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皆可盲盒?NO!寵物盲盒可能開出這些法律隱患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劉文慧 王晗陽

最低只需要花費九塊九,就能購買一個充滿“驚喜”的寵物盲盒,可隨機開出貓、狗、倉鼠、兔子、烏龜等不同種類的寵物……在“盲盒經濟”大熱的當下,有不少消費者選擇通過購買寵物盲盒來擁有一隻寵物。

可消費者開箱後卻發現,宣傳詞中“物美價廉”的盲盒裏裝着的寵物早已奄奄一息、疾病纏身,有的甚至死亡多時。想要維權,卻因商家早已聲稱“不退不換”而吃下這個啞巴虧。

對此,四川坤弘律師事務所的廖禮楠律師表示,“盲盒經濟”並不等同於盲目經濟,當人們的好奇心凌駕於諸多寵物的生命之上,這種行為不僅是違法的,更是不道德的。“不論是負責運輸寵物盲盒的快遞公司,還是負責銷售盲盒的商家,都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事件

寵物盲盒引爭議

中通快遞道歉整改

“貨箱裏全是小貓小狗的慘叫聲,若是貨箱門關閉,完全沒有空氣流通,只有被活活憋死!已經有不少小貓小狗奄奄一息甚至死去!死去的小貓小狗,直接被中通工作人員丟在路邊!”5月3日,“成都愛之家動物救助中心”的一條微博令寵物活體盲盒站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據瞭解,涉事寵物活體盲盒出現在成都市金牛區,共有160餘隻動物,截至5月4日凌晨4點,已經有4只動物死亡。目前,這批寵物已被成都愛之家動物救助中心接回基地安置,其中出現患病的38只貓狗已被送往寵物醫院治療,其餘接受隔離觀察。

“寄快遞之前不驗嗎?中通快遞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面對網友的指責,5月4日,中通快遞官微稱,經調查核實,這批活體動物系平台電商客户線上銷售,中通快遞成都荷花池網店違規攬收,中通快遞向公眾、媒體和客户誠摯道歉。自5日起,中通快遞成都荷花池網點暫停快遞攬收業務,全面自查,並配合相關部門調查;中通快遞四川省管理中心寄遞安全負責人停職檢查,扣除其全年績效獎金。

5月6日,成都市郵政管理局對媒體表示,該局已對快遞企業、楊志商郵寄活體貓狗的違規行為立案調查。

活體快遞帶病寵物

寵物盲盒出圈又出格

盲盒文化源於美國,興於日本,原本是一種用以出售玩偶、手辦的潮流玩具盒子,因無法在購買前獲知其中具體產品款式的隨機屬性而受到年輕消費者熱捧。

近年來,盲盒經濟在我國異軍突起、頻頻出圈。除了最初的手辦、玩具,服飾、食品、文具、化妝品、機票、書籍、珠寶、文物、活體寵物等領域也都颳起了“盲盒風”。有調查顯示,2019年國內盲盒行業市場規模為74億元,預計2021年將突破百億。對此,不少網友調侃,如今已是“萬物皆可盲盒”的時代。

然而,盲盒的隨機屬性也招致了不少“貨不對板”的詬病。早在今年1月,中消協就曾發出消費提示,直指盲盒經濟中過度營銷、涉嫌虛假宣傳、“三無”產品等風險。

至於上文提及的活體寵物盲盒,亦有批評者指出,除去道德層面的人性缺失,寄遞活體動物本就涉嫌違法,如果被寄遞的寵物攜帶病菌,更是充滿了動物防疫風險。

對此,央視新聞評論道:“用盲盒裝動物,將一些人的快樂建立在動物痛苦甚至失去生命的基礎上,是對人性的背離,也是娛樂的異化。相關法律禁止寄遞活體動物,商家必須遵守,快遞公司也不應明知故犯。遵從人性,尊重法律,就不會有如此惡劣、如此出格的盲盒。”

違法運輸活體動物最高面臨十萬元處罰

對於盲盒中的小動物來説,快遞貨車的大門就無疑是一道“鬼門關”,密不透風的包裝、糟糕的衞生環境、長途跋涉的運途、暴力的分揀流程,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盲盒動物受到致命威脅。

廖禮楠表示,快遞公司未經備案從事活體動物運輸已經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除符合郵電部特准交寄規定並確保安全的,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各種活的動物。”廖禮楠説道,“對此,我國《郵政法》第七十五條也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收寄郵件、快件的,對郵政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對快遞企業,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的範正光律師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涉事主體未經備案從事動物運輸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那麼,消費者想要遠程購買寵物的,正規的運輸流程應該是什麼樣的呢?記者撥打了成都某寵物門店的客服電話。

據工作人員介紹,普通快遞不能寄送寵物,如果顧客採取遠程購買的方式,只能通過空運將寵物交付給顧客。如果走空運的,顧客可以委託寵物店或者自行聯繫專門從事寵物託運服務的機構辦理業務,託運人需按要求向動植物檢疫部門提供免疫注射證明以及動物檢疫證書。該工作人員補充道,從成都向沿海地區郵寄一隻幼犬的費用大概在700元左右。

售賣寵物盲盒商家和電商平台責任幾何?

廖禮楠表示,未取得相關檢疫證明的動物存在傳播疫病的風險,而快遞郵寄需轉手多人,這種行為在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的今天無疑是一顆“定時炸彈”。

新近施行的《動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條也明確規定,經營動物交易,應當附有檢疫證明。而違反前述規定的,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貨值金額一倍以下罰款。“因此,寵物盲盒的商家並不能逃脱法律追責。”廖禮楠説道。

範正光認為,部分動物身上所攜帶的病毒、細菌等,無疑也將給消費者的個人健康帶來風險。法律不但要求電商平台對商家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還要對於商家經營行為進行一定程度的實質性管控。如果平台知道或者應知商家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應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平台對商家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語

寵物盲盒或許是由消費者的好奇心所催生,但真正陷寵物們於險境的則是快遞公司、無良商家以及對此漠然處之的電商平台。實際上,盲盒的玩法並不透明,花費十幾塊前便開出名貴寵物更是天方夜譚,寵物盲盒商家以“尊重生命”之名,行“拒絕退貨”之實,足以説明其對生命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

根治寵物盲盒亂象,不僅需要電商平台增強對有關商家的信息篩選和審查力度,快遞公司更應嚴控運輸、分揀和投遞等環節,切實承擔動物防疫的社會責任,避免再次發生寵物盲盒只有“盲”沒有“寵”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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