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性基礎:四氣五味、升降浮沉、補瀉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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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性基礎:四氣五味、升降浮沉、補瀉歸經
中藥治療疾病的偏性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四氣、五味、升降浮沉、補瀉、歸經、毒性等方面。

一、四氣

四氣,即指藥物具有寒、熱、温、涼四種不同的藥性。它是通過調節機體寒熱變化來糾正人體陰陽盛衰的,

對於四氣的認識,起源甚早。《漢書藝文志•方技略》曰:“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可知藥性分寒温,不晚於西漢時代。文中還指出藥性之寒熱,是“因氣感之宜”所形成,所以《本經》首先提出了“又有寒熱温涼四氣”。可見最早藥性的四氣,是以四時氣候特徵來概括藥物性能的。

四氣藥性也和五味一樣,寓有陰陽屬性,即寒涼屬陰,温熱屬陽。寒涼與温熱是相對立的兩種藥性,而寒涼與温熱之間則僅是程度上的不同,即“涼次於寒”、“温次於熱”。有些本草文獻對藥物的四性還用“大熱”、“大寒”、“微温”、“微涼”加以描述,這是對中藥四氣程度不同的進一步區分,示以斟酌使用。此外,四性以外還有一類平性藥,它是指寒熱之性不明顯、藥性平和、作用較緩和的一類藥。一般平性藥物的功效主要通過五味和其他藥性來反映出來。

藥性的寒熱温涼是由藥物作用於人體所產生的不同反應和所獲得的不同療效而總結出來的,這與所治療疾病的性質是相對而言的。如病人表現為高熱煩渴、面紅目赤、咽喉腫痛、脈洪數,這屬於陽熱證,用石膏、知母、梔子等藥物治療後,上述症狀得以緩解或消除,説明它們的藥性是寒涼的;反之,如病人表現為四肢厥冷、面色蒼白、脘腹冷痛、脈微欲絕,這屬於陰寒證,用附子、肉桂、乾薑等藥物治療後,上述症狀得以緩解或消除,説明它們的藥性是温熱的。

一般來講,寒涼藥分別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毒、滋陰除蒸、瀉熱通便、清熱利水、清化熱痰、清心開竅、涼肝息風等作用;而温熱藥則分別具有温裏散寒、暖肝散結、補火助陽温陽利水、温經通絡、引火歸源、回陽救逆等作用。

由於每種藥物都同時具有性和味,因此必須將兩者綜合起來。繆希雍謂:“物有味必有氣,有氣斯有性”,強調了藥性是由氣和味共同組成的。換言之,必須把四氣和五味結合起來,才能準確地辨別藥物的作用。一般來講,氣味相同,作用相近,同一類藥物大都如此,如辛温的藥物多具有發散風寒的作用,甘温的藥物多具有補氣助陽的作用。有時氣味同、又有主次之別,如黃芪甘温,偏於甘以補氣,鎖陽甘温,偏於温以助陽。

氣味不同,作用有別,如黃連苦寒,黨蔘甘温,黃連功能清熱燥濕,黨蔘則補中益氣。而氣同味異,味同氣異者其所代表藥物的作用則各有不同。如麻黃、杏仁、大棗、烏梅、肉蓯蓉同屬温性,由於其味不同,而作用各異,如麻黃辛温散寒解表,杏仁苦温下氣止咳,大棗甘温補脾益氣,烏梅酸温斂肺澀腸,肉蓯蓉鹹温補腎助陽;再如桂枝、薄荷、附子、石膏均為辛味,因四氣不同,又有桂枝辛温解表散寒,薄荷辛涼疏散風熱,附子辛熱補火助陽,石膏辛寒清熱降火等不同作用。又有一藥兼有數味者,則標誌其治療範圍較大。如當歸辛甘温,甘以補血、辛以活血行氣、温以祛寒,故有補血、活血、行氣止痛、温經散寒等作用,可用治血虛、血滯、血寒所引起的多種疾病。

一般臨牀用藥是既用其氣,又用其味,但有時在配伍其他藥物複方用藥時,就可能出現或用其氣,或用其味的不同情況。如升麻辛甘微寒,與黃芪同用治中氣下陷時,則取其味甘升舉陽氣的作用;若與葛根同用治麻疹不透時,則取其味辛以解表透疹;若與石膏同用治胃火牙痛,則取其寒性以清熱降火。此即王好古《湯液本草》所謂:“藥之辛、甘、酸、苦、鹹,味也;寒、熱、温、涼,氣也。味則五,氣則四,五味之中,每一味各有四氣,有使氣者,有使味者,有氣味俱使者……所用不一也。”

