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襲人為什麼會離開賈府?解密襲人離開賈府之謎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八卦

  襲人的最終結局是嫁給忠順王府的優伶琪官蔣玉菡。

  第五回中襲人的判詞寫道:“堪嘆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第二十八回庚辰回前批:“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第二十八回行酒令時蔣玉菡説了一句“花氣襲人知晝暖”,薛蟠喧嚷道“你怎麼念起寶貝來?”,並説“襲人可不是寶貝是什麼!你們不信,只問他。”説畢,指着寶玉。後經妓女雲兒解釋,大家才知道原因。少刻,寶玉出席解手,蔣玉菡便隨了出來。二人站在廊檐下,蔣玉菡又陪不是。二人互表敬慕,互贈禮物。蔣玉菡贈給寶玉一條茜香羅,這條茜香羅後來被寶玉系在襲人的腰上。

  襲人的警幻判詞、“脂批”和有關情節描寫都可以證明襲人最終嫁給了琪官蔣玉菡。襲人的最終結局是嫁給琪官蔣玉菡,這是沒有異議的。

    問題在於,為什麼襲人會離開賈府而嫁給優伶蔣玉菡?

  由於第八十回之後的文稿已經佚失,八十回之後的故事情節,只能根據前八十回的伏筆和“脂批”的提示進行合理的推測。

  目前關於襲人離開賈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説法:

  (一)、襲人為了避難而自行逃離賈府。

  依據就是第六十三回中襲人抽的花籤籤詞。

  第六十三回:“襲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來,卻是一枝桃花,題着‘武陵別景’四字,那一面舊詩寫着道是:‘桃紅又是一年春’。”


  武陵,指位於湖南張家界市的武陵源,陶淵明《桃花源記》中所記的桃花源是也。《桃花源記》中雲:“自雲先世避秦時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不復出焉,遂與外人間隔。”宋·謝枋得《慶全庵桃花》詩:“尋得桃源好避秦,桃紅又見一年春。花飛莫遣隨流水,怕有漁郎來問津。”因此武陵源又稱“世外桃園”和避難之所。

  有人根據此籤籤詞及詩句的意思推測,襲人在賈府被抄家後,為了避難而自行逃離了賈府,後因某種機緣嫁給了琪官蔣玉菡,由此認為襲人是個無情無義之人。

  但持這種觀點的人對襲人婚後的行為卻無法作出合理解釋。

  第二十回庚辰雙行夾批:“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這“好歹留着麝月”中的“好歹”二字已經是祈求的語氣了,襲人離開賈府出嫁之後依然念念不忘寶玉的生活起居,可見她是個多麼有情有義的人。如果襲人是個無情無義之人,為了自己避難而決然離開寶玉,那她出嫁後就沒有必要再回到賈府向寶玉哀求好歹留着麝月了。

  第二十八回庚辰回前批:“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襲人與蔣玉菡婚後仍然供奉寶玉寶釵夫妻得同始終,這些都説明襲人是個有情有義之人。

  這樣一個有情有義之人,絕對不會為了自己避難而決然離開賈府棄寶玉而去。


  事實上襲人也不能自行逃離賈府。因為襲人是賣倒的死契,未經賈府同意併發還賣身文契,襲人是不敢擅自逃離賈府的,他人也不敢收留。

  清初因奴婢(奴僕)不堪其苦,大量逃亡。旗下奴僕大批逃亡直接影響八旗生計,清廷為此制定了嚴苛的逃人法,設立督捕衙門,督捕逃人,懲罰窩主。逃人法規定查獲的逃人鞭打一百,歸還原主。藏匿逃人者從重治罪,本犯處死,家產沒收,鄰里、甲長、鄉約,各鞭打一百,流徙邊遠地區。順治五年題準,逃人窩家正法,妻子家產,籍沒給主。十三年又題準,凡逃一次者面上刺字,二次者正法。十四年又定,窩犯免死,責四十板,面上刺字,家產、人口給予八旗窮兵。康熙七年覆準,三次逃者,絞監候。二十二年又復準,三次逃者免死,發往寧古塔與窮兵為奴。乾隆年間,對逃奴和藏匿逃奴的處罰仍然較重。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於情於理於法,襲人都不可能擅自逃離賈府。

