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揭秘明代嚴嵩:遺臭萬年的“大奸臣”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八卦

    一提起嚴嵩,人們就會説他是個大奸臣。《明史》把嚴嵩列為明代六個奸臣之一,説他無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竊政二十年,溺 信惡子,流毒天下,人鹹指目為奸臣。”在民間,嚴嵩就是一個作惡多端、陷害忠良、千夫所指、遺臭萬年的大奸臣。中國人有個兩分法,不是好 人就是壞人,不是忠臣就是奸臣,非此即彼。可是,人們忘了,中國還有個中庸之道,不偏不倚。不是好人,不一定就是壞人,不是忠臣,不一定就是奸臣,還有個不好不壞的中性人。我看嚴嵩起碼是一個不好也不壞的人。

揭秘明代嚴嵩:遺臭萬年的“大奸臣”

  嚴嵩從小聰明穎慧,思路敏捷,19歲中了舉人,26歲中了進士,是受人稱道的青年才俊。他沒有父蔭,19歲就中舉,26歲中進士,是靠個人 奮鬥才獲得的功名,是位正途出身的官員,他的私生活也很嚴肅正派,幾乎無可挑剔,一生只娶歐陽氏一位妻子,歐陽氏比他大一歲,還有一臉麻 點,但夫妻感情很好,從一而終,並沒有因身居宰相高位而妻妾成羣。

  鞠躬盡瘁的公僕

  嚴嵩一生侍候的皇帝是明世宗,好惡無常,威福自操。嚴嵩伴着這位君主,如臨深履薄,哪裏還敢竊弄威柄。世宗從16歲就迷戀上道教的齋醮活動,也就是建壇祈福,以求長生。從16歲到60歲逝世,他幾乎沒有一天停止過齋醮活動,基本上是在齋醮祈福中度過,築壇祈福是他壓倒一切的大事,成了朝廷長達40多年的大事,朝廷中樞與滿朝文武就圍繞着齋醮來運作,齋醮是整個嘉靖朝為害時間最長、為害社會最烈的弊政。

  嘉靖將主要精力和時間放在齋醮上,嚴嵩就將主要精力與時間放在撰寫歌頌齋醮的“青詞”上。自嘉靖21年(1542)以60歲高齡入閣到80歲致仕,嚴嵩伴君如伴虎,誠惶誠恐,“朝夕直西苑板房,未嘗一歸洗沐”,真正做到了“以宮為家”了,他算是鞠躬盡瘁的公僕、盡職盡崗的勞模了。在朱厚熜皇權專制淫威下,如果嚴嵩採取正面抗命衝突的話,恐怕他頭上的烏紗帽早就被朱厚熜扔到地上當尿壺了,甚至還會有前任首輔夏言一樣腦袋搬家的危險。清代史學家谷應泰這樣評論道:“帝以剛,嵩以柔。帝以驕,嵩以謹。帝以英察,嵩以樸誠。帝以獨斷,嵩以孤立。……帝且謂嵩能附我,我自當憐嵩。方且謂嵩之曲謹,有如飛鳥依人。即其好貨,不過駑馬戀棧”。

  應該説,嚴嵩是明代官僚士大夫中比較有作為的一個。在朱厚熜皇權專制下,嚴嵩不敢也不能觸犯他的崇道嗜好,但他並非尸位素餐之輩,而是忠勤奉公職守,在朱厚熜大肆鋪張浪費之餘,勉力支撐危局。面對國弊民窮、內憂外患不斷的困局,嚴嵩實行與民休息的政策。

  力行節儉,節省不必要的開支

  嚴嵩關心民瘼,反對大興土木,儘量減輕世宗修齋建宮的危害,以避免勞民傷財。嘉靖20年(1541),宗廟發生火災,嚴嵩以“數年大工採興,公私財力俱耗”,諫君修省,暫停內外一應工程。嘉靖22年(1543),嚴嵩以財力未敷,廟建未完,請緩建講武堂。在修建京師外城以免這個平民經商和聚居區遭受蒙古軍隊蹂躪的問題上,嚴嵩力主先修築南面外城,使世宗放棄了四周同時建城的不切實際的設想,將工程控制在當時財力物力允許的範圍,使外城建設計劃得以順利完成。

