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1月3日海南航空HU7237次航班上,一位頭等艙乘客在座位上吸煙
紅星新聞記者丨陳怡帆 藍婧 實習生丨陳佳鑫
編輯丨王禾 餘冬梅
1月4日,有網友在抖音發表圖文稱,在1月3日海南航空HU7237次航班上,一位頭等艙乘客在座位上吸煙。圖片中,該男子體態放鬆,背靠座椅,穿着拖鞋的腳蹬在客艙擋板上,大量白色煙霧遮住了他的臉。該用户配文表示“是什麼樣的乘客讓你們不聞不問……”微博平台進行轉載爆料的網友稱,自己“向空乘反應,沒有任何人進行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就此事向海南航空進行詢問,其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確有乘客在近日於HU7237次航班途中吸電子煙,但發生日期應為2022年12月26日。該乘客坐在1A靠窗的位置。由於HU7237為B737機型,該座位前方為客艙擋板,處於乘務員監控的視野盲區。
1月5日,海南航空針對此事發布聲明。聲明稱,該男子在航班下降安檢結束、乘務組及安全員就座後有吸電子煙行為(根據民航局規定,乘務組落地前40分鐘需下降安檢,並不晚於落地前30分鐘入座)。海南航空經回訪周邊旅客,煙霧在1A靠窗旅客頭部附近未明顯擴散,且因客艙壁板阻隔,該區域屬於機組監控盲區,期間機組並未收到旅客反饋相關信息。海南航空高度重視本事件,目前已開展內部調查,並將相關信息提交機場公安協助處理。
海南航空針對此事發佈於1月5日聲明
此前早有法律規章明確禁止“航空器內吸煙”,而民航規章亦指出,吸煙屬於擾序行為。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關於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運輸安全的通告》,“吸煙(含電子煙)”明確列為航空器內禁止的行為之一。若旅客違反規定,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衞條例》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單位或者個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電子煙產生的煙霧極有可能觸發飛機上的煙感系統,給飛機運行造成不便。據人民網報道,2018年7月10日,香港飛往大連的國航CA106航班上,因副駕駛吸電子煙致使煙霧向客艙瀰漫,該副駕駛試圖關閉循環風扇,卻誤關閉了其他組件,導致客艙供氧不足,飛行高度急速下降7000米。
此前,有民航業內人士接受《中國民航報》採訪時指出,客艙內禁止吸電子煙是為了保障民航飛行安全。電子煙使用的是鋰電池,而飛機上鋰電池爆炸造成的風險很大,加之部分電子煙產品在結構設計上有缺陷,其電池沒有安全電路保護,在大功率放電時有發生爆炸的可能,會直接影響飛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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