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回覆:一切取決於值不值錢 值錢了就是我的 2015.7.4日
話題:男子撈44根烏木被扣 政府: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6月28日,廣東惠州市民林先生,從東江撈出了44根疑似烏木的木頭,可木頭剛從江底撈出來,林先生就被人舉報,説他“倒賣古木”,警方根據報警線索,暫扣了林先生撈出來的這批木頭。
林先生是惠州市惠東區人,平時就愛倒騰木材。去年年底,他聽説,有漁民在東江惠城蘆洲段打漁時,漁網總是被割破,這引起了林先生的好奇心。
經過勘察,林先生等人認為江底可能有烏木。因此,林先生與人合夥出資,僱漁船和吊機等設備,從今年年初開始,陸續將疑似烏木的木頭從江底打撈上來。林先生他們陸陸續續從江底共打撈起44根疑似烏木的木頭,可這木頭剛撈上來,林先生就被人舉報了。
惠城區警方隨即介入調查,出於辦案的需要,警方將林先生打撈上來的44根木頭進行了暫扣。
當地警方:暫扣木頭符合法律規定
烏木學名叫“陰沉木”,經過上千年的碳化而形成,有“東方神木”、“植物木乃伊”之稱。其外表呈黑色,所以又叫“烏木”,是製作工藝品、傢俱的珍貴木材。
在惠城區公安局辦案中心,記者見到了這批被警方暫扣的木頭。警方介紹,這44根木頭被林先生從江底打撈上來之後,由於保護不得當,已經有4根氧化腐爛,目前警方根據惠城區文廣新局的指導,已經用棉被將剩下的40根木頭進行了覆蓋保護。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79條規定,對於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掩藏物,是屬於國家所有的。因此警方報請了相關的政府,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公安機關暫時代為保管。
對於市民向警方報警稱林先生“盜賣古木”的報案,警方認定,林先生沒有違法行為,不予立案。
初步確定是烏木 將獎勵林先生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把這批古木移交給當地文物保護部門,也就是惠城區文廣新局進行調查。經過前期調查,這批古木初步確定是“烏木”,不過具體的價值、埋藏年限還需要經過廣東省考古研究院的專家的鑑定才能確認。
惠城區文廣新局局長告訴記者,如果這批木頭需要上交給國家,文物管理部門將對補貼林先生等人的打撈費用。
此外,為了表彰林先生上交國家文物的舉動,當地政府還將對林先生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一般給予個人獎勵5000元,頒發榮譽證書。
目前,經過惠城區文廣新局的勘探,還有兩根古木在江裏需要打撈,林先生等人正在配合當地政府,一起將剩下的這兩根古木打撈上來。
烏木之爭頻現 法律界定待明晰
雙方最後達成了一致。其實近幾年,由烏木引發的糾紛並不少見,而各地的處置情況也不盡相同,甚至訴諸法律。其實有關烏木的權屬和定性,根據現有資料並沒有明確界定。而現實中昂貴的烏木一旦被髮掘之後,政府的介入,又不可避免地會和個人利益產生衝突。清晰界定權屬、定紛止爭,完善法律法規是當務之急,也只有這樣才能讓“國有”邊界更清楚,民眾權利得到保障。
和你大爺的諧 [網易山東省聊城市網友]: 2015-07-04 07:11:34 發表
既然山川河流土地等等都屬於國家,連河裏漂的木頭也屬於國家,那麼河流淹死人、地震震死了、被石頭砸死了、下雨淋死了、走在路上摔死了等等任何跟大自然及外界有關的的傷害都得讓國家來賠償!!!!!
廉刀VS腐頭 [網易山東省萊蕪市網友]: 2015-07-04 07:15:19 發表
國家 總是它該出現的時候不出現 不該出現的時候它出現了 例如 紅會
和你大爺的諧 [網易山東省聊城市網友]: 2015-07-04 07:13:10 發表
一切取決於值不值錢,值錢了就是我的,不值錢的隨它去吧……
網易廣東省深圳市手機網友 ip:112.95.*.* 2015-07-04 09:31:08 發表
相關部門怎麼不去堪採,老百姓搞出來你就收現成的,那要你們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