二、  五味

五味的本義是指藥物和食物的真實滋味。藥食的滋味可以通過口嘗而察得。由於藥食“入口則知味,入腹則知性”,因此古人將藥食的滋味與作用聯繫起來,並用滋味來解釋藥食的作用。五味作為藥性理論最早見之於《內經》、《本經》之中。《內經》對五味的作用和應用及陰陽五行屬性都做了比較系統的論述,

藥性的五味,是指藥物有酸、苦、甘、辛、鹹五種不同的味道,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療作用。有些藥物還具有淡味或澀味,因而實際上不止五種。但是,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種滋味,所以仍然稱為五味。

藥物五味的認定,首先是通過口嘗,即用人的感覺器官辨別出來的,它是藥物真實味道的反映;五味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樣,具有陰陽五行的屬性,《內經》雲:“辛甘淡屬陽,酸苦鹹屬陰。”《洪範》謂:“酸味屬木、苦味屬火、甘味屬土、辛味屬金、鹹味屬水。”《素問•藏氣法時論》指出:“指出:“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軟。”這是對五味屬性和作用的最早概括。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發散、行氣、行血的作用。一般來講,解表藥、行氣藥、活血藥多具辛味。因此辛味藥多用治表證及氣血阻滯之證。如蘇葉發散風寒、木香行氣除脹、川芎活血化瘀等。此外,《內經》雲:“辛以潤之”,就是説辛味藥還有潤養的作用,如款冬花潤肺止咳,菟絲子潤補腎等。大多數辛味藥以行散為功,故“辛潤”之説缺乏代表性。此外,一些具有芳香氣味的藥物往往也標上“辛”,亦稱辛香之氣。這樣,辛就不只與味覺,而且與嗅覺有關了。隨着中外交流的發展,外來香料、香藥不斷輸入。到了宋代,由於香藥盛行,應用範圍日益擴大,對芳香藥物作用的認識也不斷豐富。具有芳香氣味的辛味藥,除有能散、能行的特點之外,還分別具有芳香闢穢,芳香化濕,醒脾開胃,芳香開竅等作用。

甘,“能補能和能緩”,即具有補益、和中、調和藥性和緩急止痛的作用。一般來講,滋養補虛、調和藥性及制止疼痛的藥物多具有甘味。甘味藥多用治正氣虛弱、身體諸痛及調和藥性、中毒解救等幾個方面。如人蔘大補元氣、熟地滋補精血、飴糖緩急止痛、甘草調和藥性並解藥食中毒等。

酸, “能收能澀”,即具有收斂、固澀的作用。一般固表止汗、斂肺止咳、澀腸止瀉、固精縮尿、固崩止帶的藥物多具有酸味。酸味藥多用治體虛多汗、肺虛久咳、久瀉腸滑、遺精滑精、遺尿尿頻、崩帶不止等證。如五味子固表止汗,烏梅斂肺止咳、五倍子澀腸止瀉、山茱萸澀精止遺以及赤石脂固崩止帶等。

苦,“能泄、能燥、能堅”,即具有清泄火熱、泄降氣逆、通泄大便、燥濕、堅陰(瀉火存陰)等作用。一般來講,清熱瀉火、下氣平喘、降逆止嘔、通利大便、清熱燥濕、苦温燥濕、瀉火存陰的藥物多具有苦味。苦味藥多用治熱證、火證、喘咳、嘔惡、便秘、濕證、陰虛火旺等證。如黃芩、梔子清熱瀉火,杏仁、葶藶子降氣平喘,半夏、陳皮降逆止嘔,大黃、枳實瀉熱通便,龍膽草、黃連清熱燥濕,蒼朮、厚朴苦温燥濕,知母、

