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真實原型:奪走財產,送養弟弟,大城市生活遇真愛
4月2日,由殷若曦執導,張子楓、肖央、朱媛媛等主演的電影《我的姐姐》上映。下午有空時間去電影院看了,電影看完之後整個人久久不能平復,雖也是姐姐,但有幸父母健在。
很多網友在看完《我的姐姐》這部電影后,都表示後勁太大了,然而真實的生活中遠比電影更殘酷。
當父母發生意外去世,年幼弟弟該怎麼辦?
沒有感情又該如何相處?是該擔姐姐之責撫養弟弟?還是過好自己的人生?
突然有一天發生意外,父母雙亡,留下22歲的姐姐和4歲的弟弟,姐弟倆在這之前只見過幾次,雖然有血緣關係,但是感情卻不深。
電影的結尾,安然在簽署棄養弟弟、承諾不再見面時,她猶豫了,停頓幾秒後,帶着弟弟往外跑,姐弟倆不顧小雨朦朧,在風雨中快樂奔跑,最後相擁而泣。
21歲那年結束了獨生子女生涯,父母生了一個弟弟,原因是女兒上大學了父母比較孤單;
當得知此事後,女孩十分憤怒,甚至用斷絕父母關係來脅迫父母,但仍舊沒有用,故事的剛開始跟《我的姐姐》劇情十分相似,所有親戚都把養育弟弟的責任給了姐姐,因為是姐姐,所以養育弟弟是天經地義嗎?
如今,父母去世,親戚們不僅要求女孩撫養弟弟,還要將房產移到弟弟的名下,換句話説弟弟才是家裏的後人。
《我的姐姐》電影中,安然將房子賣了,財產姐弟倆每人一半,而真實原型中,女孩將名下的兩套房產都賣了,沒有給弟弟一分錢,換句話説,她從來就沒有把弟弟當弟弟過。
沒有這個“拖油瓶”之後,生活和情感都有了極大的舒適,去大城市結婚生子,過上幸福富足的生活。
他是弟弟沒錯,可是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在很多老一輩的思想中,無私奉獻成為姐姐必做和不可推卸的責任,可是自己的人生呢?就應該為了“弟弟”放棄,不管自己幸福與否。
生活中,有人選擇成全自己,有人選擇犧牲自己,如何選擇才是正確的答案,我們都無從知曉,更何況很多事情就不能用對錯來判斷,姐姐沒錯,弟弟也錯。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想必是來形容此時最好的話語。
當事情發生在你身上時,你會如何選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