  嚴嵩力行節儉,節省了大量不必要的宮廷開支。嚴嵩奉諭奏對光祿寺歷年之費、冒濫之弊及除弊之策。他主張“令該寺將節年歲用之數,冒濫之件,明白開具回奏,悉加釐正,則弊以革而費可省矣。”嚴嵩奏報改革後,光祿寺省錢的數額 “二月之間省銀二萬一千二百餘兩,若每月遞減,可省十七八萬”。

  在國家財政支絀的情況下,嚴嵩很注意節縮開支,廣為措置糧餉。為了節省人力物力,嚴嵩以防虜添設為由,勸止了世宗添設顯陵奉守官。嘉靖37年(1558),大同米熟價廉,嚴嵩又請發銀該鎮令趁時糴買準備了半年軍餉。為了從根本上解決軍費問題,嚴嵩還建議精兵簡政。嘉靖31年(1552)6月,嚴嵩反對將京兵遣赴北邊三鎮,認為此舉只是徒費糧餉。嚴嵩上言整釐軍隊,挑選精兵,“加意練習,務期可戰,將來免復徵邊兵”。

  開拓財源 賑災濟民

  在節約之餘,嚴嵩還開拓財源。嚴嵩召集各部諸臣商議生財之道,羣臣“皆回各省盡有可以權那之件,又查革各項欠費,可以省出銀來用。為了擺脱財政危機,世宗向全國各地派出宦官充當礦監税使,對城市工商業者進行掠奪。他奏請停止蘇浙、福建等處織造宦官,而“照依江西燒照御用瓷器事例,下旨工部,令其嚴督有司,如法織造,依限進納,“如此則民不擾而事以易集”。

  嘉靖35年(1556)7月,嚴嵩又疏奏採礦諸弊,認為採礦得不償失,“小民自行私挖,每日得二錢,少或三五分,僅取度日而已。若官府開取用人工,大獲少而費多,此常理也。又各官不能識認礦之高低,惟地方礦徒識得,高者故意拋棄,徐而竊取,低者卻呈於官,所以煎銀數少,此常弊也”。嚴嵩請招回玉旺峪採礦使王槐等人,以“少省供給之費”。嚴嵩認為,“四川的礦石俱煎系銅,差去之臣全不用心,事欺罔可乎”,遂再疏採礦得不償失,並請敕户部令四川採礦官員,“此後不必進礦石,只煎成銀、金解進”。嚴嵩此舉,使嘉靖朝避免了礦監税使之禍,可謂功在黎民社稷。

  賑災濟民,安撫地方。嘉靖31年(1552)底,黃河氾濫,“淮安、徐邳等十七州縣,盡皆淹沒,數千裏之地為魚鱉之鄉”,饑民不計其數,恐將生變。面對如此嚴峻形勢,嚴嵩上疏請“給發餘鹽銀兩及徐淮等倉存留糧米,選差大臣一員,星馳領敕前去,設法賑濟以救一方倒懸”。嚴嵩十分重視災後的重建工作,他“仍乞敕下工部,嚴行彼處巡撫及河道官,作速將黃河下流設法修浚,務使水歸故道,各縣百姓有室廬田畝可依,安堵如故,庶人心獲安,地方不致他虞,而漕運有賴矣”。

  對於災後容易出現的物價上漲,嚴嵩也注意加以平抑,打擊不法商人囤積居奇,並防止地方胥吏侵留自肥。嘉靖32年(1553)10月,山東、北直隸、河南發生饑荒,“一時米價騰貴,流民飢極,兒女棄置道路”,嚴嵩“請以太倉米數萬石平價發糶”,“其山東、河南等處,當多發臨(清)、德(州)二倉米給賑”,又請令“在京行五城御史,在外行撫按官,各督率有司查視掩埋(暴骨),至於出米一節,中間恐有市行鋪户多買轉賣,以索高價,宜敕錦衣衞訪看禁革”,並“濟在京軍民二萬石,敕户部委官運赴城門外各廠,每早召集饑民,人給一升,庶得並沾實惠”。

  嚴嵩在京為官,也不忘家鄉的民生疾苦,對鄉梓建設很是關心。嘉靖26年(1547),袁州府發生旱荒,人民乏食,嚴嵩用賜金買谷五千石賑濟。又修葺郡北秀江橋,建上下浦石橋、萬年橋。嚴嵩還很關心家鄉教育事業,捐資辦學,並捐贈大量書籍。