  (二)、襲人嫌賈寶玉不上進而離開賈府。

  張愛玲認為襲人可能是在賈府敗落後,嫌賈寶玉不上進而出賈府。她在《紅樓夢魘·三詳紅樓夢》中説:“想必窮了之後寶玉不求進取,對家庭沒有責任感,使襲人灰心。正值榮府支持不了,把婢僕都打發了。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説親。她臨走説:‘好歹留着麝月’,讓寶玉寶釵身邊還有個可靠的人。‘寶玉便依從此話’。顯然寶玉也同意她另找出路。”

  但我認為張愛玲的這種説法不太符合情理。

  第九回中,襲人笑道:“讀書是極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輩子,終久怎麼樣呢。但只一件,只是唸書的時節想着書,不念的時節想着家些。別和他們一處玩鬧,碰見老爺不是頑的。雖説是奮志要強,那工課寧可少些,一則貪多嚼不爛,二則身子也要保重。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體諒。”第十九回中,襲人道:“你真喜讀書也罷,假喜也罷,只是在老爺跟前或在別人跟前,你別隻管批駁誚謗,只作出個喜讀書的樣子來,也教老爺少生些氣。”


  從以上襲人的話中可以看出,襲人勸寶玉,只是勸他裝個象讀書的樣子,以免惹賈政生氣被打,並未勸寶玉刻苦用功讀書和與士大夫交遊。

  事實上,一個賣身為奴的女子,只圖終身有個依靠,哪還敢奢望夫婿上進出將入相博得封妻廕子?襲人嫌賈寶玉不上進而離開賈府,純粹是無稽之談。

  實際上襲人是“賣倒的死契”,其人身和婚嫁則由賈府支配,基本上與花家無關,同時也不是花家説接她回去就能接她回去的。“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説親”,也是無稽之談。

  第三十六回中襲人對寶玉説:“難道作了強盜賊,我也跟着罷?”,有人將襲人的這句話理解為:“你窮到做強盜了,難道我還會跟着你?”,認為這句話表明襲人只願跟着寶玉享富貴而不願跟着寶玉共患難,因此推測:賈府敗落以後,寶玉貧困潦倒,襲人不願意再跟着他,毅然棄他而去。

  但我認為這種説法也不符合情理。

  其一,當時的情景下襲人不可能向寶玉表達這種意思。

  在第十九回中襲人用母兄贖她回去等話試探寶玉是否真心留她,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將其內定為寶玉的姨娘,此時的襲人自然是一心一意地跟定寶玉,哪還會起二心?在當時的情景下,襲人是絕對不可能向寶玉説:“你富貴我跟你,你貧窮咱倆拜拜。”


  其二,襲人嫁給蔣玉菡表明她並非是貪圖富貴之人。

  第二十回庚辰雙行夾批:“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表明襲人嫁給蔣玉菡時賈府還沒有完全崩潰。俗話説:“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此時的賈府再困難、再不濟,也比襲人鄉下的家要強過許多倍,襲人不可能放着好日子不過而回到鄉下過窮日子。

  襲人出嫁給蔣玉菡時寶玉仍然是一個貴公子。而蔣玉菡呢,則是一個下九流的戲子,處於社會最底層。如果襲人只是為了貪圖富貴,怎麼會捨棄一個富貴公子而嫁給一個處於社會最底層的下九流戲子?無論從社會地位還是從生活條件考慮,襲人都不會主動提出離開賈寶玉而嫁給一個自己並不熟悉、並不瞭解的下九流戲子蔣玉菡。

  對於襲人説“難道作了強盜賊,我也跟着罷?”,我認為不能理解為:“你窮到做強盜了,難道我還會跟着你?”,而應該理解為:“你做了強盜,難道我也跟着你做強盜?”。意思是説你做壞事難道也要我跟你一起做壞事?襲人的這句話是對寶玉的規箴。正是因為襲人認為自己已經成為寶玉的準侍妾並一心一意地跟定他,才會用這句話對寶玉進行規箴。

