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點,一條影視宣傳任務在微信羣內發佈。姜瑞(化名)很快就在羣內敲下回復,隨後她登錄自己的微博賬號,將羣內早已準備好的文案和圖片發送出去,“xx的演技真的好有感染力,情緒傳達相當到位。”結尾附上作為宣傳重點的話題詞條。待羣主審核完任務發送情況後,姜瑞便成功獲得兩元的收入。這就是姜瑞兼職工作的主要內容——當一名娛樂圈“水軍”。
刷好評、寫推廣軟文、潑污水……有的一個月能掙上千元。“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遊走在灰色地帶的網絡“水軍”主要是一些兼職人員,他們在網上接單,兼職做“水軍”掙零花錢。
幾個月前,姜瑞經介紹加入一個兼職羣。經過簡單培訓,她成了一名“水軍”。姜瑞説,主要工作內容是在微博宣傳明星動態、影視作品,由派單人發送任務,羣內的兼職“水軍”搶單,隨後在微博內發送撰寫好的宣傳文案。“只要有社交賬號就能掙這個錢。”
微博截圖
據業內人士介紹,網絡“水軍”既有機器賬號,也有真人賬號。機器賬號俗稱“殭屍號”,主頁通常都是批量的廣告宣傳,容易造成“一眼假”。而真人賬號則因更為個性化的表達,在網絡炒作中更受青睞。
廣州某營銷公司工作人員秦小燕(化名)告訴記者,一些“水軍”公司披着公關公司的“馬甲”,實則是幾個人的“小作坊”,大量收集真人賬號。由於僱傭專職“水軍”成本高,他們瞄準了兼職羣體。
“點個贊、發條評論就能有幾毛到幾元的收入。這種時間靈活、工作量不大的‘兼職’,對想賺點零花錢的年輕人很有吸引力。”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張瀟瀟説。
廣州市民劉方方(化名)説,不少朋友都加入了兼職“水軍”羣。“起初是某個人在微博上看到招募。為了掙錢,我們幾個人都跟着她進羣當了‘水軍’。”
記者在QQ上輸入“推廣”“數據維護”等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存在大量提供“水軍”購買服務的QQ羣,覆蓋各種社交平台。
此外,據一名“水軍”招募者透露,拉人頭還可以提成。這種招募方式使兼職“水軍”社羣病毒式膨脹。
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肖雅菁介紹,購買“水軍”服務的過程一般來説需要多層級流轉,每一層級的獲利都是賺取差價。做推廣的多數兼職人員,位於這個灰色產業鏈的最底層。
張瀟瀟認為,“水軍”在網絡世界控制熱搜、流量,炮製虛假輿論,輕則影響公眾的判斷、選擇,重則損害他人權利、影響社會公平,危害嚴重。大家對此要有清醒認識,堅決拒絕以這種不正當方式獲得報酬。
羣內截圖
此外,法律界人士提醒,兼職“水軍”還可能潛藏着法律風險。
肖雅菁表示,兼職“水軍”如果發表不當言論,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觸犯刑法,涉嫌的罪名包括網絡型尋釁滋事罪、誹謗罪、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等。如果作為組織者,組織、招攬其他人員散佈虛假信息,同樣可能涉嫌上述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如果起到主要作用,則要被作為主犯處理。
多年來,“水軍”如同網絡空間的牛皮癬,長期存在卻又難以根治。
秦小燕説,“水軍”在一定程度上給平台帶來了流量。為了熱度,平台在監管方面有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同時,兼職“水軍”背後代表的是真人賬號,相比機器賬號而言,在監測層面具有一定難度,出現平台“不願管”“不好管”的局面。
張瀟瀟認為,加強行業監管是斬斷“水軍”產業鏈的關鍵。在技術層面上,平台應當加強對異常轉發、評論等網絡活動的識別與監管。肖雅菁建議,加大對互聯網公司的行政監管,落實互聯網用户實名制。
受訪專家表示,當前“水軍”產業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灰色乃至黑色產業鏈,但由於各個鏈條之間的聯繫並不緊密,在信息網絡上將任務化整為零進行發佈,由網絡兼職人員去“認領”,這種跨地域性和分散性增加了打擊難度。
羣內截圖
肖雅菁表示,網民在網絡中的身份虛擬性和主題的不確定性,也為“水軍”提供了保護的外衣,導致發生網絡“水軍”案件時,監管部門確定行為主體具有一定的難度和不可控性。
“網絡‘水軍’活動的開展都是依靠網絡平台進行,因此其發佈信息和資金交易留下的都是電子證據。收集電子證據需要有很強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目前偵查機關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與網絡企業的信息共享機制有待健全,很難保證及時、高效、規範進行電子取證,影響了對‘水軍’的查處。”肖雅菁説。
受訪專家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升相關部門對網絡平台的監管能力,加大對“水軍”的打擊力度。對於涉嫌犯罪的網絡“水軍”,必須深挖產業鏈,斬斷利益鏈條。“同時,還要加大網絡權益的民法保障力度,對網絡侵權行為,要加大賠償處罰力度。”肖雅菁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