黃柏瀉火存陰等。

鹹,“能下、能軟”,即具有瀉下通便、軟堅散結的作用。一般來講,瀉下或潤下通便及軟化堅積、消散結塊的藥物多具有鹹味。鹹味藥多用治大便燥結、瘰癧痰核、癭瘤、癥瘕痞塊等症。如芒硝瀉熱通便,海藻、牡蠣消瘰散癭,鱉甲、土鱉蟲軟堅消癥等。此外,《素問•宣明五氣篇》還有“鹹走血”之説。腎屬水,鹹入腎,心屬火而主血,鹹主血即以水勝火之意。如大青葉、玄蔘、紫草、青黛、白薇都具有鹹味,均入血分,同具有清熱涼血解毒之功。《素問•至真要大論》又云:“五味入謂,各歸所喜攻……鹹先入腎。”故不少入腎經的鹹味藥如紫河車、海狗腎、蛤蚧、龜板、鱉甲等都具有良好的補腎作用。同時為了引藥入腎增強補腎作用,不少藥物如知母、黃柏、杜仲、巴戟天等藥用鹽水炮製也是這個意思。

淡,“能滲、能利”,即具有滲濕利水的作用,故不少利水滲濕的藥物都具有淡味。淡味藥多用治水腫、腳氣、小便不利之證。如薏苡仁、通草、燈心草、茯苓、豬苓、澤瀉等。由於《本經》未提淡味,後世有些醫家主張“淡附於甘”,然淡味與甘味的作用,各具自己的特點,應該分別論述為是。

澀,與酸味藥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虛汗、泄瀉、尿頻、遺精、滑精、出血等證(症)。如蓮子固精止帶,禹餘糧澀腸止瀉,烏曲骨收澀止血等。故本草文獻常以酸味代表澀味功效,或與酸味並列,標明藥性。

多數藥物具有幾種味,對這些藥物功效的認定,必須全面綜合並結合臨牀療效來認識概括。

三、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是指藥物作用於人體的不同趨向,在於説明藥物在體內的作用趨向性能。藥物的作用趨向是與疾病所表現的趨向相對而言的。

《素問•六微旨大論》謂:“升降出入,無器不有。”指出氣機升降是人體生命活動的基礎,如一旦發生故障便會產生疾病。故《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説:“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以內;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闡明瞭應根據升降出入障礙所產生疾病的病勢和病位的不同,採取相應的治療方法,為中藥升降浮沉理論的產生和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金元時期升降浮沉學説得到了全面發展,張元素在《醫學啓源》中旨承《內經》,首倡“氣味厚薄升降圖説”,用運氣演説闡發了藥物具有升降浮沉不同作用趨向的道理。其後,李東垣、王好古、李時珍等又作了進一步的補充,使藥物升降浮沉學説趨於完善。它作為説明藥物作用的理論依據,是對四氣五味的補充和發展。

由於疾病在病熱上常常表現出向上(如嘔吐、呃逆、喘息)、向下(如脱肛、遺尿、崩漏)、向外(如自汗、盜汗)、向內(表證未解而入裏);在病位上有在表(如外感表證)、在裏(如裏實便秘)、在上(如目赤腫痛)、在下(如腹水、尿閉)等的不同,因而,能夠針對病情,改善或消除這些病證的藥物,相對來説也就分別具有升降浮沉的作用趨向了。

藥物的升降浮沉性能,主要是以改善臟腑氣機升降紊亂和病勢順逆的功效為依據,但與藥物的四氣五味、氣味厚薄和其質地的輕重及藥用部位等也有着密切聯繫,此外還受炮製和配伍的影響。

就藥物的性味及厚薄而言,一般而言,凡味屬辛、甘(味之薄者),氣屬温、熱(氣之厚者)的藥物,大都屬升浮藥,如麻黃、升麻、黃芪等藥;凡味屬苦、酸、鹹(味之厚者),性屬寒、涼(氣之薄者)的藥物,大都屬沉降藥,如大黃、芒硝、山楂等。

從藥物的質地、部位與升降浮沉的關係來看,一般花、葉、皮、枝等質輕的藥物大多為升浮藥,如蘇葉、菊花、蟬衣等;而種子、果實、礦物、貝殼及質重者大多屬沉降藥,如蘇子、枳實、牡蠣、代赭石等。除上述一般規律外,某些藥物也有特殊性,旋覆花雖然是花,但能降氣消痰、止嘔止噫,藥性沉降而不升浮;蒼耳子雖然是果實,但功能通竅發汗、散風除濕、藥性升浮而不沉降,故有“諸花皆升,旋覆獨降;諸子皆降,蒼耳獨升”之説。其實這是受藥物氣味的因素所決定的。

