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遛狗三次即捕殺:“滅火”還是“拱火”?
最近,一場由“狗”引發的爭議,讓人口僅有40餘萬、歸屬於雲南昭通的小縣威信縣出人意料地登上了熱搜。11月13日,威信縣公安局、農業農村局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通告,表示將在該縣城區禁止遛狗,遛狗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處50元至200元罰款,第三次則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消息發出後,沒等相關規定落地,“愛狗人士”與“恨狗人士”的交鋒,便在網上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輿論風暴”。一時間,兩派網友在網上吵得不可開交,威信縣擬推行的養犬新規,也因此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縱觀網絡輿情,不難看出:不論是“愛狗”一方,還是“恨狗”一方,多數網友的發言都高度情緒化,因此頗顯極端。其中,不乏有為此叫好的網友表示:“就該徹底禁止養狗”,將“地圖炮”的炮口直指所有犬隻飼主。與此相應,不少愛狗人士也倍感憤怒,甚至直接對當地有關部門破口大罵起來。相比之下,儘管網上也有分析相關規定合理性與合法性、為文明養犬這道“難題”尋找破局之道的理性聲音,但其音量顯然不足以與激烈的爭吵比肩。如此場景,令人不禁懷疑:威信縣推行這樣的規定,到底是為了在輿論場上“拱火”,還是解決實際問題?
儘管就人口總數而言,養過狗的家庭只是少數,但是,大多數人都知道“養狗要遛”這個最為基本的常識。在日常生活中,遛狗的人和他們的狗,是一道幾乎人人都見過的城鎮景觀,從動物行為學的角度出發,寵物狗也不可能在不能出門活動的環境下長期生存。因此,所謂“不許遛狗”的規定,實際上與“禁狗”並無不同。只要搞懂了這一點,我們便會明白:廣大養狗者為何會那麼憤怒,支持這項政策的網友又為何顯得如此極端。
平心而論,我們不難理解威信縣有關部門出台相關規定的初衷。長期以來,養犬者與其他居民之間的矛盾,已經在不少地方造成了嚴重的“狗患”。所謂“狗患”,其實錯不在狗,而在於那些不願意文明養狗、規範養狗的低素質養狗者。為此,由政府對文明養犬問題加強管理規範,一直都有相當深厚的民意基礎。在此之前,許多地區都出台過各種規定,通過要求養狗者在遛狗時必須拴繩、為狗佩戴嘴套、自行撿拾動物糞便等,其中一些執行情況較好的地方,基本上已經平息了“狗患”。
有這些成功經驗在先,威信縣有關部門就算初衷再好,也應意識到謹慎選擇施政方式方法的重要性。畢竟,相關政策的目標只是平息“狗患”,如果步子邁得太大,一下子搞成了“滅狗”,不僅無法凝聚社會共識,獲得足夠的正當性,還可能進一步激化養狗者與其他人、養狗者與當地政府之間的矛盾,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對立,反而給社會治理添亂。
退一萬步講,就算某地“狗患”極為嚴重,已經到了民意高度支持“滅狗”的地步,政府在制訂政策時,也必須嚴守法律底線,決不能隨意讓行政規定凌駕於國法之上,徑行侵犯物權。“城區禁止遛狗”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尚且爭議巨大,“一次警告、兩次罰款、三次捕殺” 的罰則,更是明顯逾越了行政規定的權限。
11月15日,面對相關爭議,威信縣主要領導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威信縣對犬隻管理規定引發的網絡輿情非常重視,多個部門正在對相關情況進行研究。其間,這位領導專門強調:“政府部門出台文件,一定要有法律依據。”顯然,當地有關部門已經認識到了此事的嚴肅性。我們也期待,經過這場爭議,當地能以更加慎重的態度,在法律的準繩之下調整相關政策,給出更合理的解決方案。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