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發現假充值卡,為何今年才停業處理?面對質疑浮力森林如何回應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謝春暉
在杭州開了近20年的“浮力森林”昨天(7月12日)突然宣佈暫停工廠和門店運營,引起了杭城廣大消費者和網友的關注。
“好多年前的餅乾盒還留着票根,它家包裝真的很童話,希望挺過去。”
除了這些力挺浮力森林的聲音外,也有網友表示了質疑。
“去年就發現假卡了,為什麼現在才處置?到底是心太大還是另有隱情?”
“發現有假充值卡可以暫時關閉充值卡功能呀,何必關店呢?”
“假充值卡的數量大到要搞垮一個品牌?難道浮力森林方面沒有應對措施嗎?”
……
昨天下午,浮力森林方面表示,公司內部數據庫被人為侵入破壞,導致市面上出現大量來歷不明的充值卡,給浮力森林方面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錢塘新區公安分局已介入調查。浮力森林方面表示為配合公安調查,需暫時關閉充值卡支付等相關功能,直至調查取得一定進展。
大家認為浮力森林的回應有點牽強,特別是對於後續充值卡該如何處理?能不能退充值卡?假充值卡怎麼鑑別?等關鍵問題,浮力森林沒有做出明確答覆。
對此,今天上午帶着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了一番調查。
1】去年就發現假卡,為何今年才處置?
昨天的採訪中,浮力森林的工作人員表示,市面上出現了大量假的浮力森林充值卡,最低的售出價格相當於實際可用面額的三、四折。
這些假充值卡是怎麼回事呢?
浮力森林的工作人員説,公司內部數據庫被人為破壞了,充值卡的卡密或生成卡密的規則被泄密了。“市面上出現了大量重複卡號、密碼的套卡,這些套卡能在各門店進行正常充值和消費。”該工作人員説,這些卡的外觀做得與正常充值卡並無兩樣,門店店員很難發現。哪怕有店員感覺假卡的質感與真卡不同,但由於卡密能正常使用,也就沒懷疑真假了。
直到公司內部查賬時發現,實際使用的充值卡金額比公司發售充值卡的金額要大。
“我們本來想在不引起消費者恐慌的情況下,內部解決好此事,但查了一段時間,發現我們的技術和條件無法查明。”
2019年11月,浮力森林方便向公安機關報了警。這之後,公司方面一直在進行內部調查。“當時我們覺得假卡應該不多,假卡造成的損失,公司還能負擔得了。”浮力森林方面表示,疫情復工復產後,公司發現假充值卡帶來的影響越來越大了,無奈之下才做出了暫時停產停工的措施。
“我們已經準備把相關材料和設備交給公安了,暫停營業是為了止損。”這名工作人員透露,浮力森林現在依舊有正常經營的能力,且在積極處置恢復正常運營。
2】假卡在哪些渠道流通,難道公司一概不知?
對於已經出現半年以上的假充值卡,在哪流通呢?源頭又是哪?浮力森林方面表示,絕非官方渠道。
“充值卡都是公司總部統一售發的。”工作人員説,這些低於正常售價的假充值卡一般都是在網絡上銷售,特別是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自媒體上等銷售。“原則上,我們的充值卡是不允許二次銷售或轉讓的,但這些充值卡無實名登記,消費者私下轉讓,我們也沒法管理。”
工作人員解釋,浮力森林的充值卡是一種類似超市儲值卡的形式存在,消費者需要將卡內金額存入母卡“浮力卡”(浮力森林的實名會員卡)或臨時會員卡中後,才能消費。“我們的充值卡經常被作為一些單位當成福利發給員工。”
因此,二手交易平台上經常能出現“單位員工福利,低價轉手浮力森林充值卡”的廣告。
小時新聞記者留意到,直到目前,在閒魚上依舊有不少人在出售閒置的浮力森林卡。出售價格是卡面面額是4至6折,一些賣家還表示,卡券大量有貨。
至於假卡源頭,浮力森林方面表示還不清楚。
浮力森林方面表示,不排除內部人員作案的可能,一切以公安機關調查為準。
那麼,真假卡到底如何辨別?
浮力森林方面表示,暫時無法給出確切辨別方法。
這些卡不是從總部偷出去的卡,也不是直接冒充的消費卡,而是不法分子盜用了公司數據,重新制作了卡或者説是套用了信息的套卡。“某種技術層面上來説,這個跟公司發出去的卡沒啥區別。”
要等公安調查後,所有充值卡進行了登記後,會給出一個滿意答覆的。“浮力森林在杭州有幾十萬的客户,售出的充值卡數量也很大,鑑別真偽需要一定時間。希望大家理解!”
3】浮力森林暫停運營後,各類卡券能不能退
浮力森林暫停運營後,最慌的還是廣大消費者。儘管大家抱着選擇相信這家老牌蛋糕店的心態,但看着手上沒來得及消費的充值卡,心裏總歸是不滿的。
“我手頭上還有3、4張充值卡呢,都不能用了?”“充值卡不能用也就算了,會員卡里的餘額也不能用了?”
一些消費者認為浮力森林方面對此的回應有些含糊。“沒有給出具體恢復經營的時間,我們到底要等到何時呢?”
截至目前,浮力森林方面給出的回應依舊是:會盡快處置各項事宜,儘快恢復門店運營,保證消費者的正常權益,並希望大家耐心等待。至於充值卡的後續處置情況,還沒有準確方案。
對此,小時新聞記者諮詢了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杭州市律師協會侵權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朱覺明律師。
對於浮力森林突然暫停營業的情況,朱覺明律師認為不合法。
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2017修訂)第十一條的規定:經營者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提前三十日發佈告示,並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告知消費者,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即便是浮力森林只是短暫停止經營活動,也應該在暫停營業前,對廣大消費者做出及時告知,而不是先暫停再通知。”朱覺明律師説。
另外,浮力森林暫停營業後為配合公安調查而停用充值卡等消費功能的行為,也非常不妥當。
“即便是需要配合公安調查,浮力森林方面也應該確保持有真充值卡的消費者,享受服務和消費的權利。”朱覺明認為,浮力森林應按約定及時足額提供商品及服務,因為配合公安查處有問題的預付卡,不構成中止(暫停)持有合法預付卡消費的法定理由。
另外,浮力森林暫停營業後,消費者手中的各類卡券該如何處理,能退嗎?
朱覺明律師表示,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不僅能退,而且浮力森林方面應在消費者提出退款的5日內給予退款。
至於,消費者擔心的在浮力森林充值卡背面寫有“一經售出,概不退換”的條款。朱覺明認為此條款為“霸王條款”,可不予理會。
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2017修訂)第十一條的規定,經營者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並要求依法賠償損失;消費者已享受的折扣等優惠,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的預付款餘額中扣減。
那麼,在浮力森林方面未恢復門店正常經營和對充值卡處理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呢?
朱覺明律師建議:一、消費者可向法院起訴;二、可向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尋求幫助;三、針對充值卡的問題,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投訴。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將持續追蹤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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