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超越娛樂“吃瓜”,不放過任何疑似犯罪線索
□蔣璟璟
吳亦凡和都美竹事件持續發酵。最近一段時間一直在爆料吳亦凡的都美竹,接受採訪時進一步透露,吳亦凡以各種方式物色、誘騙年輕女性發生關係,包括自己在內的受害者遠超8人,其中包括2名未成年女生。19日,吳亦凡回應表示之前沒有回應是因為不想幹擾司法程序的推進。吳亦凡稱只見過都美竹一次,沒有沒收過手機,也沒有灌酒。此外也不存在都美竹爆料的“選妃”、“誘姦”、“迷姦”、“未成年”等情況。(澎湃新聞)
一場輿論海嘯,正在中文互聯網世界席捲。男藝人與女粉絲的仇怨,在“細節放料”和“檢舉罪惡”的橋段加持下,迅速爆燃。女方頗為豁得出去的揭發,迅速得到了廣泛的同情與力挺。的確,這是一個嫉惡如仇的年代。網絡上,從來不缺的正義感,從來不缺的吃瓜熱情,如烈火烹油一般,炙烤着被控訴的一方。
在公眾的普遍印象中,娛樂圈天然就是混亂的,而藝人的私生活,更是亂源。種種八卦緋聞,在相當程度上,維繫了娛樂工業的談資、熱度、流量和財路。所謂“吃瓜”,原本是一種“事不關己的超然”,是一種“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起鬨”。但和以往不同的是,吳亦凡這個瓜,公眾吃得卻很不是滋味,幾乎可説是苦澀的、憤懣的、上火的。都某某的爆料,內容太過豐富,其中最暗面、最沉重的部分,已經涉及到了嚴肅的指控,這衝擊了我們的價值觀,挑釁了道德與法律的底線。
都某某的一系列爆料,其最有殺傷力的內容,大致涉及了兩部分的法律禁區:其一,“違背被害人的意願,與被害人發生關係”;其二,“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之於此,本身就是極其複雜的法律課題,其證據提取和形成完整證據鏈是一個不易的過程。既然雙方都宣稱要訴諸於司法手段維權,那麼作為圍觀者的我們,還是應該尊重專業機構基於專業程序所形成的專業判斷。在有關調查結論出爐之前,保持關注的熱情、理性的態度和剋制的心態,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吳亦凡事件,最終會不會牽出犯罪事實,公眾註定要在焦慮中經歷一段等待。山呼海嘯的網絡民意,宣告了吳亦凡的“社死”,但真相的水落石出,作惡者、説謊者的原形畢露,終究不能訴諸於眾口、不能訴諸於廣場審判。如果確有犯罪者,那麼理當將之繩之以法;如果查無實據,那麼這場鬧劇又該如何收場?
犯罪者?渣男?虛偽的人設?每個人痛恨着各自的痛恨!但須知,這不堪亂象,也許不只是頂端獵食者的放縱為禍,同樣是一個瘋狂魔怔的飯圈反噬自我的惡果。從什麼時候起,娛樂圈的上下游成了此等可怖危險的食物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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