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想要立規矩,又怕傷害孩子?不妨試試這幾種“懲罰方式”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健康

都説寶寶是媽媽的心頭肉,但這心頭肉可也有“扎心”的時候:收拾得整整齊齊的玩具,拿起來就亂丟;洗得乾乾淨淨的衣服,永遠撐不過一頓飯的時間;自己為了家務或工作忙得焦頭爛額,偏偏總有個搗蛋鬼在一邊作妖……

然而寶寶畢竟是寶寶,還是個脆弱的小孩子,寶媽們就算氣到爆血管也要剋制下來,還得一邊忍着怒火一邊告訴自己,“我自己生的我自己生的我自己生的……”

給孩子立規矩、定獎懲很有必要,但對於小寶寶來説,不恰當的懲罰很容易造成傷害,這種傷害不止是生理上的,更可能是心理上的,會對孩子的成長髮育造成負面影響,寶媽們也因此左右為難。

想要立規矩,又怕傷害孩子?不妨試試這幾種“懲罰方式”!

1、罰靜坐

如果孩子總是在家裏或其他公共場合大吵大鬧,那麼寶媽可以採用罰靜坐的方式作為懲罰約束孩子。

具體方法很簡單,寶媽可以在家裏一個不太顯眼的地方準備一個墊子或凳子,提前和寶寶約好,如果犯了某種錯誤,那就要在墊子或凳子上罰坐一定的時長,這個時長可以根據寶寶犯錯的嚴重程度來定,而罰坐並不會對寶寶的身體造成傷害,心理上也比較好接受。

2、沒收孩子最喜歡的東西

如果孩子有犯搶奪別人東西、逼迫別人的錯誤,寶媽就可以施以“沒收孩子最喜歡東西”的懲罰,讓孩子感受一下自己心愛的寶貝被搶走是多麼委屈,感受一下被別人逼迫是多麼難受。

當然,這種“沒收”只是暫時的,等到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之後還是要還給寶寶的,可不能因為要教育寶寶而讓寶寶留下心理陰影,那就適得其反了。

3、剝奪孩子的某些特權

孩子在家中往往都是有些“特權”的,比如説自己專用的碗筷、每隔一段時間能夠得到零食之類的,如果寶寶犯了錯,寶媽又不捨得打,就可以考慮剝奪孩子的某些特權作為懲罰。

比如説,如果孩子把零食的碎渣弄得到處都是,就宣佈一定時間內不再給他買零食,直到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懂得愛乾淨、講衞生為止。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哪種懲罰,都必須有一個大前提:孩子確實做錯了。

有些時候孩子做的其實不算錯,只是不合父母的心意,雖然從情緒上寶媽都是同樣的憤怒,但事情起因不同,處理方式也必須不同,自己立的規矩,自己必須帶頭遵守,須知懲罰的目的是讓孩子變得更好,而不是讓自己發泄憤怒。

還有很多寶媽因為心疼孩子,所以即便孩子犯了錯也不會做出什麼反應,也疏於給孩子立規矩,只寄希望於孩子長大後自己變得懂事,殊不知這樣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只會讓孩子被過度的溺愛慣壞。

俗話説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如果孩子沒能得到正確的引導教育,寶媽沒能樹立起嚴肅形象,孩子就很容易走上歧路,這樣的結局是我們都不想看到的。

親愛的寶媽們,你有沒有給孩子立過一些有獎懲的規矩呢?效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