  抗倭御虜,保境安民。當時,蒙古勢力不時南下掠奪,邊患時起,民生多艱。與此同時,東南倭寇也在沿海燒殺搶掠,黎民苦之。“北虜南倭”之患成為擺在嚴嵩面前的兩大難題。對於北方蒙古強敵,嚴嵩鑑於國弊民窮、敵強我弱的基本情況,力主不可輕啓戰端,而應採取以防禦為主、輔以通貢互市的羈縻之策。對於實力相對更弱的倭寇,嚴嵩則實行剿撫兼施的策略,推薦趙文華前往督師平倭,啓用抗倭名將胡宗憲,併網羅了一批將才,如戚繼光、俞大猷等人,取得了抗倭鬥爭的重大勝利。事後趙文華坦言:“臣與宗憲策,臣師嵩所授也”,以海寇平,上疏歸功於嚴嵩。

  嚴嵩在鈐山隱居時,廣交名流,當時的名公巨儒,高人碩士,和嚴嵩多有過從,有的還頗親密,而非出於應酬。著名學者王陽明、李夢陽曾經拜訪過他。他還受袁州知府姚惟寧、徐宗獻之請,費時3年,輯補了《正德袁州府志》。

  多才多藝的大家

  嚴嵩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學問大家和書法大家。嚴嵩精熟經史典章,諳習音律詩文,對永字八法。“六必居”三個字是他寫的,什剎海、景山公園、北海、故宮等地都有他的書法作品,山海關的“天下第一關”也是他的手筆。嚴嵩的文學成就很高,詩詞“清麗婉約”。然而,受“奸臣”聲名的株連,他的書法佳制非但未獲得應有的肯定,甚至連他的作者權都被剝奪。嚴嵩一生寫了很多詩,翻開他的《鈐山堂集》,寫心志的如“元如蔡澤輕肥念,不向唐生更問年”或“明日驅車入城去,卻從城裏望山間”,寫山遊的如“傍花吟駐棹,掃石坐傳卮”或“不飲杯中物,其如山色何”,都顯得胸襟沖淡。但寫的詞卻寥寥可數,杭州西子湖畔的岳飛廟旁,有一篇嚴嵩於嘉靖九年(1530年)十月二日所作的“滿江紅”,右題“宋思陵與嶽武穆手敕墨本”,詞曰:“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官,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立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 南渡錯,當時身怕中原沒。關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然而,以人廢字者不願承認這樣一篇斥奸臣秦檜泣忠良岳飛的感人之作,於是便偷樑換柱,將碑文上“嚴嵩”的大名颳去,代之以明代的另一個學問大家“(文)徵明”。明人何良俊在談及嚴嵩的才學和嚴嵩在文學史上所受不公正對待時,曾經發出過這樣一段感慨:“嚴介老之詩,秀麗清警。近代名家,鮮有能出其右者,作文亦典雅莊重,烏可以人而廢之?”

  明朝第一奸相??

  縱觀嚴嵩一生,沒幹過什麼對不起人民,對不起政府的事情。嚴嵩一生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特別是嘉靖皇帝(明世宗)近二十年不上朝理政時,嚴嵩為了皇帝的囑託,加班加點,夜以繼日地努力工作,幾乎累得吐血。他一生無二色,夫妻相敬如賓。私生活也非常檢點,堅決不討二奶,更別説三奶四奶了。他的家財大都是同僚下屬所贈所受。按照我們今天的標準,嚴嵩絕對是一個一心為公,赤膽忠心,鞠躬盡瘁,為革命工作幾十年的老幹部。那麼,後來他怎麼居然成為明朝第一奸相了呢?