升與降、浮與沉都是相對立的作用趨向,升是上升、升提,降是下降、降逆,浮是升浮、上行發散,沉是下沉、下行泄利。一般來講,升浮藥性趨向於上行向外,具有昇陽舉陷、發散表邪、宣毒透疹、湧吐開竅等作用;而沉降藥性則趨向於下行向內,具有清熱瀉下、潛陽息風、降逆止嘔、止呃、利水滲濕、重鎮安神、降氣平喘等作用。一般藥物都具有升浮或沉降的性能,但部分藥物並不具此性能,而有些藥物則具有雙向性,如川芎能上行頭目、下行血海,白花蛇能內走臟腑、外徹皮膚。由此可見,既要掌握藥物的一般共性,又要掌握每味藥物的不同個性,具體問題作具體分析,才能確切掌握藥物的作用趨向。

藥物具有升降浮沉的性能,可以調整臟腑氣機的紊亂,使之恢復正常的生理功能,或作用於機體的不同部位,因勢利導,祛邪外出,從而達到治癒疾病之目的。具體而言,病變部位在上在表者宜升浮不宜沉降,如外感風熱則應選用薄荷、菊花等升浮藥來疏散風熱;病變部位在下在裏者宜沉降不宜升浮,如熱結腸燥大便秘結者則應選用大黃、芒硝等沉降藥來瀉熱通便;病熱上逆者,宜降不宜升,如肝陽上亢頭暈目眩則應選用代赭石、石決明等沉降藥來平肝潛陽;病熱下陷者,宜升不宜降,如氣虛下陷久瀉脱肛,則應用黃芪、升麻、柴胡等升浮藥來昇陽舉陷。總之,必須針對疾病發生部位有在上在下在表在裏的區別,病熱上有上逆下陷的區別,根據藥物有升降浮沉的不同特性,恰當選用藥物,這也是指導臨牀用藥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

然而,藥物的升降浮沉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臨牀上往往受到炮製與配伍的影響而發生變化。如有些藥物酒制則升,姜炒則散,醋炒收斂,鹽炒下行。如大黃,屬於沉降藥,峻下熱結、瀉熱通便,經酒炒後,大黃則可清上焦火熱,以治目赤頭痛。故李時珍説:“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又藥物的升降浮沉通過配伍也可發生轉化,如升浮藥升麻配當歸、肉蓯蓉等鹹温潤下藥同用,雖有升降合用之意,實成潤下之劑,即少量升浮藥配大量沉降藥,也就隨之下降;又牛膝引血下行為沉降藥,與桃仁、紅花及桔梗、柴胡、枳殼等升達清陽、開胸行氣藥同用,也就隨之上升,主治胸中瘀血證,這就是少量沉降藥與大隊升浮藥同用,隨之上升的例證。一般來講,升浮藥在大隊沉降藥中能隨之下降;反之,沉降藥在大隊升浮藥中能隨之上升。故王好古云:“升而使之降,須知抑也。沉而使之浮,須知載也。”由此可見,藥物的升降浮沉可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甚至可以相互轉化。因此,對藥物的升降浮沉之性必須從多方面的來分析,才能得到準確的認識。

四、補瀉

補瀉是針對虛實病情起作用的兩種藥性。疾病的過程,儘管是千變萬化的,但簡而言之,都是邪正鬥爭的反應。雖然疾病的症狀表現非常複雜,但都可用“虛”“實”加以概括。能夠改善虛實病情,減輕或消除虛實證狀的藥性作用,就以補瀉概之。

對於藥物的補瀉性能,早在《內經》已有許多論述。如在“陰陽應象大論”中有“形不足者,温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其實者,散而瀉之。……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等論述。在“髒氣法時論”中,更對五臟之苦欲,提出了用五味補瀉的治療法則。如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用鹹補之,甘瀉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瀉之,甘補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以苦補之,鹹瀉之。”後世醫家對於藥物的補瀉性能論述更多。如張子和謂:“五臟各有補瀉,五味各補其髒。……五穀、五菜、五果、五肉皆補養之物也。實則瀉之,諸痛為實,痛隨利減,芒硝、大黃、牽牛、甘遂、巴豆之屬,皆瀉劑也。”由上可見,《內經》言補瀉,是以臟腑苦欲論補瀉,而後世言補瀉,則是以扶正祛邪論補瀉。明清醫家對於藥物的補瀉性能,論述更多:如李時珍的“臟腑虛實標本用藥式”更系統地論述了各臟腑的補瀉藥物。可見歷代醫家,都很重視藥性的補瀉。