  以上分析表明,襲人不是因為賈府敗落寶玉潦倒棄之而去。


  (三)、王夫人因推卸責任而將襲人趕走。

  我的一位好友在紅樓夢讀書羣裏講《論襲人》時説:“我覺得最大可能襲人是被王夫人趕走的,因為她無法向賈政交代為什麼私下給了寶玉小妾,這個事情在前文有説,可是趙姨娘那次還沒有給賈政提起,但是必定伏下後文,後文賈政知道了之後,王夫人為了推卸責任,必定想方設法把襲人趕走了。”

  我認為這種説法的理由不夠充分。

  妾不是正妻,無須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為其子指定侍妾。王夫人作為母親,有權為寶玉選定侍妾。在第七十八回中,王夫人將此事向賈母作了彙報,賈母也表示同意。賈母聽了笑道:“原來這樣,如此更好了。襲人本來從小兒不言不語,我只説他是沒嘴的葫蘆。既是你深知,豈有大錯誤的。”王夫人有權為寶玉選定侍妾,並徵得賈母的同意,本身並無不當和違禮之處,不存在推卸責任的問題。

  何況襲人是王夫人親自為寶玉選中的侍妾,她將襲人攆走,豈不是自己打嘴?

  事實上王夫人特別賞識和器重襲人,希望她能長遠服侍寶玉。

  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含淚對寶釵、鳳姐説道:“你們那裏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比我的寶玉強十倍!寶玉果然是有造化的,能夠得他長長遠遠的伏侍他一輩子,也就罷了。”

  王夫人希望襲人能長遠服侍寶玉,自然不會將襲人攆出賈府。


  (四)、因寶玉不堪忍受襲人的規勸而將其逐走。

  這個觀點也是我的那位好友在其《論襲人》一文中提出的。依據就是蒙府本第二十一回回前的一條批語:“此回‘嬌嗔箴寶玉’、‘軟語救賈璉’,後文‘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只從二婢説起,後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璉猶可救,他日之璉已不能救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救與強無別也,甚矣!”

  《論襲人》一文説,按照這條批語理解:“明顯可見寶玉長大了之後已經不可箴,然而襲人仍用以往的方法箴之,最終導致寶玉無法忍受而逐之。”

  我則認為這種理解不夠全面。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説:“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縱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如今作了他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説:“寶玉再自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勸他説他,反倒縱性起來。”賈母也説“我深知寶玉將來也是個不聽妻妾勸的。”


  為什麼寶玉聽丫鬟的勸而不能聽妻妾的勸?這是因為勸者身份不同產生的差別。

  妻妾則是自己家裏的人,而丫鬟可能會嫁給別人,相對妻妾而言仍然屬於外人。一般而言,人都很在意外人的評價,對自己家裏的人的話往往不以為然。這就是男人不聽妻妾勸而聽丫鬟勸的原因。

  而襲人在離開賈府嫁給蔣玉菡之前,始終沒有成為寶玉的正式侍妾。此時正象王夫人説的那樣:“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縱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而之後的寶釵,身為寶玉的妻子,就象王夫人説的那樣:“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加之寶釵勸的內容寶玉本來就不愛聽,因而其勸的效果也就自然不如襲人的勸。

  事實上,襲人之勸與寶釵之勸是不同的。

  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語,襲人規箴寶玉的三件事:一是不讓寶玉隨便説自己死了化作輕煙之類的話;二是讓寶玉在賈政面前裝出喜愛讀書的樣子,以免惹賈政生氣;三是不許寶玉毀僧謗道,調脂弄粉和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以及那愛紅的毛病兒。而對這些規箴,寶玉是什麼態度呢?寶玉道:“都改,都改。”可見寶玉對襲人的規箴是接受的。

