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智而被拋棄,願黃秋燕永遠不要知道李連杰當初為何改主意娶她
只見新人笑,不聞舊人哭。世人皆知李連杰寵妻,濃情蜜意中,卻無人記得,那個正十月懷胎被要求離婚的黃秋燕,當初是多麼無助。
而李連杰從一開始就對黃秋燕沒有愛,甚至提過分手,之後又是為何改變主意,決定娶她呢?
南“利”北“黃”
1961年,在北京的一個大院裏誕生了一個女嬰。因為出生於秋天,父母又希望這個孩子能夠繼承自己的舞蹈事業,所以給她取名為黃秋燕。
同年,上海的一個筒子樓裏,利家傳出一聲響亮的啼哭,一個洋娃娃般的女嬰出生了,睫毛纖長、小臉白裏透紅,活脱脱一個美人胚子。利父將她抱在懷裏,輕輕拍了拍説:“小寶貝就叫利智吧。”
一南一北,不會有人想到,以後這兩個孩子會因為一個叫李連杰的人而糾纏在一起。
郎才女貌,但因為太過年輕,沒辦法忍受婚姻帶來的約束,利智的父母在她三歲時選擇離婚。之後,利智被父親帶回老家生活。
利智的父親整日忙於工作,後又遠赴香港,利智則被轉交奶奶照顧,雖然奶奶對利智很好,但也免不了周圍有小孩子經常嘲笑利智是“孤兒”。
一直到20歲,利智終於機會去香港和父親團聚。本以為終於可以擺脱在老家壓抑沉悶的生活,卻沒想到,香港還有更加殘酷的現實在等着她。
利智到香港的第一份工作是售貨員,但以利智的心性,根本不會甘心只呆在一家小小的雜貨店一輩子。
於是,當新藝城電影公司招演員的時候,利智第一時間報了名。到達現場,利智被考官從頭到腳掃了一遍,只聽見考官輕笑一聲,破口而出:“有沒有搞錯啊,我們是招演員,不是村姑哦。”
此話一出,引得一屋子人鬨笑,利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辱,這比以前被小孩子叫孤兒時更甚。
委屈過後,利智從新審視了自己,從小沒有父母在身邊,沒人教她如何打扮才是美,如何走路才是優雅。那不如趁現在還來得及,趕緊改變。
於是,利智決定赴美國留學,徹頭徹尾地改變自己。
而黃秋燕這邊,她本來是出生舞蹈世家,父親是文工團的編導,家中殷實。按照父母的意願,小秋燕本來也要進舞蹈團,不料飛來禍端,父母皆被連累,小秋燕最後只能被送進武校學習,就是這麼一字差,黃秋燕此後的人生也就此改變。
黃秋燕的情竇初開
女孩子都喜歡看帥哥,在武術班裏,黃秋燕第一次看到李連杰,就對這個白白淨淨,五官端正的男孩心生好感。那年,黃秋燕13歲,李連杰11歲。
黃秋燕和李連杰作為武術班的兩個優等生,多次獲得大獎。一起訓練,一起去參加比賽,在老師眼中,這兩個孩子簡直是天生一對。
李連杰兩歲喪父,家中貧寒,黃秋燕平時對他多有照顧,吃飯時會偷偷把碗裏的肉夾給李連杰,閒時還幫李連杰洗襪子。
黃秋燕對李連杰而言既是隊友,又是姐姐般的存在。但黃秋燕本人可不這樣想,在黃秋燕的默默付出中,兩人最終成了男女朋友。
強扭的瓜不甜,李連杰對黃秋燕很感激,但始終沒有愛的感覺。
1982年,李連杰因為拍攝了《少林寺》一炮而紅,黃秋燕為李連杰的優秀感到高興,但她不知道的是,此時,李連杰正悄悄醖釀着一場分手。
為了不讓外界罵自己見異思遷,李連杰決定將黃秋燕捧紅後再提分手。找到《少林寺》的導演一番遊説後,最終,黃秋燕作為女主角出現在了《少林小子》的屏幕裏。
而後,黃秋燕的第二部電影——《南北少林》,也是李連杰動用了自己的一切關係才幫她爭取來的。
這時候,黃秋燕已經知道了李連杰想要分手的意思。儘管如此,黃秋燕對李連杰的好只增不減,一度讓李連杰陷於兩難的境地。
不過很快,命運的第二次轉變來臨。
李連杰受傷了,還傷得很重,這期間黃秋燕一直陪在他身邊默默照顧,但這並不足以打動李連杰,讓其回心轉意。
真正讓李連杰改變心意的是一位“算命先生”的話。算命先生説,李連杰命中註定有此一劫,要想改變,那就只能娶了黃秋燕,將欠她的情債還清即可。
為了“沖喜”,李連杰決定和黃秋燕結婚。於是,1987年,兩人登記結婚,李連杰甚至沒有耐心為黃秋燕舉辦一場婚禮,僅僅在外面吃了頓飯就算事成。
而此時,利智已經留學回到香港,剛剛拿了“亞洲小姐”的稱號,又搭檔周潤發主演了一部電影。
誰能想得到,這位被倪匡稱為“五十年難得一見的美人”,五年前,因為長相土氣而被人轟出了電影公司的大門。
有人歡喜有人憂
嘴上説不愛,但李連杰的身體倒也沒閒着。婚後第二年,李連杰和黃秋燕的大女兒出生了。
在美國的事業不算順利。1989年,李連杰收到香港《龍在天涯》劇組的邀請,這次,李連杰有些猶豫,一方面想念大屏幕,一方面又害怕再次鎩羽而歸。
但黃秋燕看出了他的真實想法,“去試試吧,大不了再回來,我和女兒在美國等你。”
黃秋燕是很善解人意,但她不知道的是,這句話,最終成為他們此生夫妻緣盡的開端。
“我看見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完了,我愛上了這個女人。為了她,我可以放棄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為她去死。”李連杰在打給黃秋燕的電話裏也是這麼説的,“對不起,我找到了自己真正愛的人。”
黃秋燕和李連杰從小一起長大,從未見過李連杰如此激動。掛斷電話,黃秋燕捂着自己再度隆起的肚子哭了起來,她也終於明白,自己所愛的人一直不開心,是因為自己在他的身邊。
“我同意離婚。”黃秋燕和李連杰於1891年離婚,但在兩人的離婚協議書還未簽字的時候,李連杰就已經和利智展開了秘戀。
離婚後的李連杰就像是一隻從籠中飛出的鳥兒,他沒想過黃秋燕會這麼爽快的答應,為了順利離婚,他還提出將自己在美國的房子和家產盡數留給黃秋燕。
和利智在一起後,李連杰又開始疑神疑鬼,害怕自己只是一時荷爾蒙分泌過多,以後還是會走上第一次婚姻的老路。此時的李連杰,已經不是當初那個和黃秋燕提離婚時,將真愛説的如此篤定的人了。
為此,李連杰向利智提出十年之約:倘若十年後,兩人依舊彼此深愛,那就結婚。
幸運的是,李連杰這次並沒有失約,1999年,李連杰迎娶利智。
李連杰的幸福建立在另外一個人痛苦之上,離婚後,黃秋燕花了十多年才從這段感情中走出來。
12年後,李連杰在《開講啦》的舞台上公開向黃秋燕道歉:“我的前妻很好,是我不好,我對不起她。”
被分手的人總無一例外的被髮好人卡,不知道這句道歉黃秋燕是否能聽到,但希望,關於李連杰當初本打算分手,後來又改變主意娶她的真實原因,她永遠不要知道。因為,利用比不愛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