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俗成的“兒童食品”亟待後置規範
時本
一段時間以來,不少家長熱衷於購買打上“兒童”標籤的食品,推動“兒童食品”種類越來越多、市場越來越大。多位業內專家指出,目前我國並沒有設置專門的“兒童食品”分類,“兒童食品”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更像是一種營銷手段。專家建議,“兒童食品”應和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以及兒童藥品一樣建立科學的標準化認證制度,切實滿足兒童階段的身體、骨骼、大腦等生長髮育的特殊需求。(4月18日《法治日報》)
“兒童食品”雖非法定分類,但這個概念的出現有其合理性。服裝有成衣和童裝之分,藥品有成人版和兒童版之別;奶粉針對兒童的不同年齡段,還有不同的段位。既然如此,針對兒童推出專屬食品,看上去也理所應當。並且,兒童處於身體發育的旺盛期,對營養成分有不同於大人的要求,對問題食品也更為敏感,讓“兒童食品”成為一種類別,並賦予其更高的標準與要求,這樣做既科學又契合社會期待。
當前,打着“兒童”標籤的食品十分常見,不僅充滿了食品貨架,而且有不少超市還專設“兒童食品”專櫃。“兒童食品”的市場普及率越來越高,這首先與商家生造概念、藉機營銷等因素有關。但商家營銷也並非空穴來風,民眾更加重視兒童食品安全、願意為孩子的健康承擔更大的食品開支,這種普遍存在的消費心理,是推動“兒童食品”走紅市場的原動力。再加上社會對於兒童有特殊關愛,認為“兒童食品”優於普通食品,也不是不能理解。
不管是否願意,“兒童食品”已經成為客觀存在,並且不僅存在於貨架上,而且還存在於消費者的頭腦中。“兒童食品”是一塊難以割捨的市場蛋糕,商家當然不願拱手相讓,在標準與規範缺乏的背景下,商家只能自行其是,不僅自定標準,而且還將解釋權掌握在手中。這樣就會出現質量參差不齊等現象,一旦出現質量與安全問題,還沒有專門的標準來明確它差在哪裏、該如何改進,對“兒童食品”的監督也容易成為一本糊塗賬。
與“兒童食品”有關的一些亂象存在已久,除了因為商家不當營銷和刻意炒作之外,沒有納入分類、定性不清、標準缺失等,也是重要原因之一。2020年5月,中國副食流通協會發布國內首個關於“兒童零食”的標準——《兒童零食通用要求》團體標準,要求兒童零食不能含有反式脂肪酸,要做到少添加糖鹽油。然而,目前類似的標準很少,而且也不具有強制性,難以對包括兒童零食在內的兒童食品進行有效規範。
有關部門應儘快明確兒童食品的專門分類,制定相應法規、推出行業標準和監督辦法,按年齡段對兒童食品原料要求、營養成分、食品添加劑等提出具體要求,變商家説了算為法規和標準説了算,讓兒童食品真正名副其實,能夠滿足兒童不同階段生長髮育的需要,也讓“兒童食品”不再成為一個噱頭,而是真正成為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的理想食品。
漫畫/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