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缺位?《督促監護令》來“支招”,讓愛和監管“迴歸”!
“原來我只在乎我所想的,沒想到孩子。關心孩子的學習成績也只會囉嗦,很少溝通,看了這個視頻講座,我知道自己的教育方式不對,很少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問題。我以後和孩子在相處的過程中,一定彼此尊重,多多溝通。”春節前夕,觀看了線上家庭教育講座後,司法幫教對象家長陳女士(化名)説。
去年底,她的孩子阿龍(化名)參與一起尋釁滋事案件,豐順縣檢察院對該案件擬附條件不起訴進行不公開聽證後,向其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讓父母加強家庭教育,讓家庭教育在其改進向善過程中不缺位。“考慮到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存在監護缺位的情況,他本人一時衝動走上犯罪的道路,社會危害性不大,且有悔罪表現,擬附條件不起訴,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該案件承辦檢察官表示,《督促監護令》發出後,父母意識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直在外打工的父親辭去珠三角工作回到家鄉,給予孩子陪伴,並且在豐順未檢檢察官、司法社工的指導、督促下,學習科學教育方式,避免打罵教育、冷漠教育等不當的教育方式。通過家庭、檢察官、社工等多方面努力,阿龍進步肉眼可見,在上學期期末考試中,總成績“飆升”60多分,並且在寒假期間積極參加社區志願活動。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更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為喚醒未成年人父母積極履行監護職責,梅州市檢察機關通過督促監護令等監護干預手段做實督促監護的“前半篇”文章,通過聯合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社會力量,持續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監督考察,做好督促監護的“後半篇”文章。自去年8月,梅州市檢察機關發出第一份《督促監護令》至今年1月,兩級檢察院已累計發出31份《督促監護令》。通過檢察機關、司法社工等專業指導、督促,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都能意識到自己監護職責不到位造成的嚴重後果,通過跟蹤幫教,改進教育、交流方式,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都有明顯向善改變。
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專門進行立法,從“家事”到“國事”,家長們迎來科學帶娃新時代。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鍾文巾表示,檢察機關將持續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普法宣傳,結合法治副校長、法治進校園、檢察開放日等工作,宣傳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長中的重要作用。
來源:綜合自梅州日報、梅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
【來源:廣東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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