補瀉的藥性作用,甚為廣泛複雜,但簡而言之,仍可從兩方面加以概括:

補性藥物的作用:主要是補益人體的虧損,增強機體的功能,提高機體的抗病機能,改善虛弱症狀。諸如益氣、補血、滋陰、壯陽、生津、安神、填精、益髓等類藥物,都是屬於補性的藥物。

瀉性藥物的作用:主要是祛除外邪與致病因子,調整機體和臟腑功能,以制止病勢的發展。諸如解表、瀉下、行氣、活血祛瘀、利水滲濕、祛痰、消導等類藥物,都是屬於瀉性的藥物。

然而,藥物的補瀉作用,並非單補單瀉,往往是錯綜複雜的。一種藥物往往有多種作用,其中有些作用屬補性作用,而有些作用屬瀉性作用。隨着不同的配伍應用,而顯現不同的補瀉作用。如桂枝,發汗解肌屬於瀉性作用,而温陽、通陽則屬於補性作用。又如茯苓,利水滲濕屬於瀉性作用,而健脾安神則屬於補性作用。

在中醫的治法中,補瀉是兩大治療法則。藥物補瀉作用在臨牀的應用,首先辨清病情的虛實,一般虛證用補性的藥物,實證用瀉性的藥物。如氣虛、血虛的虛證,當用補氣、補血的補益藥來治療;而氣滯、血瘀的實證,則當用理氣、活血祛瘀等瀉性的藥物來治療。同一寒證,有陰盛的實證和陽衰的虛證之別,陰盛的實證,當用祛散寒邪的瀉性藥物來治療;而陽衰的虛證,則又當用扶助陽氣的補性藥物來治療。同一熱證,也有陽盛與陰虛的不同,陽盛的實熱證,當用清熱瀉火的瀉性藥物治療,而陰虛的虛熱證,則當用養陰生津的補性藥物來治療。但是疾病的虛實並非單一的,往往虛中挾實,或實證兼虛,臨牀治療又當虛實兼顧,補瀉並用。或扶正兼以祛邪,或祛邪兼以扶正。總之,當根據邪正的消長,虛實的變化而酌性應用。此外,臨牀上又有“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以及“以瀉為補”,或“以補為瀉”的用法,這又是補瀉藥性在臨牀上的靈活應用。

五、歸經

歸經是藥物作用的定位概念,即表示藥物在機體作用的部位。歸是作用的歸屬,經是臟腑經絡的概稱。所謂歸經,就是指藥物對於機體某部分的選擇性作用,即主要對某經(臟腑或經絡)或某幾經發生明顯的作用,而對其他經則作用較小,甚或無作用。也就是説,歸經是説明某種藥物對某些臟腑經絡的病變起着主要或特殊的治療作用,藥物的歸經不同,其治療作用也就不同。藥物的歸經,還指明瞭藥物治病的適用範圍,也就説明了其藥效之所在。

藥物歸經理論的起源和形成,可追溯到先秦的文史資料如《周禮》及秦漢以來的《內經》、《本經》等醫藥文獻,廣泛論述了五味作用定向定位的概念,可視為歸經理論的先聲。《傷寒論》六經分經用藥為歸經理論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唐宋時期《食療本草》、《本草拾遺》、《本草衍義》、《蘇沈良方》等醫藥文獻都部分地論述了藥物定向定位的歸經作用,並逐漸與臟腑經絡聯繫在一起,出現了藥物歸經理論的雛形。金元時代,易水學派代表人物張潔古在其所著《珍珠囊》中,正式把歸經作為藥性主要內容加以論述,王好古《湯液本草》、徐彥純的《本草發揮》又全面彙集了金元時期醫家對歸經的學説的見解,標誌着系統的歸經理論已確立。明代劉文泰《本草品彙精要》、賈如力《藥品化義》均把“行某經”、“入某經”作為論述藥性的固定內容。清代沈金鰲的《要藥分劑》正式把“歸經”作為專項列於“主治”項後説明藥性,並以五臟六腑之名作為歸經的對象。[sa7]《松厓醫經》、《務中藥性》系統總結了十二經歸經藥。《本草分經》、《得配本草》又列出及改訂入各奇經八脈的藥物。温病學派的興起,又產生了衞、氣、營、血及三焦歸經的新概念,使歸經學説臻於完善。

