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哭,我不要你了”
“你自己在這裏玩吧,我回家了。”
“我們回家了,你呆在玩具店吧!”
“你再調皮,媽媽就不要你了!”
這是很多家長在教育不懂事的孩子時經常説的一句話,甚至有的家長還故意藏起來,直到孩子停止了某種行為後,媽媽才出現在孩子面前。然而,這個被很多家長慣用的招數,對孩子的心理發展有很大傷害,甚至不亞於對孩子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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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認為,家長假裝遺棄孩子的做法,大大破壞了孩子的安全感。發展心理學認為,兒童在很小的時候,會強烈地依戀父母或其他的養育者,這種依戀關係會讓兒童的心理得到安全保障,他們在探索外部世界時,會有一種安全感做支持。同時,當他們遇到危險,感覺到恐懼的時候,父母的懷抱又會帶給他們撫慰和保護,為他們再一次去探索外部世界提供支持。良好的依戀關係,是孩子在與父母或撫養者的接觸過程中建立起來的,如果假裝遺棄孩子,那孩子會認為,最值得信賴的人都不要自己了,保護自己的人沒有了,這對他們幼小的心靈是很大的傷害。心理學大量研究表明,依戀關係遭到破壞的兒童,均會出現行為退縮、敏感、自卑、多疑、情緒不穩定、難以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等表現。
當然,家長並不是真的要拋棄孩子,只是想通過騙孩子來達到讓他聽話的目的。但是,對於不懂事的孩子來講,是無法區分家長的表面行為與內在動機的。兩歲左右的幼兒,對別人情緒的理解很有限,他們往往通過別人的面部表情、外部行為去認知別人的情緒,而對成人一些複雜的內心體驗難以理解,他們會把爸爸媽媽的離開,當成是真的離開。
因此,心理學家建議,在懲罰孩子的時候,也要在保證孩子安全感的前提下進行,否則,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