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重創了法國旅遊業,為幫助旅行社度過難關,法國政府此前發佈一項政令,允許旅遊業相關企業為確保其現金流量可以向取消預定的客户支付代金券來代替退款,但一些消費者協會已在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退款。
法新社報道,法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UFC-QueChoisir和全國消費住房及生活環境消費者保護協會(CLCV)日前聯合宣佈,兩家協會已經向法國最高行政法院提交訴狀反對政府疫情期間為保護旅遊企業而頒佈的一項政令。
3月25日,法國政府頒佈一項政令明確規定,顧客如果因新冠疫情被迫取消旅行預訂,相關旅遊企業為保證其現金流可以採取以代金券形式來替代向客户退款。此前,法律上明文規定,在類似情況下,旅行社必須支付現金退款。旅行社支付給顧客的代金券有效期為18個月。如果在18個月內代金券未被使用,顧客可以將其兑換成現金。
7月2日,位於布魯塞爾的歐盟委員會表示,針對包括法國在內的歐盟十國侵犯消費者權益一案開始啓動調查程序,以維護消費者因新冠疫情被迫取消旅行後有權要求旅行社退款。
兩家協會表示:“第一波因疫情而被迫取消的預定已經過去4個多月了,一些遊客家庭的經濟狀況仍然堪憂。因此,迫切需要能夠允許消費者選擇退款方式。”兩家協會認為,“旅行社應該向國家求助,申請由國家擔保的現金信貸,而不應該通過犧牲消費者權益進行自救。”
兩家協會還表示,“目前,多家航空公司已經意識到,應儘快恢復消費者對航空公司的信心,他們已開始重新審視此前拒絕退款的規定。目前,歐盟委員會已經開始採取行動來維護消費者利益,但一些旅行社仍置若罔聞,繼續凌駕於法律之上,損害消費者利益,這是不可接受的。”
歐盟給被調查的十個國家兩個月期限做出回覆。否則,歐盟委員會將啓動調查程序的第二階段,在這個階段,歐盟委員會要求被調查國家根據歐盟法律作出調整,調整期限通常還會有兩個月的時間。
本報圖文綜合歐洲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