歸經理論是以臟腑經絡學説為基礎,以所治療的具體病證為依據總結出來的用藥理論。由於經絡能溝通人體內外表裏,所以一旦機體發生病變,體表病變可以通過經絡影響到內在臟腑;反之,內在臟腑病變也可以反映到體表上來。由於發病所在臟腑及經絡循行部位不同,臨牀上所表現的症狀則各不相同。如心經病變多見心悸失眠;肺經病變常見胸悶喘咳;肝經病變每見脅痛抽搐等症。臨牀用硃砂、遠志能治癒心悸失眠,説明它們歸心經;用桔梗、蘇子能治癒喘咳胸悶,説明它們歸肺經;而選用白芍、鈎藤能治癒脅痛抽搐則説明它們能歸肝經。至於一藥能歸數經,是指其治療範圍的擴大。如麻黃歸肺與膀胱經,它既能發汗宣肺平喘治療外感風寒及咳喘之證,又能宣肺利尿治療風水水腫之證。由此可見,歸經理論是通過臟腑、經絡辨證用藥,從臨牀療效觀察中總結出來的藥性理論。

歸經理論與臨牀實踐密切相關,它是伴隨着中醫理論體系的不斷髮展而日臻完善的,如《傷寒論》創立了六經辨證系統,臨牀上便出現了六經用藥的歸納方法。如麻黃、桂枝為太陽經藥,石膏、知母為陽明經藥等等。隨着温病學派的崛起,又創立了衞氣營血、三焦辨證體系,臨牀上相應出現了衞氣營血、三焦用藥的歸類方法。如銀花、連翹為衞、氣分藥,犀角(現已禁用)、生地為營血分藥,黃芩主清上焦、黃連主清中焦、黃柏主清下焦等等。然而這些歸類方法與臟腑辨證歸經方法密切相關。如《傷寒論》六經每經可分為手足二經,故實際為十二經。十二經根源於臟腑,故六經一系列證候的產生,也是臟腑經絡病變的反映。同樣,衞氣營血、三焦證候也與臟腑經絡關係密切。如衞分證以肺衞見症為主;氣分證多見陽明實熱;營分證多見熱損營陰,心神被擾;血分證多見熱盛動血,熱擾心神。上焦證候主要包括手太陰肺和手厥陰心包經的病變;中焦證候主要包括手、足陽明及足太陰脾經的病變;而下焦證候則主要是足少陰腎經和足厥陰肝經的病變。可見,歸經方法雖有不同,但都與臟腑經絡密不可分。臟腑經絡學説實為歸經的理論基礎,因此探討歸經的實質,必經抓住臟腑經絡學説這個核心。

藥物的歸經,主要以其臨牀療效為依據,但與藥物自身的特性(即形、色、氣味、稟賦等)也有一定的聯繫。如味辛、色白入肺、大腸經;味苦、色赤入心、小腸經等都是以藥物的色與味作歸經的依據。再如麝香芳香開竅入心經;佩蘭芳香醒脾入脾經;連翹象心而入心經清心降火等等,都是以形、氣歸經的例子。其中尤以五味與歸經的關係最為密切。可見以藥物特性作為歸經方法之一,是有一定意義的。然而由於歸經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故不能偏執一説,要全面分析歸納。

掌握歸經便於臨牀辨證用藥,提高用藥的針對性。根據疾病的臨牀表現,通過辨證審因,診斷出病變所在臟腑經絡部位,按照歸經來選擇適當藥物進行治療。如病屬熱證,有肺熱、心火,胃火、肝火等的不同,治療時用藥也應各不相同。若肺熱咳喘,當用桑白皮、地骨皮等歸肺經藥來瀉肺平喘;若胃火牙痛當用石膏、黃連等歸胃經藥來清瀉胃火;若心火亢盛心悸失眠,當用硃砂、丹蔘等歸心經藥以清心安神;若肝熱目赤,當用夏枯草、龍膽草等歸肝經藥以清肝明目。再如外感熱病,熱在衞分,發熱、微惡寒、頭痛,當用銀花、連翹等衞分藥以外散風熱;若熱入氣分,高熱煩渴,則當用石膏、知母等氣分藥以清熱瀉火、生津止渴。可見歸經理論為臨牀辨證用藥提供了方便。

