼看一切準備就緒,時機已經成熟。魏振海手執鐵鉗,指揮兩名犯人用被子撕成的布條把同號人犯一一捆綁起來,堵住嘴巴。他們用力拉斷窗上的鐵條,一個按一個地翻了出去。鐵窗外正好是一排平房,恰在哨兵視線之外。他們彎着腰,沿平房屋頂走到盡頭,跳進一所豬圈。隨後,又找到一架施工用的竹梯,將它靠在高高的牆上。
魏振海躲在陰暗處,尋覓着越獄路線。四周是5米多高的圍牆,上方還有高壓電線,兩手空空是沒有希望逾牆逃跑的;監獄的大鐵門緊鎖着,但旁邊有一扇側門卻可以出入。門口不可能沒有戰士執勤,溜出去的希望也微乎其微。但覆水難收,只能拿這條已不屬於自己的性命再搏一把,以求一逞。硬着頭皮走到大門,居然一個人都沒有。當夜值班的新戰士小吳,因為首次獨立上崗,不免有些緊張。夜深人靜,他更是不敢掉以輕心。忽然,他發現監牆西北角的探照燈不知什麼時候熄滅了,形成一大片陰影。他徑直地走過去,一扭頭,看到有三條人影走出了大門。
小吳趕緊跑到哨樓,打電話向當晚值班的管教幹部做了報告。管教幹部接到報告後也很緊張,趕緊來到監區,首先就去察看5號監房,因為裏面關押的是臨刑的死囚。打開手電,死刑犯還靜靜地躺在牀上———忙中出錯,他沒意識到另外兩輕刑犯已不知去向,更沒有進去識別一下,殊不知狡猾的罪犯在逃跑前恰恰在牀上做了一點“偽裝”,玩了一個“空城計”。不久,被捆綁的人犯掙脱開來,發出了喊聲。那天是週六,大雨。凌晨6點多,巡邏人員發現關魏振海的號子空了,鐵窗被撬開,院內電網上搭了牀棉被,顯然是越獄了。
看守人員當即鳴槍,全體武警和幹警立即行動,一方面報告上級,一方面以看守所為圓心,在警犬的帶領下迅速向四面八方搜索。劉平局長在家裏接到報告,當即命令刑警、特警和武警指戰員,以及市局機關全體公安幹警立即行動起來,全面封鎖一切交通要道,加強對機埸、火車站、汽車站的控制,務必把魏振海堵截在西安市。
天剛麻麻亮,所有警力已經按時按地佈署完畢,整個西安市就象一隻密不透風的鐵桶,連只蒼蠅也甭想飛出去。兩名犯人很快落網,但是魏振海在眾多道友的幫助下,消失得無影無蹤。
省公安廳迅速成立“緝捕指揮部”,並上報公安部,全國通緝,但魏振海消息全無。案子拖了一年多沒破,並且一點線索都沒有,以致經常發生抓錯人的事情,西安人民談小黑(魏振海小名小黑)色變,辦案警察更是壓力重重,負責此案的王愛軍精神幾乎瘋狂,因為小黑説過要殺他全家。
直到1989年11月25日再次作案。
在那一年多的時間裏,僥倖逃過一死的魏振海更加狂妄,只有“幹大事”的念頭能讓他亢奮。“之前咱吃了沒文化的虧,接觸的弟兄檔次太低了,成不了大氣候,要幹就幹大事,讓‘刀子’(警察)看看。”他夥同謝峯、王玉安、郭公道等人成立了犯罪組織“星火聯合體”,自己主管“政治思想工作”,讓王、郭負責“搞經濟”,去雲南邊境買槍、販毒。他常對手下強調,幹大事要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還有模有樣地大談《資本論》,“馬克思説過,資本的原始積累是血淋淋的”,讓王玉安等粗人聽着矯情。而這個組織所謂的“原始積累”,瞄準的就是第一批富起來的個體户和商人。
在銷聲匿跡整整20個月後,魏振海突然在一起震驚全市的特大殺人搶劫爆炸案中露出端倪。1989年11月25日,四名案犯竄入個體户嶽德林家中,殺死嶽德林,殺傷其妻。當幹警前往抓捕時,又被罪犯扔出的手榴彈炸傷。四犯殺人爆炸後,搶走現金13.8萬元。西安市刑偵部門認定此案系魏振海及其同夥王玉安、郭公道、謝峯等四犯所為。
5.再擒魏振海
那一陣子民間傳言四起,“今兒有人説在南郊見了,明兒有人在西郊撞上了,心總那麼揪着!”市民閆德開當時是賣服裝的個體户,比一般人更神經脆弱,“因為當時有錢的就是個體户,‘小黑’專找我們下手。”
