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37萬人被騙了230億!汪涵需不需要為自己的代言負責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八卦

  繼仝卓,高天鶴之後芒果台的另外一位名人汪涵也陷入了輿論的風口之中。具體原因是他本人代言了一款理財產品,結果該產品爆雷了。不少上當的網友手舉標語,要求汪涵出來進行善後。

  許多人太相信明星,特別是口碑相對好的明星,你代言相關產品,起碼自己嘗試了,才能對得住自己代的言啊!許多人受騙,代言人的不負責任是有關聯的。

  而事發至今,汪涵方面始終沒有任何的回應。只不過該如何善後,汪涵起碼也要給大眾一個交代吧。

  畢竟37萬人230億的鉅額資金,平均每人6萬元,那可不是一筆小數目。畢竟產品需要良心代言,不要為錢代言,公眾人物應該擔當自己的行為

  正常投資的盈虧那沒什麼可説的,可如今是到期錢取不出來,既然當初承諾到期還錢,到期提現,如今到期不能兑付就已經是違反合同約定的違法行為,是可以到法院起訴或者以經濟詐騙為名報警處理,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是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的,所以這事和他們是有關係的

  金融搞代言本身就是不靠譜的事情,你以為是買衣服啊,自己能夠控制質量,金融風險誰能控制嗎,腦子秀逗。

  想別人的馬甲,結果被別人把褲子都脱走了!年息百分之十到二十!也不想一下平台利潤就必須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搞啥有這麼高利潤,只有做無本生意!

  明星的經紀團隊和公司未經調查核實,分析其所代言的產品存在風險,仍接下代言,用明星效應吸引消費者,造成消費者利益損失,這樣的事情已經層出不窮了。

  不僅僅是在這些金融產品方面,甚至在直播帶貨方面,出現問題的比例更是多如牛毛,網友維權的事情也是相當之多。

  我相信,大多數的投資者都明白投資有風險,也有一定的辨別能力,對於平台的各種高收益高回報也是持保留態度。但是鑑於名人效應,還是無比信任的將自己多年的心血投入進去。不排除代言人事先知情不告的情況,況且代言人拿了高額代言費,也有義務代替消費者去查證公司的實力及運作模式的合理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