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塌房,砸傷了誰?
瓜吃膩了,但爽恆三生三世的battle還在繼續……
你爆船照我爆你15項吸血合約,誰都不讓誰好過。
這裹腳布似的撕扯我也不想看了,倒是在整個圍觀的過程中,我對用了劣跡藝人的商家產生了一點憐憫,想給他們送上爽言爽語——
“你的損失我心疼”
代孕丟代言,但損失最大的不是她?
張恆一張抱子照砸出驚天動地瓜,而在2020年,鄭爽手握PR*DA、L*la Rose腕錶、稚*泉、A*ssie、黑*投訴、怡*丁、金*尊、羽*堂、歐*、荷*還有某手和某程等十二個代言……
在爆出代孕塌房後戛然而止,各大品牌避猶不及。
鄭爽成為某奢侈大牌史上最短代言人,享天8。
這裏的每句話,我只看到品牌方寫着兩個字“快逃”↓
稚*泉在貨架上用紙板擋住了鄭爽的臉。
金*尊連夜撤下了鄭爽的品牌物料。
還有一些品牌悄摸摸地刪除了有關鄭爽的微博。
代言終止,劇不能播的鄭爽,到底會損失多少錢呢?
參考2020年楊冪代言的椰汁品牌曝出的公告,楊冪兩年的代言費為1700萬。根據鄭爽的流量來看,我們暫估她1500萬兩年的價格。
在鄭爽代言這些品牌中,長期代言人有9個。像PR*DA這樣的一線奢侈大牌代言費可以暫時忽略不計。
暫估她一年就是750萬×7等於5250萬。
像怡*丁這種三個月短期的推薦官有4個,算起來大概是1/3×750×4等於900萬。
根據鄭爽2020年手握12個代言的暢銷程度,在代言費這塊,估計鄭爽會損失
6150萬左右或更高(5250+900萬)。
電視劇方面,2021年鄭爽還有4部待播電視劇,一部客串,三部主演,網傳鄭爽有片酬高達一個億,如果傳言為真,鄭爽2020年的片酬收入約在1~3億左右。
2020年她還參加了6個綜藝。
在知乎有匿名工作人員爆料,《這就是鐵甲》時鄭爽拿了6000萬。
假定鄭爽的綜藝片酬是6000萬,《鐵甲》是2018年前的綜藝,鄭爽還能拿到6000萬,但前段時間限薪令下來了,據傳明星單集不能超過80萬,一季不能超過1000萬。
當時有媒體報道,舒淇趙薇退了4000萬。
那麼結合政策和鄭爽的流量來看,我們大膽地估計一下,暫算她一季綜藝1000萬。2020年一年6個綜藝,收入合計6000萬。
再加上鄭爽一年大概5次直播,因為她在直播中發飆,網友曝光了她的坑位費。一個產品35萬,大概25-30個,一次收費1050萬,一年5次,共計5×1050等於5250萬。
綜上所述,鄭爽一年的總收入為:廣告6150萬,片酬3億,綜藝6000萬,加上直播費5250共計4.74個億,當然,實際收入可能在此價格上下浮動。而這還不算她的各種出席活動、賣二手貨……
看到這,是不是覺得鄭爽很虧?
不,片酬鄭爽已經收了,更血虧的,其實是劇還沒播的劇方和平台們。
已經把人逼到這份上了
《劉老根》還好是客串,不影響主要劇情。但是其他三部就是活活砸在手上了。
《翡翠戀人》,通稿宣稱投資2.3個億。
北京文化的公告顯示,《只問今生戀滄溟》60%的投資收益達到3.08個億,計算一下,完整收益應該是6.3億……心疼一下買劇方。
《絕密者》百度百科顯示已經定了愛奇藝和騰訊視頻,意味着這部戲已經賣給了平台。不過這劇也是命運多舛,因為趙立新參演,劇集一直播不出來,好不容易刪減了又曝出鄭爽事件。
《絕密者》保守估計2個億,合計一下2億加上6.3億再加上2.3億,鄭爽參演的這幾部片,算起來約損失有十億左右。
而這,還沒算上原定播出後可能得到的廣告、流量收益,以及劇組所有工作人員、演員的付出,都因為鄭爽一個“代孕”,被埋葬掉了。
該心疼的,應該是李鍾碩、佟大為、侯明昊等演員們?