1989年11月25日,越獄潛逃一年多的魏振海再度作案,西八路新城坊個體煙販嶽德林被殺,家裏13.8萬元現金被搶。接警後,西鐵公安處兩民警趕到試圖堵門抓捕,竟遭魏振海手榴彈襲擊。“敢拿真槍、手榴彈和公安對着幹,這人已經瘋了!”閆德開看報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將家裏的3萬元貨款轉到農村姐姐家,藏進地窖,自己的小店關門歇業。
魏振海很快被警方盯上。大年三十,他的手下胡亂試槍,走火射中對面一户人家的玻璃。彈痕被發現時是1990年1月29日,大年初三。警方通過測彈道查出了射擊的房間,抓獲了該組織幾名要犯,知道了魏振海在北郊紅旗廠的住所。1990年1月30日,警方在魏振海的住處和可能出現的幾個地點設下埋伏。精兵強將都布在了別處,唯獨對其一個已經被抓的手下謝峯家裏沒上心。在謝峯家只派了幹警等三人“蹲坑”。
一天都沒什麼動靜,待到晚上7點左右,門響了。“謝峯在不?”樓道很黑,屋裏沒敢開燈,朱瑞華隱約瞅見那人戴了個大口罩。“在呢,進來吧。”兩人相距一米。“我不進,樓下有個女人找他,讓他下去。”
緊接着,是“啪”的一聲清脆的響聲,是槍擊發的聲音。朱瑞華頓時血脈賁張,衝上前右手一掄,一把撲向魏振海,魏振海一摟扳機,槍居然卡殼了,沒響。槍托砸中“大口罩”的腦門。朱瑞華瘋狂了,卡住魏振海的脖子,也終於認出了魏振海,二人死命搏鬥,一邊大喊是魏振海,是魏振海。兩人扭打着從五樓滾到三樓,武警拿着長槍不敢開槍,因為此時魏振海和朱瑞華抱在一起從樓上滾到了樓下。朱瑞華緊緊摟住魏振海不放,好不容易把魏振海擒住。這時局長劉平聞訊趕過來,揪起魏振海的頭髮,壓住對方後,朱瑞華拉下口罩一看,不是別人,正是魏振海!
1990年3月8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搶劫、盜竊、故意傷害、販賣毒品、非法買賣槍支彈藥和脱逃罪,判處魏振海及其同夥謝峯、王玉安、郭公道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是魏振海的影響遠未結束.後來導演唐敬睿根據此事拍攝了十集電視劇《西安大追捕》,此片播出後,在陝西地反響極大。
魏振海的另一面
“出北門,上北坡,野雞賊娃一窩窩”。這是那個年代魏振海所生活的“道北”在西安人心中的印象。從隴海鐵路建成通車起,“道北”就成為一個新地名:那裏大部分居民都是當年黃河決口,從河南等地來的逃難者,沿鐵路線聚居。這些一無所有的、掙扎在社會最底層的外鄉人,受教育程度不高,為了生存甚至必須為很小一點利益而爭勇鬥狠。
在公安人員的案宗裏,魏振海少年時就有嚴重暴力行為,中小學的大部分時間正逢“文革”時期。16歲時,因上課期間欲出校被阻止,將看門老人砍了7刀,入獄服刑5年。出獄後更是心狠手辣,即使是同夥稍有得罪也立下殺手。1985年魏振海夥同金林、張謹玉在西寧盜竊了價值4萬多元的冬蟲夏草,後結夥逃至河南,因在飯館爭板凳殺死一人、重傷一人,後在峨眉山因張謹玉頂嘴就將其推下山崖。
沒有人知道魏振海的“小黑”外號最初來自何處,但其手黑心黑卻是聞者皆驚。“小黑”終於成名了,在“道上”風生水起,也籠絡了一幫人。在其越獄後竟還有人幫他:如西安火車站女工李某某為其提供落腳點;西安動物園大象飼養員李某某,曾將其匿藏在大象館和雞鴨飼養室,並幫其偽裝轉移。西安市公安局後來下發通告,責令窩藏包庇者自首,短短三四天,四十餘人主動上門交代。
