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上外男生所投的牛磺酸泡騰片:88元一盒包郵,究竟是保健品還是“春藥”?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健康

13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對“上海外國語大學一女生飲料中被他人投放不明物”一事初步調查結果進行通報稱,上外男生尹某某承認其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騰片,該泡騰片系從網上購買。

中新經緯注意到,根據牛磺酸上市公司永安藥業的年報,牛磺酸主要應用領域在飲料及保健食品領域,紅牛、樂虎、東鵬、娃哈哈、力保健等功能性飲料中均含有牛磺酸。

而以牛磺酸泡騰片作為關鍵詞檢索,則出現匪夷所思的兩種結果,一種是能夠抗疲勞的功能營養品,另一種則是“催情春藥”,電商平台描述稱“女性專用,無色無味,每次1片,激情重現,讓她不再冷淡”。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功能營養品還是“春藥”?

根據公開資料,牛磺酸泡騰片是將牛磺酸、肌醇、維生素B1、B2、B6、煙酰胺等融入泡騰片產品之中,促進人體新陳代謝,並調節神經系統功能,從而取得提神醒腦、補充體力、抗疲勞的功效。

永安藥業證代對中新經緯介紹稱,他們所生產的牛磺酸泡騰片隸屬於永安藥業子公司永安康健藥業,品牌名為“易加能”。根據其官方旗艦店信息,“易加能”牛磺酸泡騰片主要原料包括牛磺酸、咖啡因、煙酰胺、肌醇、維生素B1(鹽酸硫胺素)、維生素B2(核黃素),屬於國家藥監局批准的保健品,主要用於緩解體力疲勞,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此前,永安藥業也回覆投資者稱,據不完全統計,牛磺酸用量在食品飲料行業約佔50%,寵物食品行業約佔30%,飼料行業約佔10%至20%,藥品及其他領域用量相對較小。牛磺酸是人體內具有多種生理功能的氨基酸,在人體內起重要作用。因此,它作為一種優良的食品添加劑,目前正日益廣泛地應用於食品和飲料行業中,如嬰幼兒食品、豆製品、乳製品、營養品及飲料等。

但另一方面,中新經緯注意到,在社交平台及電商平台以“牛磺酸泡騰片”作為關鍵詞檢索,部分產品卻鮮明打出提升性慾,速效,針對女性研製的旗號。

同樣名為“牛磺酸泡騰片”,這是否是同一款產品不同的宣傳策略?

對此,永安藥業證代對中新經緯回應稱,“易加能”是具有“藍帽子”的保健品,網上流傳的具有“催情”功能的牛磺酸泡騰片並非永安藥業所生產,“易加能”也沒有宣傳過催情功能。根據公眾號“橙果醫生”,其商城此前在售商品為春悦牛磺酸泡騰片,88元一盒包郵,其宣傳標語為“春蠢欲動,悦享性福”,同時在產品説明中寫道,女性專用,無色無味,10秒速溶,每次1片,激情重現,讓她不再冷淡。但目前其購買鏈接已無法打開。

除了春悦牛磺酸泡騰片以外,中新經緯注意到,網絡上廣泛流傳的還有春欲牌等品牌的牛磺酸泡騰片。根據一則網絡平台介紹,其中寫道:“大多數春欲牛磺酸泡騰片品牌的原材料、製作過程都差不多,比如都含有一定檸檬酸碳酸氫納以及牛磺酸等,正是因為這些成分的存在,攝入之後可以讓女性的性趣被完全激發,在性生活過程中有高潮迭起的體驗和感覺。”根據天眼查,春欲作為商標,此前共有四家公司申報註冊,目前深圳市紐能科技有限公司分類為醫療器械的商標名仍處於商標申請中,紹興鑫滔紡織品有限公司分類為服裝鞋帽的商標名已註冊成功。

但中新經緯注意到,網絡上流傳的商標名更類似於“春谷欠”,以此檢索,廣州康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康萊生物)在今年1月6日進行了商標申請,正在等待實質審查。其分類為啤酒飲料,商品服務包括果汁、乳清飲料、能量飲料等。

中新經緯注意到,在廣州康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標矩陣中,“挺愛你”、“姿色美”、“浪妮”、“日日情”、“吻潮”疑似也與牛磺酸飲料/泡騰片有關,雖然已下架,但其商品描述赫然包括女友女用、無色無味、獵色牛磺酸、欲盤塔速溶片等。

該公司是否為所謂“催情”效果的牛磺酸泡騰片主要生產方?為何商標與其緊密關聯?

康萊生物工作人員對應中新經緯稱,他們確為牛磺酸泡騰片的生產商,網絡上流傳的品牌也確為康萊生物旗下商標,但康萊生物所生產的牛磺酸泡騰片不具有催情效果,對於網絡上所渲染的“催情”等表述,康萊生物回應稱:“是經銷商宣傳所為,此前並不知道存在該現象。”

誰是康萊生物牛磺酸泡騰片的經銷商?對此,康萊生物表示,他們主要在1688等網站等待經銷商拿貨,經銷商包括計生用品店等。“我們會給每個客户發貨時,放一張產品説明,一定要符合國家相關法規進行宣傳。”康萊生物回應道。

不止康萊生物,據澎湃新聞,在多家電商平台,還有其他商家註明“壓片糖果”“固態運動飲料”“保健食品”等,亦有少數名稱為“情人迷”“情人媚”的商品,同時標註為牛磺酸泡騰片,使用了較為露骨的文字與圖片進行低俗宣傳。

從成分表來看,中新經緯注意到,據媒體報道,一款具有“催情”效果的商品的包裝外盒顯示其配料依次為葡萄酸、碳酸氫鈉、檸檬酸、牛磺酸與煙酸,類型為其他固態飲料。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某三甲醫院藥師對中新經緯分析稱,就該成分表而言,這些成分主要用於調節pH值,包括牛磺酸在內的這些成分,均沒有所謂“催情”功能,如果要起到“催情”作用,可能是有未標註的其他添加物。

這也就意味着,對於這些打着“催情”名義進行宣傳的商家而言,一方面,其可能售賣的是普通保健品,以“催情”作為宣傳噱頭,另一方面,其可能售賣的是有“催情”效果,以牛磺酸泡騰片為名的禁售藥物。

律師:電商平台監管不力或遭罰

對於售賣商家,北京信凱律師事務所張曉光律師對中新經緯分析稱,從產品角度來説,要看是否存在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問題,如果達到一定金額,也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從產品宣傳的角度,則主要看虛假宣傳方面的問題。首先,廣告發布者肯定違反了保健食品廣告審查的相關規定,保健食品不能斷言功效;其次,廣告發布者違反了《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虛假宣傳,應當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也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

而這樣的產品,此前卻在社交平台及電商平台上能夠堂而皇之地出現,這部分程度上或為平台監管不力。

《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第1款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有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的配合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監管的職責,如疏於履行該職責的,會被採取罰款、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張曉光律師説道。

中新經緯注意到,目前以此類宣傳口徑的牛磺酸泡騰片在多個電商平台普遍顯示“已下架”或“商品過期不存在”。

(文中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