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得立規矩的父母,養不出有出息的孩子,請趁早對孩子説“不”
文 | 果媽(原創文章,歡迎個人轉發分享)
一個8歲的男孩在商場把一家店鋪門口的擺設推翻了。
店員稍有埋怨,家長明知道孩子是故意的,但不僅沒有教孩子道歉,反而怪店員嚇着孩子了,説孩子小好動,又不知道輕重,你一個大人還跟孩子計較。
且不説店員的態度如何,就家長對孩子的態度來看,這樣的縱容只會害了孩子。不懂事的孩子需要家長的正確引導和示範,教會他遵守規則,而不是一句“他還小”來推脱責任。
在該給孩子立規矩的年紀,家長選擇了放縱,等孩子長大了,從沒被規矩“約束”過的孩子,就沒有敬和畏,不知道危險的邊界在哪裏,災禍就跟着降臨了。
李玫瑾教授曾分享了這麼一個案例。
一位老父親來找她求助,因為管不住自己17歲的兒子了,小時候兒子要啥給啥,現在兒子胃口大了,不滿足,兒子就拿跳樓來威脅,老父親萬般無奈。
面對這位無可奈何的父親,她給出的回答是:“晚了,孩子3-6歲的時候你不管,現在想管也管不了,不給也不行了,你就給吧,給不起的話只能熬了。”
所以説,小時候管好,長大來教要輕鬆很多,小時候縱容,長大再來教,那就猶如登蜀道之難。
孩子的“胃口”不是一天就喂大的,而是在每一次父母無底線地妥協中漸漸膨脹。一開始,我們如果不給孩子立規矩,等我們感到疲於應付再來對孩子説“不”時,已經晚了。
正如李玫瑾教授所説:"孩子的很多問題是大人造就的,家長的問題若不調整,孩子的問題也調整不了。如果想要培養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品格,那麼最重要的時間段是在6歲之前。"
換言之,在孩子6歲之前,家長必須給他立好規矩,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否則長大再想管就難了。
比如説,公共場合不能大吵大鬧;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先到先得,遵守"等待"規矩;做錯事要道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等等。
“下命令就執行”都是大人的事,在孩子身上可沒那麼好使,這也是為什麼通常我們前一秒跟孩子説好規則,孩子也答應得好好的,但下一刻就又拋在腦後了。
那如何給孩子立規矩,孩子才能真的聽進去並執行呢?
這幾個小方法,家長們不妨試一試,看效果如何。
1.蹲下身,看着孩子的眼睛説
當你蹲下身時,基本上是跟孩子處在同一水平線上,更有利於彼此眼神對視,看着孩子的眼睛説,比隔着牆或遠程呼叫更能有效引起孩子的重視,讓孩子把話聽進去。
2.給明確的指令,告訴孩子應該怎麼做
用尊重的態度、堅定的口吻給予明確的行動指令,孩子能更準確的理解,也會知道下一步自己該做什麼。
比如,孩子把玩具撒了一地,你説"把你的房間收拾一下",孩子可能聽不明白你要求他收拾玩具,但如果你跟他説,把玩具撿起來放在櫃子裏,他就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了。
孩子想討價還價時,我們不必跟孩子爭執,只需要給孩子一個簡明扼要的理由即可,讓孩子意識到你對這件事的重視。
3. 一次只説一件事
有時候多説效果反而很差,一次只説一件事,孩子更容易記住,並做到。
如果孩子不肯行動,不妨試下靜靜看着孩子大概15秒,目的是給孩子施壓,促使孩子主動行動。
4.讓孩子體驗任性的後果
在不傷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下,讓孩子體驗任性的後果。
如孩子到飯點了卻顧着玩,不肯吃飯,引導沒用那就隨他,等他感到餓的時候,也不要遷就,等到下一餐再給孩子吃。
餓一頓沒啥問題,下一餐的時候可以跟孩子聊聊他不按時吃飯的問題,引導孩子意識到自己行為帶來的負面後果。
有句話説:沒有愛的規則,很難令孩子信服。
孩子偶爾一次違反無傷大雅,必須強調改過來了就是好孩子,給孩子鼓勵而不是責罰。因為,我們要的不是孩子某一次的屈從,而是發自內心的認同。
唯有這樣的認同,才能讓孩子真正自律,讓規則為孩子的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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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果媽,兩個孩子的媽媽,育兒經驗豐富,同時也是一名老師和家庭教育指導師,專注分享育兒知識、親子教育經驗、婚姻家庭感悟,我的寶媽寶爸陣地,歡迎你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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