隔壁TVB黃心穎出事後劇集不能出街,網傳男主黃浩然罵她浪費心血、累街坊,而被鄭爽牽連的演員們,此刻也可能心裏有羊駝飄過。
天降深坑,誰碰誰倒黴?
那麼,片方的損失誰來賠?藝人嗎?
這些年來只出現了一例,高雲翔出事後,唐德影視向他索賠損失,但是目前此案還沒有進展。
而且高雲翔的律師認為,唐德這是在找軟柿子捏,劇不能播這個鍋也不能讓高雲翔一個人背。
在此之前,片方碰到劣跡藝人,除了自認倒黴基本別無它法。
柯震東的《捉妖記》換了男主重拍,最後花了7000萬。
柯震東的《小時代》基本上被剪得只見其人(後腦勺)不見其聲,最後的他的顧源在整部電影裏充當了一個符號作用。
用後腦勺出現的還有王學兵,他被曝出吸毒事件以後,他飾演的《一個勺子》被剪得幾乎看不見,全片用後腦勺對話。
心疼陳建斌
遇到這種事,打工人通常要連夜加班,吳秀波上了北京衞視的節目,出事後後期人員P了三天三夜,總算完成了年度鉅製《消失的吳秀波》。
《智取威虎山》裏的演員胡東被曝出吸毒,最後影片把胡東十多個鏡頭完全P成了一個不存在的人。
來自騰訊娛樂
有些關鍵角色最後只能用AI換臉來解決。
黃海波在《長安十二時辰》裏試水復出,最後全部被AI換臉,復出無望。
那位大鬧高鐵站的女演員劉露,被AI換臉後粗糙程度嚇到了觀眾……
就算這麼粗糙的AI換臉,收費也不便宜,每分鐘收1.5萬元。
《巴清傳》也曝用AI的方法換臉演員,費用不低於6000萬。
可見,只要劇組有演員出事,不管主演還是配角,劇組多少都是有損失的。
曾經有一個導演談到,演員發光發亮的時候他們在背後,出了事情以後,他們第一個背鍋,目前類似這樣的事情還是無解。
這樣看來,像鄭爽《翡翠戀人》受限韓令影響一直不能播的壓倉局,《巴清傳》那樣本身題材都有爭議的歷史劇,就算拼拼湊湊改出來觀眾也不待見了,大概率只能繼續壓倉底吃灰。
另一個問題:明星的代言費需要歸還嗎?
柯震東事件出現後,也有媒體預測他需要賠償佣金20%和30%。
他也曾經向媒體哭訴,因為害怕賠代言費,自己的錢都被凍結了,就是為了還賠償金。
韓國T-ara女團也因為傳聞內部不和,影響品牌形象需要返還4億的韓元代言費。
但是,在內地返還代言費的案例似乎很少見,黃海波代言的某服裝品牌曾和服裝廠發生法律糾紛,服裝廠因為生產了他代言的產品,認為黃海波的負面新聞導致產品滯銷。
便向品牌方索賠30萬元。
而法院卻認為醜聞並不必然導致產品滯銷,索賠的證據不足。
另一邊,這個牌子還和張猛工作室起了法律糾紛。因為品牌在張猛拍攝的電影進行了品牌植入,但因為黃海波的緣故影片無法上映,品牌希望張猛退回約50萬價款。
來自品牌方和張猛工作室庭審資料
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影片無法上映屬於品牌方應該承擔的商業風險,庭審中還提到,黃海波入獄屬於合約中不可抗力事件,意思就是我不知道他會發生,如果發生了也真的沒辦法……
所以商家付出的錢,就是付諸流水了。
神奇的是,這兩起事件全因黃海波而起,但黃海波卻全程成為工具人,並未因此被品牌方和劇方起訴。
那能怎麼辦呢?
所以,就算因為劣跡藝人劇電影不能播出,藝人大概率也不會為此賠償。
翟天臨和吳秀波曾被曝出劇方可能會向兩位索賠,但後續也沒有動靜。
一位資深電影人爆料,劇方在與演員的合約上雖然會寫明,演員不能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但是這條合約並沒有和相關經濟賠償掛鈎。
來自南寧晚報
這種道德協議是從美國好萊塢那邊流傳過來的,但在我國這種演員強勢的市場環境中根本行不通。有些演員紅到戲都趕着拍忙不過來,你還談賠償,人家基本不會理你。
來自南寧晚報
還有一點是,有些賠償,劣跡藝人也賠不起。
和黃海波合作過很多次的劉江導演反問,一部劇幾千萬上億的投資,是要他全部賠償嗎?不太現實。因為賠償額本身也很難界定,例如有些演員可能會通過作品增加知名度(後續收益),還有幕後人員的勞動是不能用錢算的,這類損失又要他怎麼賠?