  而寶釵則是勸寶玉留意仕途經濟學問。

  第三十二回中,史湘雲説寶玉:“如今大了,你就不願讀書去考舉人進士的,也該常常的會會這些為官做宰的人們,談談講講些仕途經濟的學問,也好將來應酬世務,日後也有個朋友。沒見你成年家只在我們隊裏攪些什麼!”寶玉聽了道:“姑娘請別的姊妹屋裏坐坐,我這裏仔細污了你知經濟學問的。”襲人道:“雲姑娘快別説這話。上回也是寶姑娘也説過一回,他也不管人臉上過的去過不去,他就咳了一聲,拿起腳來走了。這裏寶姑娘的話也沒説完,見他走了,登時羞的臉通紅,説又不是,不説又不是。幸而是寶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鬧到怎麼樣,哭的怎麼樣呢。提起這個話來,真真的寶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訕了一會子去了。我倒過不去,只當他惱了。誰知過後還是照舊一樣,真真有涵養,心地寬大。誰知這一個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見你賭氣不理他,你得賠多少不是呢。”寶玉道:“林姑娘從來説過這些混帳話不曾?若他也説過這些混帳話,我早和他生分了。”

  寶玉最不能忍受別人勸他留意仕途經濟學問。湘雲勸寶玉留意仕途經濟的學問,使寶玉勃然大怒。寶釵勸寶玉留意仕途經濟的學問,寶玉與她生分了。


  襲人知道寶玉很煩別人勸他留意仕途經濟學問,因此在前八十回中,襲人從來沒有勸寶玉讀聖賢書,沒有勸寶玉留意仕途經濟的學問,可以肯定第八十回之後也不會勸寶玉讀聖賢書和留意仕途經濟的學問。事實上,襲人是大字不識一個的丫鬟,也不可能有這種見識。她勸寶玉裝做愛讀書的樣子,是為了寶玉少惹賈政生氣,避免被賈政打罵。

  只要襲人不勸寶玉讀聖賢書和留意仕途經濟的學問,寶玉都能夠忍受,不可能出現寶玉不堪忍受襲人的規勸而將其逐走的情況。

  (五)、襲人為救寶玉而被迫改嫁。

  據周汝昌先生推測,襲人很可能是在賈家徹底敗落之前為了救寶玉於水火而主動請嫁的,當然,不是請嫁蔣玉菡,而是請嫁於賈家的對頭忠順王爺。後來因為一系列變故,忠順王爺把襲人賜給了蔣玉菡。

  周汝昌先生在《紅樓夢的真故事》第三部中説:“那時,賈府大勢已去,眾家仇者嫉者紛紛來攻,皆欲染指。財貨珍玩之外,賈府出名的就還有一項——美女。於是,出現了‘搶紅’的局面。”於是“忠順王府遣人來説話了,點名只要寶玉身邊的人,如不從命,則對公子即有不客氣的行動!當此之際,舉家失色——因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襲人一個,而襲人並非府裏‘買斷’‘死契’的家奴,她有家裏人,自主權還不能由賈府擅奪。於是只好來找襲人本人,探她的心意,姑作一試。事情揭明之後,明敏冷靜的襲人,毅然表示,見府中處在萬難之境,為了解救,更為了保護寶二爺的身命,免遭不測,自己願意到那王爺府裏去,作妾為奴,吃苦受辱,一切甘願。襲人臨行,闔家以禮相送,痛哭一場!襲人到了那邊,人家是居心侮辱賈氏,特將她賞與戲子為妻——戲子者,當時是一種‘賤民’,一般人是不肯與之通婚的。誰能想到:襲人被賞與了誰?卻是小旦琪官,蔣玉菡。”


  周汝昌先生的推測乍看似乎有道理,但經不起仔細推敲。

  第一,第十九回中明確説襲人是“賣倒的死契”,周汝昌先生説“襲人並非府裏‘買斷’‘死契’的家奴”,顯然與書中的描寫不符。襲人既然是“賣倒的死契”,按照律例,賈府就有權將襲人轉賣或者送人,完全沒有必要徵求襲人本人的意見。

  第二,“搶紅”和“點名只要寶玉身邊的人”之説,前八十回原著和“脂批”並無伏筆和提示,完全是沒有根據的臆説。

  第三,退一步説,即使八十回之後有“搶紅”和“點名只要寶玉身邊的人”的內容,忠順王向賈府要一個丫鬟並送給戲子蔣玉菡以此侮辱賈氏,也不太符合情理。要知道丫鬟是下人,隨便配給誰,對賈府並沒有什麼影響。如果忠順王要襲人並將其送給琪官蔣玉菡就是為了侮辱賈府,這忠順王未免有些小孩子氣,太搞笑了。

  忠順王侮辱賈府有很多方法,但不管採取哪種方法,都不會採取將寶玉的丫鬟送給戲子這種對賈府並無實質影響的辦法對賈府實施所謂的侮辱。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五種説法,都沒有揭示襲人離開賈府的真正原因。


  那麼襲人究竟是什麼原因離開賈府的呢?

