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好到想叫爸爸,如今卻撕得這麼難看?
採訪裏的他,面對鏡頭是哽咽回應:
“事情發展到現在這樣子,我心中充滿了無奈、疑惑、還有遺憾。”
視頻
社交平台上的他,
是“負能量爆棚”;
“因為未知的荒唐事開始害怕醒來”⬇️
任誰看到他這樣的狀態,免不了會擔心問一句,他,這是怎麼了?
(這是不熟悉的路人)
對於全程follow他的粉絲來説,昨天,是他前經紀人林偉哲控告他違反著作權法開庭的日子;
要和曾經視為父親在法庭上針鋒相對,再強大的人,也難免不悲傷。
多少人認識他,是因為“蘇打綠主唱吳青峯”的title,
可是去年蘇打綠卻宣佈改名“魚丁糸”⬇️
不僅團名改了,成員們都頂着新藝名重新開始⬇️
背後原因,和如今正和吳青峯打官司的經紀人林偉哲,必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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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學同學加好友的關係,
#除了鍵盤阿龔,其餘5人都畢業於台灣政治大學,但吳青峯和阿龔又是中學校友
2001年蘇打綠樂隊正式成立。
期間團員們錄了100多張demo,也獲得了各種校園類音樂比賽獎項,可是這些對樂隊來説都是有名無實(錢)的;
在樂隊成立兩年後,成員也即將迎來畢業季的夏天,他們決定最後辦一次小型巡迴演唱會作為樂隊的告別演出。
就在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上表演時,恰好被站在台下的音樂製作人林偉哲聽到了。
#2003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蘇打綠的表演
(cr @追轟 bilibili)
就是這次表演,讓林瑋哲決定簽下他們。
#實事求是的説,確實是因為他的出現,拯救了這個可能明天就單飛的樂團,才讓之後我們有機會聽到《小情歌》《無與倫比的美麗》一系列優秀作品...
之後就是這6人加入了他的音樂社,4月加入,5月林瑋哲就幫他們推出了首張單曲,還安排他們和當時熱門的“創作才女”陳綺貞,陳綺貞合作⬇️
(cr:澎湃新聞《素描|蘇打綠:放一顆星球在你的眉頭》)
把他們出道這天定為公司的“蘇打綠日”。
之後就是將近十年的蜜月期。
那時,他們之間的關係是真好,
蘇打綠發專輯缺錢,林瑋哲就賣房賣車為他們籌款⬇️
(cr 新京報專訪林瑋哲《林暐哲 眼光獨到,總能發現樂壇績優股》)
外拍時,團員會時刻cue到他⬇️
一起熬夜在倫敦製作專輯⬇️
會給他們資源傾斜,也會給他們創作上的最大自由⬇️
把樂團處成了婚姻關係,覺得他們已經成了自己唯一⬇️
(cr:騰訊娛樂《林暐哲:我和蘇打綠是“婚姻關係”》)
作為他一手提拔起來的蘇打綠,對他自然也處成了親人。
他時隔25年再次拿下金曲獎的最佳專輯製作人時,
蘇打綠成員們比自己獲獎都高興⬇️
他在台上發表獲獎感言,吳青峯就在台下狂哭⬇️
吳青峯上《歌手》,在台上直接説林瑋哲是他恩師,之前也提過無數次。
甚至宣佈解約時,言語之間也全在感謝林偉哲⬇️
“是父子,好友和師徒的關係,甚至也被調侃過是在談戀愛嗎?”
“是就算沒有工作上合作,將來也會彼此陪伴的關係。”⬇️
少不了的,是兩人合照⬇️
可是啊,人都是會變的,更何況在名利至上的娛樂圈。
在終止和林瑋哲合作將近一年後,這位曾經老師在毫無徵兆下,突然通知吳青峯和他所屬經紀公司,説他在沒經過自己同意情況下,擅自唱了蘇打綠的歌,違反了《著作權法》⬇️
隨後,吳青峯經紀人出面否認説法⬇️
“詞曲著作權都在創作者自己手中”。
嘗試過調解,沒成功⬇️
官司也直接影響到他solo之後的首場演唱會,
#雖然也有疫情原因,但此時案件還在膠着階段,很多歌曲的使用受到了限制
4月,法院判定著作權一案,吳青峯在民事部分勝訴⬇️
結果林瑋哲不服,再次上訴。
這次,是鑽了合同的空子,説合同規定要解約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可吳青峯由於太信任對方,只在九月口頭提出解約,那按照規定,即使在解約之後的2019年,吳青峯創作歌曲的版權,也應該歸自己所有...
