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見鼓勵返鄉入鄉創業
山西日報
5月1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推動返鄉入鄉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我省鼓勵和扶持返鄉入鄉創業政策,切實推動各類人員返鄉入鄉創業。
加強創業政策扶持,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過2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的標準給予場地租賃補貼,按每帶動就業1人不超過1000元、總額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降低返鄉入鄉創業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佔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的比例下調為15%,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下調為8%。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將個人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
有需求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全部納入創業培訓範圍。我省將加強創業載體建設,對縣級及縣以下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等創業載體,正常運營1年以上、入駐返鄉入鄉創業實體20户以上、吸納就業達到40人以上的,可根據入駐實體户數、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記者高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