  要正確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原著和“脂批”中尋找答案。

  第二十二回庚辰夾批:“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

  從這段批語看,賈府敗落後曾經進行大規模地遣散奴僕,寶玉、寶釵身邊的婢女基本全部離開了賈府。麝月能夠留下來,也是襲人祈求的結果。

  “好歹留着麝月”,是一種祈求的口氣,表明襲人、麝月等大小丫頭均在被遣散之列,她們都是被動地離開賈府,襲人離開賈府也是迫不得已。

  我曾在《試論巧姐後來的經歷和歸宿》一文中指出,賈蓉就是賣巧姐的那個奸兄。為什麼賈蓉會賣巧姐?這是因為賈珍因與賈雨村有來往受到牽連而被羈押訊問,家裏的大小事務都由賈蓉來負責料理。一方面急需大量的錢財來疏通各方面的關係,另一方面因賈府正在被查抄訊問而無人敢借貸。在這種情況下,賈蓉只能靠變賣人口來籌措資金。在家道艱難的情況下,賣掉一些用不着的家人,一則可以籌集一些錢款,二則家裏省些口糧月錢。這種辦法應該是寧國府的必然選擇。

  同樣,榮國府在被抄家破敗後也會採取這種辦法來渡過眼前的困難。


  第七十二回中林之孝就曾對賈璉説過:“人口太重了。不如揀個日子回明老太太老爺,把這些出過力的老家人用不着的,開恩放幾家出去。一則他們各有營運,二則家裏一年也省些口糧月錢。再者裏頭的姑娘也太多。俗語説:‘一時比不得一時。’如今説不得先時的例了,少不得大家委屈些,該使八個的使六個,該使四個的便使兩個。若各房算起來,一年也可以省得許多月米月錢。”從林之孝的話中可以看到,榮國府被抄家後,財產被沒收,生活陷於困境,為了節省開支,不得不遣散所有的奴僕和婢女。

  第二十三回中有一條庚辰雙行夾批:“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之處,一絲不亂。”鳳姐兒掃雪拾玉一回,應在第八十回之後,而且是在賈家抄家敗落之後。正因為賈家抄家敗落後奴僕和婢女都被遣散無人充當掃雪這樣的雜役,鳳姐兒才會親自執帚掃雪。這條批語也證明了榮國府的奴僕和婢女最後都被遣散。

  此上就是賈府抄家敗落後,寶玉、寶釵身邊的婢女都被遣散的原因。

  “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即襲人出嫁後,又回到賈府對寶玉説這句話,表明賈府遣散奴僕婢女不是一次進行而是分批進行的,婢女們離開賈府的時間有先有後。襲人應該是第一批被遣散的婢女,麝月是擬最後一批遣散的婢女,只因襲人祈求寶玉“好歹留着麝月”,麝月才未被遣散,最終得以留在寶玉、寶釵身邊。

  襲人離開賈府是因為賈府裁人的大政策所致,所有的婢女都被裁減遣散,不單單是她一個人,因此她並不怨恨賈府裏的任何人,更不會怨恨寶玉、寶釵夫婦,離開賈府後仍然眷戀牽掛着寶玉,關心寶玉的生活起居,這是她出嫁後再次回到賈府祈求寶玉“好歹留着麝月”的原因,也是她後來有始有終與丈夫蔣玉菡一起供奉寶玉、寶釵夫婦的原因。

  至於第六十三回襲人抽的花籤“武陵別景”四字和“桃紅又是一年春”,只是暗示襲人最終會改醮他人,梅開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