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又上熱搜了,
不過這次海底撈不是為了道歉,
而是為了告狀!
這則消息稱,針對此前
“海底撈”狀告“河底撈”商標侵權一案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據公開資料顯示
“海底撈”成立於1994年,是一家
以經營川味火鍋為主、融匯各地火鍋特色
為一體的火鍋店
而“河底撈”餐館於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記,“河底撈”整體採用藝術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點水則呈現河流的藝術形態,“底”字下面的點則是由一個魚形圖像所代替。並且整個招牌上方都有一個活蹦亂跳的魚的圖像。
從名字來看
河底撈與海底撈僅有一字之差
並且河與海都是由三點水組成的漢字
與水有關
由此,“海底撈”認為
河底撈餐館使用的“河底撈”標識
與海底撈公司核准註冊的“海底撈”商標
為近似商標
河底撈餐館在其經營場所使用“河底撈”商標,屬於飯店服務業中典型的商標使用行為,構成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近似商標,侵犯了告海底撈公司的“海底撈”商標專用權。
被告河底撈餐館卻認為:“河底撈”的標識與原告海底撈公司的“海底撈”的商標不屬於近似商標。在本案裏面,我們認為河與海讀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兩者對於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務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審理後認為:
“河底撈”標識與“海底撈”商標雖都有“底撈”二字,但在文字的整體字形方面,兩者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讀音方面“河”字與“海”字,雖然拼音都是H開頭,兩者讀音無任何相似性。
其次,海底撈公司旗下所有店鋪經營的菜譜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鍋,而河底撈餐館經營的菜譜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撈餐館不構成對原告海底撈公司的註冊商標“海底撈”的商標權的侵犯。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後,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
事實上,近年來
關於“海底撈”商標侵權案例不止一起
網友:
上一次這麼好笑的狀告,還是蘋果告梨
水底撈,碗底撈、鍋底撈、湖
底撈、杯底撈、湯底撈...
暫時就這些,
想好了再來補充
“一個吃火鍋,一個吃湘菜!
有一種叫水果撈要不要去告告?”
近幾年,
各種山寨品牌大蹭名牌熱度
從名字到logo
不觀察仔細的人很可能就此中招
到底是什麼
大家還需要擦亮眼睛
(齊魯晚報微信、中國青年報、南方都市報、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