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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和孩子説過這樣的話——“我都是為你好!”“好好好、爸爸媽媽都聽你的!”“你知道我為你犧牲了多少嗎!”
如果有,你有沒有想過,這不是“愛”?
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先明確什麼是“愛”。
當代著名的心理治療師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一書中給出了愛的定義:“愛是為了促進自己和他人的心智成熟,而不斷拓展自我界限、實現自我完善的一種意願。”
著名心理學家羅傑斯也給出了相似的答案,“愛是深深地理解和接納。”
從“愛”的內涵而言,父母對孩子的付出是“愛”,但又不完全是“愛”,真正的愛不會讓孩子在父母的付出中感到窒息、也不會在父母的付出中感到愧疚,而是孩子在父母的關懷下漸漸成長、成熟,父母也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得到感慰、完善內心。
要做到真正愛孩子,父母一定要規避以下的教育方式:
一、不要做“控制型”父母
“控制型”父母的表現是,以“為孩子好”的名義,不尊重孩子的個人意志,要求孩子不論大小事都要聽父母的,處處要求孩子必須按父母的要求和標準去做,家庭內部缺乏民主觀念。如果孩子頂嘴,就會感到身為父母自己的地位受到挑戰,甚至於使用冷暴力、打罵孩子的方式去試圖讓孩子回到“正軌”。
這種“控制型”教育方式概括起來就是“你必須聽我的,不聽我的就代表你不乖。”
這樣的教育方式磨練出來的孩子雖然看上去教養很好、很懂事很懂禮貌,但是身在其中的孩子心理負擔往往極重——孩子的天性被壓制,情緒無法得到宣泄,久而久之,要麼因為被壓抑的太久而失去應有的靈性,要麼就會迎來暴風雨似的逆反。
對不起!這不是愛!而是抹殺了孩子對個人意志的控制慾。
“控制型”父母從表面上看來是為了孩子好,但更多其實是為了贏得權力之爭,然而即使父母取得了“權利”的桂冠,卻會對孩子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二、不要做“溺愛型”父母
“溺愛型”父母的表現是,他們一手包辦孩子生活中應該自己做的大大小小的事情,穿衣、洗澡、收拾書包、整理房間等等,讓孩子只管學習,家務一概讓孩子遠離。孩子在家裏“呼風喚雨”,孩子一哭,就如同割肉一般,不論多麼不合理的要求都盡一切可能去滿足孩子。
對不起,這不是愛!而是父母為了滿足自己不斷付出的需要,或是對於自己小時候沒能得到的“代償”。
如果説控制型的父母會讓孩子失去自我,那麼溺愛型的父母就會讓孩子“太過自我”。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很難感同身受地理解他人的想法,認為所有人都是為自己服務的,導致孩子成年後很難和其他人和諧相處,需要經過更加漫長的磨練才能走向成熟。本來父母的“溺愛”是為了不讓孩子受苦,最終卻可能會讓孩子的成長路上吃更多、更大的苦。
三、不要做“犧牲型”父母
“犧牲型”父母的表現為,為孩子做的大小事都要在孩子面前反覆提及,為了養育孩子原本有序的生活和工作有所改變,回過頭來就和孩子説:“為了你我犧牲了云云,你一定要好好報答我。”
對不起,這不是愛!而是父母感動自己的“自我犧牲”。這樣的犧牲不但不能對孩子的成長起到促進作用,反而可能會變成孩子人生中更大的負擔,因為沒有人喜歡揹負虧欠而活着,包括對自己的父母。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也是受益者,還收穫了無限的幸福與感動。因此,即使作為父母付出了很多,也不要認為孩子是“欠”我們的,而是要感謝孩子的到來幫助了我們認識自己,幫助我們理解什麼是真正的“愛”,讓我們得到的心智上的成長、成熟。
那麼,真正的“愛”的教育方式是什麼呢?
一是要培養相互尊重的家庭氛圍。大人先尊重孩子,孩子才能學會如何尊重他人,讓孩子從父母平等、民主的相處模式中習得尊重他人的習慣。
二是要讓孩子參與自我管理。比如讓孩子一起想辦法解決家庭的事情,尤其是和孩子有關的事情,而不是始終是父母説、孩子聽,反之亦然。
三是要讓孩子學會完成自己可以完成的事情。
四是要保持和善而堅定的態度。
“因為愛,所以存在。”做一個會“愛”、懂“愛”的父母,讓孩子的成長充滿愛的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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