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觀:別人説什麼你都信 你的主見去哪兒了

  當美國人民還在慢慢消化大選結果的時候,在大洋彼岸的中國,一位藝人卻被指與大選發生過重大瓜葛。有傳聞稱,“中國是繼沙特之後第二大外海政治獻金來源,來自於中國大陸最大額的個人政治捐款人是女影星趙薇”,而一同被拿出來批判一番的還有之前也一起掛起來吊打的李連杰的壹基金、馬雲的阿里巴巴等,更有人貼出趙薇與希拉里握手的圖片為證。如此看來,趙薇又被搞了個大新聞,甚至已經背上了陰謀家、賣國賊的罵名。

  而這些傳聞並無依據,即使被認為是作案證據的那張合影,經查證是趙薇出任全球清潔爐灶聯盟中國形象大使時的照片,拍攝於2014年。然而,這依然擋不住好事者在明星助選總統、控制時局的陰謀論上的無窮想象。最後趙薇工作室只能無奈發聲明,稱這種世界級謠言,無力承擔,必須依法維權。

  這是今年趙薇第二次陷入輿論的風口浪尖。與夏天那次由於導演作品《沒有別的愛》電影中使用爭議演員,導致自身陷入輿情風暴不同,這一次死灰復燃的謠言更加無風起浪,人們如何將一名中國演員與世界大國的總統選舉強行關聯並虛構細節的,這種只能存在於影視劇本的過度想象力,實在是令人驚歎。

  這個謠言本來很可笑,而造謠者和傳謠者根本不關心也不去查證,美國是如何在制度設定上去規範和限制資本對於政治的干預的?

  早在1972年,美國出台了《聯邦競選法案》,就使用資金贊助政客作出明確規定:每人每次選舉給某個候選人捐款不能超過一定金額,這個金額隨着通脹水平會相應調整,2008年這個額度為2300美元,2016年的限額是2700美元,但都不是一個可以直接影響選情的額度。同時,按照美國人對政治腐敗的警惕,所有捐款人的姓名與金額都必須公開。籌款事項由一個叫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s)的機構負責實施,這個機構可以向美國的機構和個人籌款,候選人不得直接接觸。尤為重要的是,外國公民和外國企業不能向候選人捐款,萬一有這一情況發生,必須退還全部金額。正因為限制如此嚴格,川普和希拉里才會把拉票和籌款結合一起四處路演,尤其是希拉里,期間舉行了600多場籌款會。

  我們很難想象,目前依然是中國公民的趙薇,要如何去突破這個壁壘森嚴的制度限制,為遠在大洋彼岸的希拉里提供大筆政治獻金?而事業基本面都在中國娛樂業的藝人,去做這種投機舉動的動機又是什麼?

  令人感慨的是,這樣的惡意誹謗事件發生在趙薇身上,還不是第一次。僅僅是空穴來風的傳聞、沒有依據的構陷,一名藝人就會輕易陷入殺人、控制輿論、控制世界、參與非法政治活動等世界級謠言。強行被負面新聞的藝人,還要面臨終止事業的職業危險。我們除了啼笑皆非以外,更需要反思:人們是如何輕易相信並傳播這類謠言的?

  其根源是無知與盲從。如果説之前傳播明星殺人、使用資本控制輿論這樣的驚天謠言,是一個羣體身上司法常識、金融常識的缺乏症的體現,現在生生捏造趙薇為希拉里提供政治獻金的世界級謠言,則是政治常識缺乏症的一次爆發。無知是最關鍵的傳謠觸發器,因為無知,人們面對傳言的時候更多相信的是故事而不是邏輯,因為相比知識與邏輯,故事才在他們可理解範圍內,也不太費力。

  謠言得以生髮傳播的又一大肥沃土壤則是盲從。因為盲從,當謠言來臨時,在離奇故事、跌宕情節與挑撥的言論包裹下,思維懶惰的人,下意識將自己作判斷的依據由理性替換為情緒。所以,知識越缺乏、個體越盲從,越容易成為傳謠的主力軍,像一片雪花,輕易加入中傷他人的雪球一起翻滾。

  中傷謠言得以屢次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是,那些散謠傳謠的傷害者,並沒有因為自己不負責的行為得到懲戒。在泛娛樂時代,明星的私域有意或無意進入公共領域,成為談資被深入廣泛討論,但並不意味着,普通人便擁有了虛構故事、中傷他人的權利。毫無根據的誹謗中傷,不能每次都像進行一場毫無節制的輿論狂歡節,留下一地雞毛讓當事人自行收拾。

  而令人遺憾的是,明星及公眾人物考慮到成本與效率,往往沒有精力對傷害行為進行追責,這又更容易留下新的口舌:冷處理被認為是躲過風頭、息事寧人的公關策略。因此,此番趙薇方面發出聲明,要對幾個月以來的誹謗進行維權,是最應該採取的一種反擊措施,而微博上其他明星對此的聲援支持,完全可以理解為這個特殊羣體對於此類網絡暴力長久沉默的一次爆發。

  娛樂本身是有趣的,尤其是關於明星的娛樂,他們提供從作品到自身的所有娛樂生產資料,一起構建了全民娛樂狂歡時代。但是因為無知盲從,莫須有地將明星與非法行為關聯,甚至扣上殺人叛國的帽子進行娛樂,那便不是娛樂問題,而是法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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