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家庭教育迴歸初心
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了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同時,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
“雙減”政策落地後,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受到衝擊,學科培訓亂象得到整治,但並沒有緩解一些家長的焦慮。有媒體調查,70%左右的家長在教培行業“熄火”後擔心孩子成績會下降,“沒有補習班,自己也不會輔導,如何才能提高孩子成績呢? ”於是,有條件的家庭通過“一對一”家教為孩子補課,有些家長為給孩子輔導,甚至重新拿起課本學習。家長“唯分數論”觀念,加重了孩子心理負擔和學習壓力,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
家庭教育關係孩子終身發展,關係千家萬户切身利益,也關係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改變家長的教育觀念是為孩子減負的重要一環。家長的職責是引導而非干預。不管是補習班還是家教,都不是提高分數的“靈丹妙藥”,好成績不是“補”出來的,而是自己“學”出來的。家長應從教育焦慮中走出來,把教育立足點放到培養孩子自學能力上,停止大量機械無意義的刷題,幫助孩子掌握科學學習規律、培養正確學習習慣,激發孩子好奇心與學習動力。
分數只是一時之得,如果沒有健康的人格,孩子無法贏得人生大考。家庭是培養良好行為習慣、塑造健康人格的場所,是孩子最重要的“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長的一言一行是孩子模仿的範本,對孩子成長起着潛移默化的作用。家長應樹立正確成才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自覺養成良好行為習慣,做孩子榜樣,引導孩子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陶行知先生認為“生活即教育”,主張教育同實際生活相聯繫,反對死讀書,注重培養孩子的創造性和獨立性。對孩子成長而言,學習絕不能只為升學,而是在不斷嘗試的過程中提高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能讓考試分數遮蔽孩子的視野、讓他們失去探索生活未知的勇氣和興趣。一方面,家庭教育要打破“小家庭”牢籠,讓孩子到自然和社會中去接受教育,為孩子成長提供開放空間,比如帶他們去博物館領略歷史變遷、到鄉村田野聽取蛙聲一片。另一方面,家長應尊重孩子的奇思妙想,鼓勵孩子動手去做、去玩、去練,讓他們在實踐過程中觀察世界、體驗生活,並讓孩子在做中學、學中思,實現活學活用。(徐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