  一是國人的觀念。皇帝是英明的,凡國亂時,不是皇帝無能,而是有壞人在搗鬼。總要揪出個奸臣做墊背,把亂國的罪名推給他,説他是“弄權柄,構結禍亂,動搖宗祠,陷害忠良,心跡俱惡”的大奸臣。漸漸地人們就形成了這樣的觀念:皇帝永遠是英明正確的,國家發生變故是由於奸臣專權亂政所致。明朝政治一塌糊塗,嘉靖後期政治失敗,為了維護皇帝的形象和名譽,樹立他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不能不找個替罪羊,不能沒有人替他背黑鍋,於是嚴嵩就充當了世宗的替罪羊。

  二是權力之爭的犧牲品。朝廷之爭,權力之爭,歷來你死我活。徐階是嚴嵩的政敵,心機深刻,他時刻覬覦首輔的位子。徐階買通了世宗很信任的一個名叫藍道行的道士。藍道行在扶乩的時候,顯現出“分宜父子,奸險弄權”的字樣,世宗問:“上天為何不誅殺他呢?”藍道行詭稱:“留待皇帝正法。”世宗心有所動。就在這一年,皇帝居住的萬壽宮發生一場大火,嚴嵩建議皇帝搬到南宮去住,以節省開支。南宮是舊時英宗被幽錮之所,這對喜歡祥瑞的世宗來講,真是犯了大忌諱。徐階迎合皇帝心意,主張重建萬壽宮,新宮建成後比先前更巍峨漂亮。這樣,嚴嵩逐漸失寵了。嘉靖四十一年(1562),在徐階的慫恿下,皇帝奪去嚴嵩一切官職,勒令回鄉,其子嚴世蕃謫戍雷州衞。後嚴世蕃被斬,嚴嵩被削籍為民,家產盡抄。之後,徐階主修史書《世宗實錄》把朱厚熜評為中材之主,嚴嵩父子則被打成“奸臣”,通篇是政敵彈劾非議之聲,承擔着朱厚熜的千古罵名。

  三是文人的醜化。王世貞編了大量戲曲,醜化了嚴嵩形象,給他潑了一身髒水。王世貞的父親王杼,任薊遼總督,因邊事被嘉靖處死。王世貞既愧且恨,不敢恨皇帝,便移怒於嚴嵩。王世貞給嚴嵩寫的傳記,極盡詆斥,而這篇傳記,便是《明史·嚴嵩傳》所本。影射嚴世蕃的《金瓶梅》是王世貞寫的,這雖説是傳説,但專罵嚴嵩的戲曲《鳴鳳記》,確是王世貞或其門人寫的。

  四是百姓不知真相,信以為真。史書歪曲,文人惡搞,於是在各種史書、故事、民間文學、戲曲中,嚴嵩成了方便的反角大白臉,如《一捧雪》、《飛丸記》、《玉丸記》、直到今天的《五女拜壽》、《打嚴嵩》。這樣一來,嚴嵩的名聲好得了嗎?

  嘉靖四十五年(1566)四月,嚴嵩在孤獨和貧病交加中去世。他死時窮得買不起棺木,臨死前,嚴嵩艱難地寫下“平生報國惟忠赤,身死從人説是非”,擲筆而死。

  著名學者易中天評點嚴嵩時説:嚴嵩是明代有名的奸相,明史入了《奸臣傳》的,但我看有點“冤”。那時的官員,其實要處理兩種關係,一是君臣,二是官民。好官也有兩種:忠臣和清官。忠臣忠君,清官愛民。忠奸,是對皇帝而言的;廉腐,是對百姓而言的。嚴嵩是貪官不假,但他不背叛皇帝啊。嘉靖皇帝為了長壽煉仙丹,裏面是含水銀的。嘉靖也知道有風險,他讓嚴嵩先嚐。

  《明史》稱嚴嵩“無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這個結論概括出相當一部分事實,但不是全部。一方面,並非一意媚上,嚴嵩得罪世宗之處也不少;另一方面,他對政事頗多議論,特別是對正德年間的政治有所批評。這兩方面也都應引起注意。

  《明史》裏,嚴嵩是列在奸臣傳裏的。但從嚴嵩下台後,就有人認為他是奸臣很冤枉。即便是在修明史時,寫作班子對於嚴嵩是不是奸臣就有很大爭論。查抄嚴嵩家時,一共查出來3萬多兩黃金,200多萬兩白銀。但僅僅説他奸或貪肯定不夠,嚴嵩是一個極複雜的人。他的書法成就很令人敬佩,相傳“六必居”三個字是他寫的,建國後經學者鄧拓考證並非如此,但這也足以説明他的書法在當時是公認為不錯的。什剎海、景山公園、北海、故宮等地都有他的書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