坊間一度神化了這個嗜血惡魔:傳説魏振海智商極高,熟讀法律、馬列和毛選,還在牢裏學日語,研讀《資治通鑑》,很有文化;常穿白色“的確良”襯衣和中山裝,上衣兜裏插兩支鋼筆,知道“大隱隱於市”的古訓,還喜歡孫中山的名言“愈挫愈奮”。
除了有些膽量和一定的反偵查能力,提起魏的這些“神話”,參與過此案的幹警都啞然失笑,“提審時耍小聰明給人引經據典,其實都是東拉西扯,講得狗屁不通。”第一次入獄後,魏振海曾掏四百多元錢,託賀鍵為他買兩條好煙,還有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在牢裏,魏振海常常手不釋卷,別人勞動時他一個人待在監號裏看書,讓不少同監犯眼紅。後來監管人員發現:“他是在看書,但讀來讀去都是那幾頁,是裝樣子給別人扎勢的。”
越獄後,魏振海又開始“涉獵”國學和書法,警方搜尋他住處時,除大量外語書籍和磁帶外,在牀頭還搜到了線裝本《左傳》,裏面還有不少批註和心得,但提審時也沒見他能説出個所以然。倒是從死刑判決書上的簽名來看,書法長進不少。
“看他自命不凡,口口聲聲幹大事,表現得很斯文、很有修養,其實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內心極度自卑,根源就是自小家窮,長期處於社會最底層,怕被人看不起。”和魏振海有過幾次面談,曾撰寫《雪夜擒魔》長篇紀實通訊的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一處政秘科科長馬延這樣説。
“這就是魏振海的生長曆程,在他那個圈子裏,只能靠心狠手辣‘出人頭地’。從這一點説,魏振海實際上也很可憐,一開始就走上了一條死路。”
魏振海語錄:
“你們翻開美國法律、英國法律看看,沒有證據是不能定罪的!”
“槍是在我身上,但我只是防身,沒有用它幹壞事。”
“是這支槍並不能説明是我扣動的扳機,對不對?”
“槍在誰的手裏我不能講,我只能保證不在我手裏。再説,我為什麼要殺人呢?毛主席説過,’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我與你剛才講的那個魏什麼,一無怨二無仇,相反,我們五百年前還是一家,我為啥要殺她?!”
“你(警察)這個人講話太粗魯,我從來不跟粗人打交道……”
面對自己的罪行時説:”資本主義的原始積累都是血淋淋的”
(汗!!!)
蕪湖警方搗毀12個涉黑犯罪團伙 抓獲418人。 安徽網 圖
安徽網消息,12月11日上午,蕪湖公安局舉行“颶風行動”新聞發佈會。會上通報,近期,蕪湖警方先後搗毀12個涉黑犯罪團伙,抓獲418人。
犯罪嫌疑人邢某等人暴力控制無為(無為縣,隸屬於安徽省蕪湖市)當地地下賭博業,持槍攜刀與其他團伙械鬥,短短三年時間牟利2000餘萬元。今年9月底,蕪湖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以邢某為首的涉黑團伙。並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開設賭場等10項罪名,將邢某等6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蕪湖警方搗毀12個涉黑犯罪團伙 抓獲418人。 安徽網 圖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陳巖”:開設賭場容易相信,其他有待核實
網友“湘野村夫”:刀不錯
網友“支點遊戲”:刀都鏽了,黑社會近來蠻和睦的啊,都忙着經濟發展應該
網友“蝸牛”:bb彈
網友“巴巴爸爸”:判幾年出來還是禍害!
