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吳亦凡影視界人氣火爆 深扒鹿晗吳亦凡解約真相

  吳亦凡和鹿晗曾是韓國超人氣偶像團體EXO的重要成員。2014年,兩人相繼向經紀公司SM娛樂提出解約,正式回國發展,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卻始終沒有一個宣判的結果,SM與兩人拉扯了近兩年的時間,終於在近日有了新進展。

  7月21日下午,鹿晗和吳亦凡工作室先後發出了兩份聲明,宣佈和韓國SM公司的合約糾紛暫告一段落。至此,鹿晗將按照現有模式在中國自由開展演藝工作。吳亦凡今後將在全世界範圍內除日本、韓國地區以外擁有自由開展演藝工作及自行委託第三方開展經紀業務的全部權利。

  對於吳亦凡鹿晗恢復自由身,國內粉絲一片歡欣鼓舞,不過,韓國的粉絲就有些傷感了,他們除了表示遺憾之外,也十分關心另一位解約小鮮肉黃子韜的官司結果。


  從2014年到2016年,鹿晗吳亦凡與SM的解約拉鋸戰持續了兩年時間。期間,吳亦凡通過《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正式以演員身份在中國出道,隨後的《老炮兒》更是創下佳績,鹿晗則霸屏國內各大綜藝,歌曲、時尚等方面也有不錯的成績。2016年7月21日,兩人的解約事件終於告一段落,但不明事理的網友還不明白解約的原因

  據瞭解,吳亦凡和鹿晗分別於2014年5月、10月提出解約。兩人的法務法人HANKYUL表示,解約原因,雙方最主要的矛盾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限制藝人個人發展, 二是收入分配嚴重不公,三是SM公司無視藝人的身體健康。”

  另外,網傳吳亦凡的朋友宋秉洋説,在組合內時,Kris吳亦凡承受着心理和身體雙重壓力,曾經因為和公司同事不和,而故意減少吳亦凡在鏡頭前的出鏡率,這讓本來就鏡頭很少的吳亦凡露臉的機會更加少了。而鹿晗則是因為不能忍受中韓成員的差別對待以及過度疲勞引起的身體不適提出解約。


  2014年5月15日一大早,吳亦凡正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請求判決與SM公司《專屬合同》無效。隨後,部分起訴內容曝光,雙方矛盾主要集中在:個人發展、收入分配和健康問題上。五個月後,鹿晗由代理律師向韓國首爾地方法院遞交起訴書,申請與SM公司合同無效。解約原因大概是:公司無法提供未來發展計劃、中韓成員差別對待、資源分配不合理以及過度疲勞身體不適。

  2014年7月8日,吳亦凡與SM公司間的首次訴訟調停未果,雙方代表吳亦凡和金英敏均未出席。

  2014年12月5日上午,吳亦凡和SM雙方第二次調停未果,最終決定明年上半年進行第三次調停。

  2014年12月16日,鹿晗與SM進行首次調停。

  2015年1月16日,吳亦凡與SM進行第三次調停,同一時間地點,鹿晗和SM也進行了第二次調停。雙方律師表示調停失敗。

  2015年2月5日,SM正式向上海法院起訴鹿晗吳亦凡,要求他們中斷在國內的非法活動,並表示:“本公司與鹿晗吳亦凡的專屬合約在法院的最終判決下來之前都是有效和持續維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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