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在這2件事上,孩子要學會“自私”,家長“裝大方”其實是害孩子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健康

我們大家都知道,分享是一種美德。不僅僅是成人之間,孩子也要學會分享。如果一個孩子在平時的生活中喜歡跟別人去分享,而且熱情好客,大方不小氣,那麼這個孩子大家也都很喜歡,父母也跟着有面子。

因為別人會覺得這孩子家教很好,但是有些孩子就不愛分享,他們比較自私自利,家長們也是經常批評指責孩子。但其實,有的父母不懂,孩子在這2件事上,還要“自私”一點,家長“裝大方”反而是害了孩子。

一、自己的物品自己支配

在生活中,往往在孩子們中間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景,那就是一個小孩子拿着自己心愛的玩具在玩,而別的小朋友看到孩子玩的玩具也覺得很有趣,他自己也想玩,於是就會問那個小朋友要,但是對方不願意給想自己玩,於是自己就哇哇大哭起來。

出現這種情況時,大多數的父母都會批評指責自己家的孩子實在太小氣了,然後給對方家長和小孩賠不是,還教育自己的孩子要懂得分享。其實大人不知道的是,他們這樣的做法是錯誤的,會讓自己的孩子覺得自己被冒犯和掠奪了,孩子甚至會變得沒有安全感。

因為他們覺得本來就是自己的東西,為啥不徵求自己的同意就要去給別人。如果家長一直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對的,長此以往孩子內心就會感到很受傷,容易形成自卑、壓抑的心理,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所以家長們應該要讓孩子懂得,自己的物品可以自己支配,可以相對的“自私”一點。

同時家長可以在此基礎上,引導孩子慢慢的去學會“分享”,當自己手裏的玩具多時,可以選擇讓其他小朋友跟自己一塊玩,也可以把自己用不上的衣服和物品去捐給其他小朋友,這樣做既讓孩子學會了分享,又物盡其用,還讓孩子明白了自己的物品可以任由自己支配。

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説,他們不懂得什麼是物品的歸屬權,他們只會用自己簡單的行為去維護自己的東西,不讓別人隨意拿走,所以在孩子小的時候,家長就要巧妙地進行引導,讓孩子明白自己的東西支配權在自己手裏,到底該不該跟別人去分享,決定權在孩子自己手裏,當然父母也要教導孩子,不要輕易的去拿別人的物品,做到表裏如一。

二、先為己後為人,不要捨己為人

“捨己為人”是一種美德,很多家長從小也教育孩子要這樣去做,遇到事情時,教孩子先去考慮別人的感受,必要的時候也可以放棄自己的利益去成全別人。不是説這種觀念不好,只是希望父母在教導孩子時,也要懂得告訴孩子,在有的時候要先考慮自己,再去考慮他人,一些無畏的犧牲是沒必要的。

孩子畢竟年紀還小,很多事情他自己都幹不了,卻要為了顧及他人強迫孩子去做。比如説父母跟孩子去河邊散步,忽然看到有人落水了,雖然情況很緊急,但是如果大家都不會游泳,首先要做的就是趕緊找人幫忙,撥打電話呼救。

這個時候父母還會教育孩子遇到什麼情況都要“捨己為人”嗎?孩子不會游泳,如果貿然的下水救人,可能會發生更加危險的事情。而且大人如果不懂水性,也不要逞強的去救人,而要選擇正確的呼救方法,教育孩子有時候需要父母的以身作則。

一個人只有在保護自己人身安全或者是維護好自己的權益下,才能去更好的理解別人,為別人提供幫助。所以有些時候孩子可以“自私”一點,因為無私奉獻的前提是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去幫助別人。因此由此有些時候教孩子做事時,也要考慮孩子的感受。

無私奉獻是我們追求的一種美德,也可以讓我們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變得更加高大。但同時教育孩子也要學會變通,讓孩子在該“無私”的時候“無私”,該“自私”的時候也不要去“裝大方”,因為這樣反而會害了孩子,希望父母們都能夠明白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