來自揚子晚報
這種情況下,片方只能盡人事知天命。儘量做好背調,業內對於涉及“黃賭毒”的藝人心裏一般有數,大家隨便一打聽也知道得差不多。
還有就是口頭呼籲大家,希望大家能夠自我約束,跪求自律……也是很諷刺了,幾個億的項目能不能成,全靠演員自律?
劇組這邊沒轍,品牌商也搖搖頭表示無奈,但情況相對好點。
在明星與品牌簽署合同的時候,有一條是,明星出現醜聞損壞品牌形象,品牌有權解除合約和全額追回已支付的報酬。
像某絲襪品牌就因不雅照事件向張柏芝索賠4000萬。
但請注意時間點,品牌方是2010年告張柏芝,距離不雅照事件已過去兩年。而會有這個索賠,完全是因為張柏芝告品牌方非法使用她的照片在先。
某服裝公司的老闆就曾經談到,因為明星私德太不可控,所以一般只和明星籤短暫的合同,出現了重大的負面新聞時,也只能終止合同自認倒黴。
但有明星會為維護自己的口碑,就算不退還代言費也會給品牌一些補償。
像孫楊被曝出無證駕駛事件時,就提出會無償給品牌商做一些公益站台活動。
房祖名出事後,網傳成龍“子債父償”,本來是房祖名代言的某早餐品牌,最後變成了成龍。
當然,保持沉默其實是維護品牌形象的最好選擇,因為公眾對新聞的接受時間只有15天。所以品牌不會沒完沒了地嚮明星索賠。更何況在專業的律師看來,代言人出事也談不上損失,充其量只是商業風險。
相對而言,除了被錘死的法制咖,其他想在演藝圈裏發展的藝人,被爆私德有虧,長線損失還是不小。
像白百何被曝出醜聞時,代言全部下架。到現在還元氣大傷,這麼多年來也只有一個化妝品代言。雖然仍有戲拍,但要説服品牌方買賬,還是沒那麼容易~
E姐結語:
在給藝人算賬的過程中,我發現了一個死循環。
為得到更多資源,許多藝人必須努力立人設,去被人記住,去成為流量。
一開始可能只是撒點小謊,非單身的假裝單身,愛抽煙的裝清純,到後來開始把觀眾當傻子,赤裸裸地隱瞞,離婚還在曬恩愛,代孕棄子還若無其事聲稱“喜歡小孩”,一邊吸du一邊厚顏無恥地當禁du代言人……
謊言就像泡沫,越扯越大,而當所有人都被藝人營造的美好泡沫矇蔽的時候,他們得到的關注度也只會越來越多,哪怕黑紅也是紅。形成了一個“藝人立人設、觀眾關注、資本下場品牌買賬、割觀眾韭菜”的死循環。
最終有一天泡沫被戳破,大家才發現,那些劣跡藝人,表面光鮮亮麗,內裏藏着的,其實是“黑心棉”。
像鄭爽,是真的有劇方覺得她的演技好,好到值一億嗎?她上綜藝露個臉,真的值上千萬?
不是的,大家無非看中了她營造的“小仙女”形象意外地有觀眾緣,想用她的“熱搜體質”給項目帶來關注度而已。
而她帶着資本的期望,為圈更多錢割更多韭菜,不惜代孕棄子保前程。
是商家和藝人在殘酷的貴圈閉環裏,合力催生了這起“棄子慘案”。張恆控訴鄭爽籤“吸血協議”,但他們和商家何嘗不是早簽好了“吸血合同”,隨時準備吸觀眾的血?
悲哀的是,就算是被封殺,很多藝人的積蓄已抵得上普通人一輩子打工的的收入,而飯圈那些收入不高的小粉絲,還在到處洗地,整天擔心自家割割或小仙女吃不上飯。
大可不必,真的。對商家、劇組也是,你的損失我心疼,下一句應該是——
“沒關係,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合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