掌握歸經理論還有助於區別功效相似的藥物。如同是利尿藥,有麻黃的宣肺利水、黃芪的健脾利水、附子的温陽利水、豬苓的利膀胱之水濕等的不同。又羌活、葛根、柴胡、吳茱萸、細辛同為治頭痛之藥,但羌活善治太陽經頭痛、葛根善治陽明經頭痛、柴胡善治少陽經頭痛、吳茱萸善治厥陰經頭痛、細辛善治少陰經頭痛。因此,在熟悉藥物功效的同時,掌握藥物的歸經對相似藥物的鑑別應用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歸經理論在臨牀上的應用,除辨證論治,循經用藥之外,還要依據臟腑經絡相關學説,注意臟腑病變的相互影響,恰當選擇用藥。如腎陰不足,水不涵木、肝火上炎,目赤頭暈,治療時當選用黃柏、知母、枸杞、菊花、地黃等肝、腎兩經的藥物來治療,以益陰降火、滋水涵木;而肺病久咳,痰濕稽留,損傷脾氣,肺病及脾,脾肺兩虛,治療時則要肺脾兼顧,採用黨蔘、白朮、茯苓、陳皮、半夏等肺、脾兩經的藥物來治療,以補脾益肺,培土生金。而不能拘泥於見肝治肝、見肺治肺的單純分經用藥的方法。

歸經理論只是概括藥物性能的一個方面,臨牀應用時,還必須與四氣五味、升降浮沉學説結合起來,才能做到全面準確的應用。如同歸肺經的藥物,由於有四氣的不同,其治療作用也異。如紫蘇温散肺經風寒、薄荷涼散肺經風熱、乾薑性熱温肺化飲、黃芩性寒清肺瀉火。同歸肺經的藥物,由於五味的不同,作用亦殊。如烏梅酸收,斂肺止咳;麻黃辛散,宣肺平喘;黨蔘味甘,補肺益氣,陳皮苦燥,化燥濕痰,蛤蚧鹹兼補腎,納氣定喘。同歸肺經的藥物,因其升降浮沉之性不同,作用迥異。如桔梗、麻黃藥性升浮,故通能開宣肺氣、止咳平喘;杏仁、蘇子藥性降沉,故能瀉肺止咳平喘。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歸經同是藥性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應用時必須結合起來,全面分析,才能準確地指導臨牀用藥。

掌握好歸經理論對於指導臨牀用藥意義很大。然而,由於歷代醫家對一些藥物功效的觀察,認識上所存在的差異,歸經方法的不同,以及藥物品種的混亂,因此出現了本草文獻中對某些藥物歸經的記載不夠統一、準確,造成歸經混亂的現象。因此歸經學理論有待進一步整理提高,但不能因此而貶低歸經的理論意義和實用價值。正如徐靈胎所説:“不知經絡而用藥,其失也泛,必無捷效;執經絡而用藥,其失也泥,反能致害。”既承認歸經理論的科學性,又要看到它的不足之處,這才是辯證地對待歸經理論的正確態度。

六、毒性

歷代本草書籍中,常在每一味藥物的性味之下,標明其“有毒”、“無毒”。“有毒無毒”也可簡稱為“毒性”,也是藥物性能的重要標誌之一,它是確保用藥安全必須注意的問題。

對於毒性的概念,古今含義不同。西漢以前是以“毒藥”作為一切藥物的總稱。故《周禮•天官冢宰》有“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的説法,《尚書•説命篇》則謂:“藥弗瞑眩,厥疾弗瘳。”明代張景嶽《類經》雲:“藥以治病,因毒為能,所謂毒者,因氣味之偏也。蓋氣味之正者,穀食之屬是也,所以養人之正氣,氣味之偏者,藥餌之屬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氣,其為故也,正以人之為病,病在陰陽偏勝耳……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稱為毒藥,故曰毒藥攻邪也。”論述了毒藥的廣義含義,闡明瞭毒性就是藥物的偏性。

東漢時代,《本經》、《內經》已把毒性看做是藥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標誌。如《本經》三品分類法即是以藥物毒性的大小、有毒無毒做為分類依據之一。並提出了使用毒藥治病的方法:“若有毒藥以療病,先起如黍粟,

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在《內經》的七編大論中,亦有大毒、常毒、小毒等論述。如《五常政大論》雲:“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欲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把藥物毒性強弱分為大毒、常毒、小毒、無毒四類。綜上所述,古代藥物毒性的含義較廣,既認為毒藥是藥物的總稱,毒性是藥物的偏性,又認為毒性是藥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標誌。