網友“ 逃離喧囂”:出現一次打擊一次才更有效果
網友“開始説實話”:每年打幾次才有效果
網友“我”:拿着這些破玩具槍氣槍,也敢冒充黑社會?
網友“蔬菜大鵬”:居然有帶瞄準鏡的,自制狙?黑社會太恐怖
網友“CHN”:綠色的是玩具槍?
網友“開始説實話”:每年打幾次才有效果
(1970-01-01)
周立波美國持槍藏毒事件還沒定結論,一直在美國過着自稱的田園生活。9日晚四川九寨溝發生了7.0級地震。10日一早周立波馬上發送微博“我的麻煩絕不會是我的麻煩!災區的困難才是大家的困難。國難興邦需行動!”並表示通過四川紅十字會向地震災區捐款120萬。就在網友評論着祈福災區,支持波波時,接下來又雙叒鬧劇卻開始了:
下午一點四川共青團微博回應到:“截至2017年8月10日12時,尚未收到以周立波先生名義的捐款,也未接到周立波先生本人或其委託人向我會表達向地震災區同胞捐款120萬元的意向。”真可謂是波波一發微博説捐款馬上就去查賬。
接着周立波馬上回應“詐捐”一事,稱“時不我待救災要緊,救命為先……跨行轉賬需要時間(當天下午4點才到賬),但中午12點四川紅十字會就匆忙發佈“官方説明”否定此事,嚇我一跳!我想怎麼“郭美美”又回來了?紅十字會你們能不能起碼先與我方核實一下再發聲明,能不能起碼站在捐款者的立場想一想給我們一點時間,哪怕一句“需要核實”也比“沒有收到”顯得不那麼冷酷吧?我正在想象你們坐在辦公室的“辦公”情景,説實話錢交給你們真的有點不放心。作為捐款人,希望你們放下官僚架子,用心做慈善……”。“李鬼”鬧劇一出,能感受到周立波滿滿的一肚子委屈,似乎捐了一包氣。
故事再次反轉,10日晚上19:44四川共青團微博稱:四川紅十字會收到周立波120萬捐款,接受周先生監督。這下尷尬了。網友評論炸鍋:這叫什麼事人家給顆糖,紅十字打一巴掌後發現打錯了!周立波一臉委屈。這鍋銀行背了吧!止付機制不錯,有效杜絕詐騙。
更有網友説到:“一邊是錢未到賬就滿世界囔囔、另一邊是怕錢飛了,一邊為名、一邊為利,兩邊都急。”但是周立波捐款一事是真,不是人一醜就可以黑全身的,也不是人一俊就可以遮百醜的。就事論事為了災區每一筆捐款都是心意。我們不贊成詐捐,同樣,也不贊成逼捐。借用周立波的一句話:勁往一處使,心往一處想,血往一處流!四川,加油!中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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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2)
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鼎城區公安局成功破獲2016年11月5日的澳門百萬現金被搶劫案,2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2016年11月4日晚,江蘇人來某、莫某夫婦再次來到澳門,在某賭場貴賓廳準備一試身手,兩人先輸後贏,在輸掉44萬元港幣之後連贏87萬元港幣。5日凌晨4時,兩人將本金及贏得的現金共計113.7萬元港幣帶回酒店房間,同時和一名“扒仔”聯繫刷卡轉賬。稍後,兩名年輕男子來到酒店,以幫忙刷卡轉賬的名義進入房間,就在雙方準備辦理刷卡轉賬時,其中一男子突然掏出手槍對着來某連開數槍,另一名男子則拔出尖刀相威脅,兩男子將113.7萬元港幣及2部蘋果手機洗劫後迅速逃離現場。
2017年元月上旬,鼎城區公安局接到公安部及湖南省公安廳協查通報,經澳門警方調查證實,持槍搶劫來某、莫某夫婦的犯罪嫌疑人系兩名鼎城籍男子於某(現年26歲)和曾某博(現年19歲)。接到案情通報後,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畢濤迅速召集刑偵大隊民警進行案件會商,決定由刑偵大隊長丁敬君牽頭辦理此案。
民警調查證實,於某、曾某博作案後隨即潛回內地,但兩人居無定所,行蹤不定,目前去向不明。為儘快將兩人捉拿歸案,消除社會危害,辦案民警開展了大量研判分析和追蹤調查,先後赴江蘇、廣東等地開展工作。
