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麥迪和火箭球迷都對麥迪當年的35秒13分津津樂道。但是實際上,那場比賽對陣馬刺,麥迪的13分是在最後35.4秒的時間取得的,卻不是真正用了這些時間。下面小編帶大家考古一下,看看真相究竟如何。
鏡頭回到2004年12月10日,第四節還剩下44.2秒時馬刺76:68領先火箭。
麥迪後場接球,運球到前場,一個擋拆後張手三分命中,剩下35.0秒。這裏用去了9.2秒。
火箭還落後五分,迅速採取犯規戰術,31.9秒,馬刺執行罰球,兩罰全中。麥迪繼續底線接球,運球到前場後,姚明擋拆,鄧肯補防,迎着鄧肯的防守犯規,麥迪拔起將這一球穩穩打進,3+1。此時時間為24.3秒。火箭落後3分。這裏用去了7.6秒。
馬刺暫停回來,火箭尋找搶斷機會,但是馬刺護球很好,火箭無奈犯規。時間剩餘16.2秒,馬刺兩罰全中,火箭落後五分叫暫停。
暫停回來,火箭發前場球,球踉踉蹌蹌地發到了麥迪手裏,麥迪運球到弧頂直接幹拔三分命中,比分來到78:80火箭僅落後兩分,時間還剩餘11.2秒。這裏用去了5秒。
接下來馬刺在火箭緊逼下發不出球暫停,暫停回來之後馬刺發全場球,球發出來後被德文-布朗運丟,還剩 7.4秒的時候麥迪接到了傳球,運球過半場,三分揚手就投,命中!時間還剩1.7秒,這次進攻用去了5.7秒。剩下的時間馬刺沒有得分,81:80,火箭逆轉取勝馬刺!
所以麥迪真正球在手裏,所用的進攻時間為9.2+7.6+5+5.7=27.5秒!麥迪真正是在27.5秒的進攻時間裏得到的這13分!
這場比賽是麥迪的封神之戰,最後的大逆轉困難程度難以想象,必須要在時間、體力、手感等多個方面掌握地恰到好處,才能有如此神來之筆。當年的麥迪無疑是聯盟當中最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