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宣傳廣告屢踩“紅線” 錦尚天域吃30萬元罰單
12月7日,記者從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於近日公佈2021年11月行政處罰信息,涉及全市5個縣區辦理的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等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案件71個,江西江鈴海外馬自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旺中旺百貨有限公司禮步湖店、錦尚天域銷售方江西偉融置業有限公司等被點名。
文/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許佳慧
●江西美術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
出版書目標註“教育部推薦”涉嫌違法
4月22日,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線索:江西美術出版社出版的“《父與子》漫畫成語悠閒自在”(2018年6月第1版第1次印刷)一書有“教育部推薦中小學生閲讀書目”內容,涉嫌違法。
經初步調查,教育部2020年7月28日發佈了《關於從未以“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名義出版、推薦圖書的聲明》,江西美術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發佈的“《父與子》漫畫成語悠閒自在”(2018年6月第1版第1次印刷)一書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該局對江西美術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處以廣告費用3倍計4646.55元人民幣的罰款,上繳國庫。
●江西江鈴海外馬自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無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被罰10萬餘元
4月8日,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稽查局青雲譜分局執法人員對江西江鈴海外馬自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食堂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該局對江西江鈴海外馬自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處以貨值金額10倍罰款102560元人民幣上繳國庫。
●旺中旺百貨禮步湖店
銷售不合格白木耳、茶樹菇等被罰1萬元
7月13日,南昌市新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稱,經抽樣檢驗,由旺中旺百貨有限公司禮步湖店銷售的白木耳、茶樹菇、黑木耳,水分項目不符合GB 7096-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菌及其製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給予人民幣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07元。以上罰沒款共計人民幣10307元,上繳國庫。
●江西金盛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售藥機售過期口罩被罰3萬元
4月26日上午,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南昌市軌道交通2號線巡查時發現當事人擺放在南昌市軌道交通2號線內的21台自動售藥機,均擺放了外包裝標識為江西省金洹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過期口罩,共計21袋。該局沒收違法經營的過期口罩16袋,對江西金盛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整。以上3萬元罰款,上繳國庫。
●南昌縣錦尚天域銷售方
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遭重罰
8月5日,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南昌縣信訪局呈閲件,多名購房者實名舉報江西偉融置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錦尚天域18#19#20#樓房屋在銷售過程中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的行為。江西偉融置業有限公司銷售18#19#20#樓房屋的實際交付情況與前期宣傳事實不符,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户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之規定。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江西偉融置業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20萬元上繳國庫。
此外,3月31日,該局接電話舉報,執法人員到位於南昌縣東祥路與東嶽大道交界的錦尚天域檢查,發現售樓部現場放有“15年固定租金收益”“微投資撬動大財富,升值前景好,出租收益穩”“收益更穩健每個月有固定的租金收益,無需多次招租、反覆簽約”等宣傳內容,經調查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江西偉融置業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10萬元整,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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