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在省市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抓捕工作迎來轉機。2月19日,2名犯罪嫌疑人在廣東省中山市現身,辦案民警隨即趕赴中山,經過兩天一夜的偵查守候,終於在中山市坦洲鎮查找到2名嫌疑人的藏身地,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分別在該鎮的一家超市內及醫院將於某、曾某博成功抓獲。
辦案民警連夜押解於某、曾某博返回常德,在證據面前,心存僥倖的於某、曾某博徹底繳械,承認了持槍搶劫來某、莫某案系兩人所犯。民警調查證實,2016年10月,犯罪嫌疑人於某、曾某博在澳門賭場以替人辦理刷卡轉賬為業。但迷戀上賭博的於某,短短一月便輸掉了代為保管的刷卡本金40餘萬元,眼見事情即將敗露,便決定搶劫前來賭博的有錢人,事先二人通過地下黑市購買了一支高壓鋼珠槍。11月5日凌晨4時,在從“扒仔”那裏得知來某、莫某夫婦找人辦理大額刷卡轉帳時,二人隨即實施作案。得手後,二人潛逃回內地,逃亡中其所搶得的現金已被揮霍殆盡。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訊問。
目前,犯罪嫌疑人於某、曾某博因涉嫌搶劫罪已被鼎城區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原題為《兩地聯手,澳門賭場百萬現金被劫案告破》)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不如電影”:我不明白,幹嘛只給犯罪嫌疑人打馬賽克,不給辦案民警打馬賽克,犯罪嫌疑人的隱私需要保護,辦案民警的隱私難道就無需保護嗎?
網友“安溪茶”:來個黑吃黑
網友“spontaneouspc”:警方:澳門賭場百萬現金被劫案告破,兩名持槍搶劫嫌疑人落網
網友“緣來有你”:本因開堵場也就犯法了
網友“大衞Alpha”:死路一條
(1970-01-01)
如果不出意外,年過五旬的天津大媽趙春華今年恐怕不能和家人一起過年了。
如果不出意外,攀枝花的兩位主要領導還是可以和家人一起過年的。
去年8到10月,趙春華在天津街頭擺了一個射擊攤,經營打氣球的生意。10月27日,她被警方抓獲。三個月後的一審,趙春華被以非法持有槍支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
今天上午,攀枝花國土局長陳忠恕衝進會場,衝着該市市委書記、市長連開幾槍,竄逃後自殺。經搶救,書記、市長“沒有生命危險”。
兩則新聞中,共同出現的物件,是槍。
案件
對於判決,趙春華的女兒王豔玲表示沒法理解:“不就是打氣球的玩具槍嗎?怎麼會判刑,而且還那麼重?”
我們中的很多人,可能都在街邊玩過這種氣槍打氣球的遊戲。但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的鑑定結果也是明確的:射擊攤上9支“槍形物”中的6支,是“能正常發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事實上,在王豔玲案之前,還有過一次類似的著名案例:劉大蔚案。
劉大蔚,一名20來歲的四川小夥子。因為“喜歡仿真槍,想擺在家裏當裝飾,看起來威風”,2014年7月,他在淘寶賣家“BH”(台灣店主)提供的“××武器空間”裏,購買了24支槍形物。結果,快遞小哥沒上門,福建的緝私警卻把他逮捕了。
他被告知,在他網購的24支“仿真槍”中,有20支被鑑定為真正的槍支。這個結論,來自泉州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
2015年4月,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法庭上,劉大蔚喊:“請用我買的槍槍斃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承認我有罪!如果打不死我,就放我回家!”
