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小狗,自從前面講了5起《重疾險》條款的理賠案例後,雖然這些案例最後訴至法院,但不管怎麼樣,最後法院都是支持我們被保險人利益的,都是給予賠付了!哪怕這個疾病確實不符合理賠條件,然而很多人還是説保險坑,其實保險它是屬於白紙黑字的合同,買之前你都應該看清楚的,説它坑的這些人要麼就是糊里糊塗買了,要麼就是“懶”,不願意去看合同,對於保障自己一輩子的保險,連個合同條款都不願意去看下。。。我始終認為保險是好的,不好的是人!
本來是不想再發了,但是收到很多網友的留言,希望小狗能夠繼續多講一些關於《重疾險》的疾病條款,能夠讓他們更深入的瞭解《重疾險》!所以就繼續班門弄斧給大家講解下《重疾險》的疾病條款,先看一個真實的案例吧!
01、矇蔽了16年的拒賠案例
2001年,張女士在一次坐車途中,偶然聽到兩個保險員在那談論保險,其中一個保險員就是後來給張女士辦理保險合同的的業務員,張女士當時對他們談論的保險話題很感興趣,於是留下了聯繫方式,後續都是這個保險員和她接觸。
張女士之前也略聽説過保險理賠難、條款複雜,怕到時候引起爭議,於是就讓這個保險業務員給她作了進一步的條款解釋。也許這個業務員也不懂這些條款,一直從2002年2月-11月,業務員才以書信的形式向張女士做了簡單的解釋。
這封信珍藏了16年,卻也被矇蔽了16年
。2017年張女士肝炎急性爆發,6月份在省人民醫院檢查發現腹水、黃疸、肝功能及其他檢查各項指標急劇惡化。當時醫生就懷疑可能是早期肝癌讓她當天住院,經過9天治療出院診斷為急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期。
出院當天,張女士就遞交理賠材料,並且一直囑咐理賠專員説要申請重疾理賠,可是當時理賠專員只給她報銷了終身住院補貼這一項,終身住院理賠款1200多元,於8月4日到賬。
於是張女士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關於重疾賠付事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説需要30個工作日審核,但是僅僅不到3個工作日,保險公司就給張女士下達了拒賠通知書。
在賠付方面我真的領教了,保險公司能唬就唬,能騙就騙,騙不過就耍流氓的面孔。而且在所下達的拒賠通知書裏,連為什麼拒賠都沒有寫,到底哪款哪條不符合規定都沒有寫,只是説不在重疾保障範圍內。買保險之前誇大其詞,虛假宣傳,而當你身患疾病需要錢救治時,簡單粗暴的拒不賠付,真是強盜之作風。
02、重疾條款解析
其實關於保險的理賠這樣的案例並不少見,主要的原因就在於我們的業務人員、自身保險的條款也並不熟悉。今天跟小狗學完之後,大家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在這個案例當中,
張女士不符合理賠的條件,還有以後應該如何去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小狗先跟大家講下《重疾險》裏面關於肝臟的2個重症的賠付條件是怎麼樣的?如圖所示:
條款裏的每個字我們都認識,但是就是無法理解到底什麼意思?所以小狗就跟大家詳細講下具體的條款解讀,我們的肝臟大小其實跟我們的豬肝差不多,具體位置是在我們的右側的肋骨裏面,被肋骨保護着的位置。
上面2個重疾都是屬於保監會規定的《25種高發重大疾病》裏頭的,市面上任何一份重疾險它們這2個疾病的賠付條件都是一模一樣的,要了解這2個重大疾病,就必須要了解我們的肝臟的作用,一般來説主要是以下四個作用:
分泌膽汁:
雖然我們人體有膽囊,但是膽囊只是儲存膽汁的,這些膽汁是從肝臟裏來的,膽汁可以促進脂肪的消化和吸收;所以一旦肝臟出現問題,膽汁就出現異常,原來綠色的膽汁就變為黃色,從而把我們全身上下都染成黃色,這就是“黃疸”,也就很好的解釋了為何2個重疾的第一個賠付條件就是跟黃疸有關;生產車間:
我們體內有非常多的東西是由我們的肝臟製造出來的,例如:血脂、血糖等,其中最重要的一個蛋白質叫作“人血白蛋白”,當體內缺少這個重要的物質後,就會出現“腹水”的症狀,這就對應着《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的第二個賠付條件,就是“腹水”;化學工廠:
肝臟是我們體內最大的解毒器官,可以分解掉這些有毒化學物質排出體內,來保護我們的機體免受損害,所以如果我們的肝臟衰竭了,這些有毒物質就排不出去,那麼最先受到影響的就是我們的大腦,一旦大腦中毒了,就會胡言亂語,沒有記性,這種情況就叫作“肝性腦病”
,也就是我們這2個重疾裏面提到的賠付條件之一;血液樞紐:
所有的血液都要經過我們的肝臟,由肝臟過濾掉這些無用的化學物質,然後大概5分之一的血液會暫時的留在我們的肝臟裏,當我們失血/缺血過多時,這些留存在肝臟的血液就會釋放出來作為一個補充。所以肝臟就像我們血液裏的交通樞紐,一旦這個交通樞紐出現異常、擁堵,血液就進不來了,而離我們肝臟最近的就是胃,胃部就會充滿着血液,從而導致了胃底的靜脈曲張
。也就是《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的第4個賠付條件。
所以我們看這兩個條款對比來看,大家就很容易抓住重點,其實肝臟疾病的賠付,基本上滿足2點就可以了:第一、有黃疸,第二、有肝性腦病,有這兩點基本上就可以申請理賠了。
03、案例剖析
我們再回顧文章開頭的拒賠案例,一開始的那位張女士雖然説得了急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期,但是在她的診斷當中,並沒有肝性腦病。而且僅僅住院9天就控制住了病情,然後就出院回家了。
所以她的這個疾病情況,還沒有需要用到《重疾險》來賠付的地步。但是因為她的確住院了9天,所以《醫療險》很快就給她賠付了!《醫療險》就是報銷我們住院期間的治療費用的,但是如果我們的業務員能夠很清楚的熟悉這些《重疾險》條款,並且能夠給張女士講清楚,實際上像這樣的理賠糾紛,是不會發生的。
可見學習條款的重要性,實際上“肝衰竭”的賠付條件非常簡單,再次強調下,
只要記住兩個非常關鍵的點,1、黃疸;2、肝性腦病
。我們只要記住這兩個關鍵的症狀,基本上肝炎的理賠就差不多了!04、小狗有話説
實際上隨着保險市場的日益發展,保監會也在關注這些疾病條款的定義是否過於苛刻?也是一直在嘗試不斷的去修改疾病定義,目前的《重疾險》基本上都是包含“輕症、中症和重症”了,有很多疾病雖然不符合重疾的賠付標準,但是符合輕中症的賠付標準,也是能得到理賠的。
所以大家在選擇《重疾險》之前,除了關注價格以外,還要多看些條款,基本上重疾的疾病種類可以不用看的,因為高發的25個重疾是統一規定的,100種和800種沒有什麼區別,95%的概率都是這下面25種重疾的賠付:
我們最主要是看下有沒有“中症”?輕症有沒有高發的十大輕症?
因為輕中症這塊,保監會並沒有做強制性的規定,完全是看這份產品本身是否保障了這些責任。好了!今天的《重疾險》條款解析就講到這裏,關於《重疾險》有任何不懂的歡迎給小狗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