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健康收到裁決書 要求華信製藥配合審計及履約
12月22日晚,長江健康(002435.SZ)發佈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江潤髮張家港保税區醫藥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長江醫藥投資")於近期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送達的關於"(2020)京仲案字第1165號"仲裁案出具的《部分裁決書》"(2020)京仲部裁字第0014號"。
公告顯示,仲裁庭認定,馬俊華、劉瑞環有配合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對華信製藥公司2019年財務狀況進行審計的義務;仲裁庭認定,馬俊華、劉瑞環存在控制華信製藥公司阻礙和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工作的行為;仲裁庭認定,馬俊華、劉瑞環無權以長江醫藥投資公司未支付2018年度股權轉讓款為由拒絕配合2019年審計工作。
仲裁庭認定,目前華信製藥公司2019年審計報告沒有作出的主要責任在馬俊華、劉瑞環,如果馬俊華、劉瑞環在本裁決作出後仍不配合審計,導致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無法開展審計工作,或在6個月內無法完成審計工作,仲裁庭將考慮採納長江醫藥投資提交的《諮詢報告》等認定華信製藥公司2019年業績狀況,並確定馬俊華、劉瑞環向長江醫藥投資支付2019年度業績補償款人民幣1.338億元和以1.338億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的比率計算的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的資金佔用損失賠償款。
綜上所述,仲裁庭裁決馬俊華、劉瑞環配合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年度審計工作,即配合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審計報告。
至此,長江健康旗下華信製藥失控事件有了定論。
今年4月初,長江健康公告華信製藥失控。公告顯示,公司年報審計工作組於2020年3月16日進駐華信製藥開展2019年度審計相關工作。審計工作組在開展工作期間多次無端受到華信製藥董事馬俊華(兼總經理)以及劉瑞環組織人員的圍攻圍堵,阻撓審計,甚至發生危及工作組成員人身安全的事宜。由於審計程序、審計工作無法正常推進,公司事實上已對華信製藥失去控制。
同時,長江健康表示,按照《股權轉讓協議》約定,馬俊華、劉瑞環承諾2018年、2019年、2020年華信製藥實現的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10000萬元、14000萬元和19600萬元;公司按照華信製藥實際完成的業績情況分三期向甲方馬俊華支付其應得的剩餘50%股份轉讓價款;同時,若未能完成業績承諾,馬俊華及劉瑞環須對公司進行業績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