後世本草書籍在其藥物性味下標明“有毒”、“大毒”、“小毒”等記載,則大都指藥性的毒副作用的大小。一般來説,現代藥物毒性的含義兩方面,一是指中毒劑量與治療劑量比較接近,或某些治療量已達到中毒劑量的範圍,因此治療用藥時安全係數小;一是指毒性對機體組織器官損害劇烈,可產生嚴重或不可逆的後果。

對於中藥的毒性必須正確對待,一般人們錯誤地認為中藥大都直接來源於生藥材,因而其毒性小,安全係數大,對中藥毒性缺乏正確的認識。正確對待中藥毒性,首先要正確地對待本草文獻的記載。歷代本草對藥物毒性多有記載,值得借鑑。但由於受歷史條件的限制,也出現了不少缺漏和錯誤的地方,如《本經》中把丹砂(硃砂)列為首藥,視為上品無毒;《本草綱目》認為馬錢子無毒;《中國藥學大辭典》認為黃丹、桃仁無毒等等,説明對待藥物毒性的認識,隨着臨牀經驗的積累,社會的發展,有一個不斷修正,逐步加深認識的過程。

正確對待中藥毒性,還要重視中藥中毒的臨牀報道。建國以來,出現了大量中藥中毒報告,僅單味藥引起中毒就達上百種之多,其中植物藥九十多種,如蒼耳子、苦楝根皮、昆明山海棠、狼毒、萱草、附子、烏頭、夾竹桃、雪上一枝蒿、福壽草、檳榔、烏桕、巴豆、半夏、牽牛子、山豆根、艾葉、白附子、瓜蒂、馬錢子、黃藥子、杏仁、桃仁、曼陀羅(花、苗)、莨菪等;動物藥及礦物藥各十多種,如斑蝥、蟾蜍、魚膽、芫青、蜂蛹及砒霜、升藥、膽礬、鉛、密陀僧、皂礬、雄黃、降藥等。由此可見,文獻中認為大毒、劇毒的固然有中毒致死的,小毒、微毒,甚至無毒的同樣也有中毒病例發生,故臨牀應用有毒中草藥固然要慎重,就是“無毒”的,也不可掉以輕心。認真總結經驗,既要尊重文獻記載,更要注視臨牀經驗,相互借鑑,才能全面深刻準確地理解掌握中藥的毒性,以保證臨牀用藥的安全有效。

產生中藥中毒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劑量過大,如砒霜、膽礬、斑蝥、蟾酥、馬錢子、附子、烏頭等毒性較大的藥物,用量過大,或時間過長可導致中毒;二是誤服偽品,如誤以華山參、商陸代人蔘,獨角蓮代天麻使用;三是炮製不當,如使用未經炮製的生附子、生烏頭;四是製劑服法不當,如烏頭、附子中毒,多因煎煮時間太短,或服後受寒、進食生冷;五是配伍不當,如甘遂與甘草同用,烏頭與瓜蔞同用而致中毒。此外,個體差異與自行服藥也是引起中毒的原因。

掌握藥物毒性強弱對於確保臨牀安全用藥具有重要意義。在應用毒藥時要針對體質的強弱、疾病部位的深淺,恰當選擇藥物並確定劑量,中病即止,不可過服,以防止過量和蓄積中毒。同時要注意配伍禁忌,凡兩藥合用能產生劇烈毒副作用的禁止同用;嚴格毒藥的炮製工藝,以降低毒性;對某些毒藥還要採用適當的劑型和方式給藥。此外,還要注意患者的個體差異,適當增減用量,並説服患者不可自行服藥。醫藥部門要抓好藥品鑑別,防止偽品混用;加強劇毒中藥的保管;嚴格劇毒中藥的發放。通過各個環節的把關,以確保用藥安全,避免藥物中毒的發生。

根據中醫“以毒攻毒”的原則,在保證用藥安全的前提下,也可採用某些毒藥治療某些疾病,讓有毒中藥更好地為臨牀服務。如用雄黃治療疔瘡惡腫;水銀治療疥癬梅毒;大楓子治療惡瘡麻風;斑蝥治療癌腫癥瘕;砒霜治療瘰癘痔漏等等。

文源:醫品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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