普通網民或許很難理解這樣的判決。要釐清其中緣由,我們需要先理解一個稍顯陌生的術語:1.8焦耳/平方釐米。
這是目前公安部門認定“槍支”的直接標準。
標準
1996年,《槍支管理法》首次提出了槍支的法律定義,其中最核心因素,是“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2001年,公安部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提出了大陸首個槍支鑑定標準。
這個標準,折算成現行的“測定槍口比動能法”,是16焦耳/平方釐米。這與“投射物穿透皮膚”的比動能臨界值(10-15焦耳/平方釐米),很接近。能打穿皮膚,那很容易理解,就是造成“傷亡”了。
但2007年,我國的槍支認定標準“驟降”。
當年,公安部發布的《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規定,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非制式槍支,若槍口比動能在1.8焦耳/平方釐米的,即認定為“具有致傷力”;
三年後,公安部在修改後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中正式提出:對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標準
1.8焦耳/平方釐米的比動能,如果打在人身上,大概是什麼效果?
要看打哪兒。這一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南京市公安局刑偵專家季峻認為,討論這個問題,不能“想當然、信口開河”,應當考慮人體最弱的部位。《刑法》規定,喪失視覺就視為重傷害;因此,在季峻看來,衡量殺傷力時,應把“眼睛”作為基本條件。
通過實驗得知,在氣槍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時,如果對人的眼睛近距離射擊,可以造成傷殘。
中國是一個嚴格控槍的國家,這一標準也堪稱非常嚴格。如果橫向對比的話,1.8J/平方釐米,是香港地區認定為槍支標準的1/4,台灣地區的1/11,也是2001年公安部標準的1/9。
坊間有觀點認為,標準的驟降,與2008年奧運安保的大背景有關。
嚴格的標準,對公眾來説可能無從感知,更不知道這是基於對眼睛的致傷力得出的。
區別
事實上,根據現行規定,玩具槍、仿真槍、槍支,這三者也有嚴格的區分。
怎麼區分?槍口比動能小於等於0.16焦耳/平方釐米的,是“玩具槍”;介於0.16與1.8焦耳/平方釐米之間的,是“仿真槍”,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的,是“槍支”。今天的攀枝花,有媒體披露行兇者使用的槍發射的是“鋼彈”,應該也毫無疑問是“槍支”了。
客觀地説,趙春華案的判決,算不上“錯誤”。畢竟,有公安部的明文規定在——這也是趙的辯護律師徐昕的意見。但徐昕同時指出,“法官之錯,僅在於司法的機械主義,將玩具、仿真槍完全等同於真槍定罪量刑,從而導致原審判決違背常識常情常理”。
趙案發生後,有媒體梳理了近年來,23個因擺氣球射擊攤被追刑責的案件。
結果蠻有意思:17名被告人被判緩刑,3個被告人被判處管制,僅有3人被判處實刑。其中,雲南澄江縣法院判處過多起此類案件,擺攤打氣球生意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被告人,均被判處緩刑。對此,不少槍迷發燒友戲稱,原來自己也是“緩刑專業户”。
討論
許多專家曾對1.8這個標準產生過質疑。比如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就在去年兩會上建議審查修改仿真槍入刑標準。全國人大代表蔡學恩也提交了類似建議。他表示,僅他所在的湖北地區,近年來仿真槍涉刑案件就增加了30%以上。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多位專家也發文指出,目前仿真槍的認定標準“過於寬泛”,可以考慮將槍口比動能介於1.8和15焦耳/平方釐米之間的仿真槍犯罪“非罪化”。
理由也很簡單——槍支標準認定的標準太低,擴大了刑法的社會控制範圍,也明顯低於民眾對槍支的常識性認知。大眾想不明白的是,老頭老太太擺攤打氣球,街頭常見,遍地皆有,怎麼就違法了?如果這都算犯罪,那麼還有什麼不是犯罪?