(當初的信任卻變成親手傷害自己的武器,帶入一下,已經提前為峯姐心寒了)
(或許是知道自己做得很絕吧,這次開庭林偉哲缺席了)
然後就到了昨天,再次去法院回應起訴,讓人心酸的是吳青峯律師的證詞,回憶起當初兩人解約時的情景:
對方表明要斷得乾乾淨淨,吳青峯依舊“心存希望”要當家人⬇️
從法律上,作為局外人的我們當然沒資格評判誰對誰錯,
只是從情感上來講,你當初對蘇打綠有知遇之恩,可蘇打綠也不是白眼狼。
林瑋哲所主訴的歌曲版權爭議,
歌曲絕大部分都是歌手自己包攬了⬇️
在官司爆發後,團員更是一邊倒的聲援吳青峯⬇️
#可能會出於私情為吳青峯説話,但所有人都同時偏向他,只能説林偉哲多少還是不佔理吧
有忠實粉絲翻出吳青峯去年勝訴的著作權官司的民事判決書,
#原文件整整17頁,太長就不放,有興趣的可以搜索關鍵詞看看⬇️
總結判決結果就是以下五條⬇️
讓人憤怒的是,林偉哲不僅私自更改了結算時間;簽約期間,吳青峯歌曲在內地的版權收益,他全部裝進了自己口袋?!
這,自己違約在先,不感激對方不計較,反而倒打一耙還要跟對方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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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吳青峯和林偉哲這樣師徒反目的,還有...
周杰倫&吳宗憲
(還是要提前説一聲,人家現在關係不錯哈)
知遇之恩,????️
十多年後周杰倫仍在感謝吳宗憲能啓用當時還是新人的自己⬇️
也感激給那時經濟並不寬裕的自己一張牀鋪⬇️
(cr 陳文茜《我相信失敗》節選)
兩人的蜜月期在2002年終止。
吳宗憲在沒有知會藝人本人的情況下,
把名下經紀公司打包賣給了好樂迪(當然也包含了周杰倫的經紀約)⬇️
更是在感情問題上“啪啪”打臉周杰倫⬇️
這邊周杰倫:我從來沒追過蔡依林”,
那邊吳宗憲:是周杰倫要求我撮合他和jolin在一起的...
三天前才被公開出道第一任正牌女友⬇️
三天後曾經的伯樂就當着所有媒體面半開玩笑(?)半認真談論他感情觀是,
72變...
還主動證實雙J戀是真的...
周杰倫:
不過,兩人倒沒鬧到要打官司的地步。
就是一方選擇了冷處理⬇️
吳宗憲那段時間因為投資失敗加上妻子得癌,陷入財政危機,周杰倫僅口頭上送上祝福。
辦的三場婚禮,都沒邀請對方,氣得吳宗憲忍不住向對方公開喊話,
“我欠你什麼?”
不過,18年周杰倫主動更新了和吳宗憲的合照,算是兩人關係的正式破冰⬇️
張韶涵&前經紀人林隆璇
確實是他發掘了張紹涵,牽線搭橋讓她順利加入福茂唱片⬇️
可是張韶涵也並非不知感恩,
第一次登上台北小巨蛋時就公開感謝林隆璇⬇️
“謝謝我的啓蒙老師林隆璇老師,謝謝他!”
視頻2
對方在為自家藝人歌唱事業鋪路。
#感謝同行給張韶涵寫的歌
BUT,當藝人親媽索取無度還誣陷女兒吸毒,作為經紀公司的福茂卻沒任何公關,加上那段時間剛好和福茂的經紀約也到期了,於是張韶涵就單方面宣佈瞭解約⬇️
接着就是唱片公司不承認藝人解約,雙方撕到了法院上。
結果,????️
#張韶涵解約行為並未違法
倒是福茂和林隆璇自己的唱片公司;
原本答應給人家合約期內出10張專輯的,結果只出6張⬇️
這麼看起來,更像是唱片公司違約了?
官司有了結果,也應該好聚好散了,結果,林隆璇⬇️
yygq,????️
#這時距離解約官司已經過去兩年了
6年之後,當張韶涵正在參加《蒙面歌王》,處在復出的關鍵點時,
他又發聲⬇️
“人要飲水思源”...
#拳頭硬了
體面分開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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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20年前,還沒有形成規範完善的演藝市場。
(即使到今天也還是有很多不合理之處)
那時藝人和經紀人的關係,更多的就像傳統的師傅帶徒弟,
為了你出道,我可以捨棄一切;
但一旦你成功了,就到了回報的時候。
可是,這樣的思想和不斷規範的演藝市場是相悖的,
不能這邊簽着合同;實際思想還是老一套的“三年學藝兩年效力”吧。
確實林瑋哲能稱得上是蘇打綠音樂道路上“父親一樣的人物”,
可轉換立場説,蘇打綠何嘗又不是林偉哲事業上的貴人呢?
這怎麼小孩長大了,要獨立了,你就變成蘇大強了?
雖然法律上的孰是孰非現在還沒有一個明確結果,
但是從情感上,還是別再消耗曾經的情感,只為了經濟上的索取無度吧。
哎,還是收手吧,畢竟你還欠着人家一個億的版税呢。
最後一句
這是張韶涵在打官司時給自己鼓勁的一句話
也送給我們峯姐
怕啥 歌迷永遠給你撐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