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明朝時期就有《內參》了,只有藩王級別的王爺,才能閲讀此文件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休閒

內參,是內部參考的簡稱。它與普通的新聞有所不同,就是這些新聞是一種不公開發布的報道,屬於新聞的一種特殊形式。

我們國家一開始制定的內參主要分為3個級別:

1、絕密級:僅供有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員參閲,裏面所反映的,都是極為重大和緊急的事態,有《人民日報內參》和新華社《國內動態清樣附頁》。

2、機密級:供省部級以上領導參閲,裏面反映的,是一些重要動態、敏感問題和重要建議,有《國內動態清樣》和國際《參考清樣》。

3、秘密級:供地市級和司局級領導參閲的,則稱之為《內部參考》。

當然,還有一個可以訂閲的內參,叫《內參選編》,版本為16開本48頁,每週一期,全年共51期。

這種刊物式的內參,一般的黨員幹部或黨政機關單位都可以訂閲。

這是我們目前的內參情況。

其實,寫內參並不是現在才有的,中國在明朝時期,就有了專供藩王觀看的內參,名字叫《御製紀非錄》,它的主筆級別很高——是朱元璋皇帝。

望文生義,所謂的“紀非”,自然記錄的都是不法之舉,不良之行。

記錄的都是誰的不良行為呢?記錄的都是朱元璋子侄們的惡行。

朱元璋出身很貧苦,自然知道底層老百姓生活的艱難,在他當皇帝之後,對老百姓是愛護有加的。

但是對於在朝廷裏供職的官員,要求十分苛刻——只要貪污達到60兩銀子,官員就會被殺頭。

其中朱元璋還發明瞭一種“剝皮萱草”的酷刑,即將被判死刑的官員皮給剝下來,將皮囊填充上稻草,擺到顯眼的地方以警示後人。

對於犯罪的官員是這樣,可要是朱家宗親犯了罪呢?也按這個標準來處罰嗎?

執行“雙重標準”的朱元璋自然是捨不得這樣殘忍的處罰他們了。

但朝廷也有朝廷的法度,如果朱家子弟太不像話,過分的寬宥也不利於自己的江山統治,所以,要給他們平常做好“警示教育”,使他們心中警鐘長鳴,不要做哪些違法的事情。

於是朱元璋就編纂了一本書,專門列舉了許多朱氏宗親的一些惡行。當然,這些東西是不能讓朝廷大臣們知道的,否則豈不是自曝家醜了?所以劃定的參閲者級別很高——各地的藩王。

 

這裏頭記錄的朱氏子孫惡行簡直是五花八門,真是應有盡有。

今天我們就列舉一二:

1、喜歡搞惡作劇的

潭王朱梓是朱元璋的第八子,他喜歡搞惡作劇來取樂。

一日,他突發奇想,人人都説大便“頂風臭十里”,可是狗怎麼不嫌臭呢?要是人真的吃了,會有什麼反應呢?

於是喚人將大便做成了丸子狀,美其名“大明小丸子”,然後叫來王府中的宮人,強迫她們吃下去。

每吃一顆,朱梓都要問上一句:“好吃嗎?”

如果回答不好吃,竟然敢侮辱王爺的“美食”,拖下去一頓棍棒伺候!

上一個打完了,再喚來下一個,這回的問話同出一轍,但是回答卻不一樣了,宮人忍着噁心回答:“好吃”。

這一下潭王高興了,終於隨了願,高興之餘那些宮人也沒逃過:“既然好吃,那再賞一顆……”

2、不懼戴綠帽子的

秦王朱樉以好色出名,他嫌棄西安的女人腳大,特地差人“於蘇杭收買女子”。

但他的審美標準定得實在太高,要求買來的美女,都要“似紙上畫的一般模樣女子”。

命令一下,陳婆子和太監吳泰,出發了。可是最後買來的女子不合

朱樉的心思,他一怒之下,將辦事不力的吳泰膝蓋剜去,那個陳婆子,則直接在杭州打死了。

你説朱樉很好色吧,但並不“獨”,在這方面絕對夠得上大度。王府一般是不容留陌生男子居住的,朱樉則不然,他不在乎這些,所以那些住宿的男子可得濟了,用“為非”來回答朱樉。

3、草菅人命型

齊王朱榑《明史·諸王傳》中説他“兇狠悖逆”,他膽大到敢取罪臣的女兒為妃,和有夫之婦睡覺。

由於“終日閒逸”,將大權都交給手下邾庸、任弘、王敬、沈豹、徐璘等人,以至諸人妄為。

他曾聽信這些人的煽風點火,共濫殺指揮千百户校尉人等共計482人。

這些人中,具體細目為指揮5人,千户9人,百户20人,鎮撫3人,知府1人,王府官2人,舍人12人,生員4人,軍人27人,校尉200人,婦人1名,以及上述各位受害者全家男婦198人。

朱元璋之所以將子侄們的惡行編為《紀非錄》一書,就是希望他們“朝暮熟讀,以革前非,早迴天意,庶幾可免”。

十分可惜的是,這些藩王只是學會了享受,哪能體會到朱元璋創業的艱難和守業的不易?

以至於一代一代傳下去,沒過幾代,後輩竟數典忘祖,為害地方越來越烈,就是掌權的皇帝本人也不務正業,最終大明到崇禎朝,終於走到了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