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兒童博主被“啃小”,拿孩子換錢不可原諒

封面評論 | 兒童博主被“啃小”,拿孩子換錢不可原諒

□ 蔣璟璟

萌娃類賬號如今已是各大視頻、直播平台上的寵兒,擁有百萬、上千萬粉絲的博主不計其數,兒童博主往往比成年人更具有吸金能力。把未成年人作為自己掙錢工具的,就是近年來興起的“啃小族”。不少家長淪為“啃小族”,有些人為了消費孩子不顧孩子的隱私,甚至不惜通過造假打造人設。(法治日報)

兒童博主、低齡“網紅”層出不窮,頻頻製造着話題、收割着流量。大致説來,此類“賬號”基本可以分為三類,也即“萌娃”“奇娃”和“苦娃”,各有各的活法,其中佼佼者大多賺得盆滿缽滿。當然了,收益最終還是流向了父母的腰包。

所謂“萌娃”,撒嬌賣萌,舉止投足間都透着滿滿的可愛,自然是擁躉甚眾、打賞不斷;而所謂“奇娃”,往往人小“本事大”,或身懷異能、或“奇形怪狀”。比如説,有被爸媽餵豬的超重胖娃,有小小年紀能幹兩瓶啤酒的牛娃,凡此種種簡直是牛鬼蛇神;還有一種是“苦娃”,靠着曬苦賣慘過活,博得同情、贏得“施捨”“捐贈”。

從某種意義上説,上述種種兒童博主,都是被“啃小”的對象。一方面,他們是“演員”,看似是“真人秀直播”,背後大多有腳本、場景設置,甚至通過包裝、剪輯等手段打造“人設”;另一方面,他們也是“工具”,是父母賺錢的工具,是流量變現的工具。作為孩子,他們並沒有健全的理智和判斷能力,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意味着什麼、有何風險。此外,他們也無權處置自己所賺到的收益。從頭到尾,他們都在被利用與剝削。

利用孩子直播賺錢隱患重重,不僅會暴露私隱,更可能給年幼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逆的傷害。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家長,任何一個良善的人,都不該飲鴆止渴,“拿孩子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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