換言之,在這種過低的標準背景下,可能造成“嚴格立法、普遍違法、選擇執法”的問題。有學者評價説,這是“偵查中心主義”在作祟:“公安説這是槍,檢察院沒有權利説這不是槍,法院就基本會説鑑定是槍我也沒辦法,於是就可以量刑了。”
一週前,《檢察日報》推出《烙印2016:十大刑案評點》,劉大蔚案位列其中。文章説:“仿真槍和真槍如何界定,槍支鑑定標準如何更科學合理,這些問題爭論已久,但仍未形成各方認可的共識。本案再審,除了實現個案公正,它在推動制度完善方面的價值,同樣值得期待。”
畢竟,司法不能完全等同於“投幣式自動售貨機”,一端輸入案件事實,另一端根據法律規範吐出司法判決。
尤其是,當下中國社會轉型中,還是“情”、“理”、“法”三者交融的時期。“法”界定了現代社會中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關係,“情”“理”則追求一種社會和諧與道德取向。
具體到個案的判決中,法官既要恪守法條,追求法律效果,也要斟情酌理,強調社會效果,在法律與情理中取得衡平。用法學泰斗瞿同祖先生的話就是,“僅僅研究條文是不夠的,我們也應注意法律的實效問題。”
對比
與此對比,是近年來屢見報端的民間涉槍案件——真正的、有殺傷力的槍。
最近,貴州凱里某公務員被曝出18年前持槍殺人;呼格案涉案警察馮志明,“非法持有槍支4支和子彈549發”這一項罪名,被判三年(其他罪並罰);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涉持槍殺人;已被執行死刑的劉漢,武庫中也有不少槍支彈藥……
如果再推早一點,在中國警察網上,有一篇名為《中國三大黑槍基地揭秘》的文章。裏面分析説,青海省化隆縣、貴州省松桃縣以及廣西合浦縣,是我國三大黑槍基地,“它們的共同特點都是貧困,黑槍製造者共同追逐的都是暴利”——一支成本不過兩三百元的槍支,經過多道運輸轉手,最終能賣到上萬元。在暴利的驅使下,村民白天種地,晚上制槍,甚至全家、全村出動。
一方面,是槍支認定標準低,“稀裏糊塗被追刑責”的案件屢有出現;另一方面,民間涉槍、官員持槍的案件近年也不鮮見。這凸顯的槍支管理可能存在的漏洞,面臨現實之嚴峻,可能才是追逐新聞熱點背後的真正關鍵。
謙抑
前不久,福建高院發佈消息稱,該院複查後認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將另行組成合議庭,擇日再審。
我們常説,刑法應具有謙抑性的品質。所謂“謙抑”,是指縮減或壓縮,即,刑法的立法者應當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罰(而用其他的刑罰替代措施),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即有效地預防和抗制犯罪。
刑法的謙抑性,一方面在於制約立法者的權力濫用,另一方面在於保護每一個公民的個人權利。若一個社會中,人們時刻都有觸犯刑法的危險,那麼,這個社會必然是可怕和黯淡的。
春節快到了,身在看守所的趙春華可能無法想象與家人團聚的場景。我們不知道她是否會想象另外一幅景象:當我們閤家團聚,小朋友拿着爺爺奶奶買的玩具/仿真槍時,會不會有可能涉嫌槍支犯罪?雖然這聽起來像一個玩笑。
還真有個玩笑和大家分享一下。有網友反映,在淘寶的司法拍賣平台上,河南省新縣法院,去年曾拍賣過幾把涉案模型槍。其中一支SVD模型槍,與天津趙春華大媽涉案的,竟然是同款。
最終,這把槍以129元的價格成交。拍賣日期也很巧,2016年12月28日——趙大媽一審獲刑次日。
(原題為《解局 尋槍》)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苦咖啡”:槍形物,以壓縮空氣為動力,能量大於1.8焦/平方釐米,我怎麼聯想到了“射釘槍”,以後農民工朋友們要注意了,在街上走的時候不要隨意把射釘槍放在塗料桶裏,這要是被警察逮到了還不帶判個無期。2333333333
網友“絲桐”:給澎湃網點贊!站在公正立場發聲音,有理有據以理説法,當今社會就需要這樣的媒體。
網友“陳亞運”:彈弓怎麼算?
網友“隙中駒”:支持澎湃發出聲音。
網友“無所謂”:説得很有道理!!佩服!!!
網友“Luke Lyu”:這種街頭騙錢的遊戲該取締了
網友“公民消極”:轉發微博
網友“手機用户2458665605”:持真刀者比持氣槍者性質更加惡劣,也應該判刑
網友“Heartscape”:回覆@_G頭_:[二哈]
網友“畫圈的老人”:回覆@舍邊柳:買那種帶燈帶聲音的,一扣扳機就是機槍掃射的聲音[doge]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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