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興通訊擁有“前所未有的獲知權限”,這些權限是什麼?
近日,許多媒體上出現了“中興通訊7nm芯片量產,5nm也完成了技術儲備,即將完成研發”之類消息,我初看到時,心裏並不是升起什麼民族自豪感(儘管我也想升),而是持懷疑的態度。
為何我持懷疑態度呢?有2點原因:
1、我們的芯片實際製造水平還比較落後目前,全世界最先進的芯片工藝級別已經到了3nm,而據本人所瞭解,中國目前的芯片製造能力還比較落後(這並非故意抹黑,而是清醒的事實),我們目前只有14nm級別的量產能力(中芯國際)。
所以,初一看5nm都快被研發出來了,心裏很詫異,怎麼突然一下就跳到了5nm呢?要知道這之間差了2代的差距,目前世界上,有能力製造7nm,5nm芯片的只有台積電,三星等極少數公司能做到,但其中並不包括我們。
2代差距的跨越可不是光靠着我們的愛國熱情,我們美好祝願,我們網上吶喊一下就能實現的,這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技術積累和突破。
並且,華為與中興主要是設計,而不是生產,比如常聽説華為海思芯片搭配7nm,5nm等,那也是隻是達到了這方面的設計能力,而不是自身能夠生產。
所以,前幾天網絡上才傳得沸沸揚揚,昨天中興通訊就在官網微博上澄清闢謠,這可能真讓許多原本興奮的朋友變得沮喪失望。
不過,認清自己的現實,正視自己的缺點,我們也就有奮起直追的動力。不管怎麼説,芯片領域節點是多方面的,每個環節都很重要,華為中興在設計能力上是比較強的,那麼我們也有理由相信中芯國際在中國科技人的努力下,能很快達到10nm,7nm,5nm,甚至3nm的製造水準。
2、美國對中興通訊擁有“前所未有的獲知權限”
事情起源於2018年,美國製裁中興的事件後續。
2018年7月,美商務部與中興簽署協議,美同意取消禁止美國供應商與中興進行商業往來的禁令,條件是一系列嚴苛的要求與天價罰款。派出特別協調員是中興和解協議中的其中一項,其他款項包括$17.61億美元的鉅額罰款,一項長達十年的有條件性制裁暫緩令,以及要求中興更換所有董事會成員與公司高層。7月20日,美國參議院修改本院通過的《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版本,並與眾議院達成統一,同意刪除並恢復對中興禁令的相關內容。自此,中興將可以從美國生廠商進口電子元件。
也就是説,中興用天價的罰款認繳與苛刻的條件(被美國派遣特別協調員和更換美國認可的高層),最終換來交易往來禁令的解除。
中興為此付出的遠比我們想象要多,只是,值得嗎?
值得不值得,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我想,中興這麼做肯定是經過了深思熟慮,有他們自己的難處。
這背後有怎麼樣的驚心動魄,驚濤駭浪,刀光劍影,沒有切實經歷和了解,不便於做結論,我們能夠討論的也僅是公開的公眾的信息。
所以,一起看看這份苛刻背後的沉重。
據網絡公開信息,2018年8月24日上午,美國商務部部長宣佈將任命羅斯科·霍華德(Roscoe C. Howard, Jr.)為駐中興(ZTE)特別合規協調員,該人員將負責協調、審查以及評估中興、其子公司和分支公司的生意運作是否美國出口控制法,並將所獲情況向美商務部報告。據悉,霍華德將對中興的運作有“前所未有的獲知權限”。
前所未有的權限?
看到這幾個字,心情挺不是滋味,繼續找到相關資料,瞭解了一下這些權限,提煉出以下3條:
(1) Howard先生已被BIS選定擔任SCC,任期為十年。十年是2018年6月和解文件中所規定的公司的監察期的期限。
(2) SCC主要負責協調、監察、評估並彙報公司及其全球範圍內的子公司和關聯企業對美國出口管制法律法規,2018年6月和解文件的合規工作。SCC平等地向公司總裁和董事會以及BIS彙報工作,並在履行其職責時諮詢BIS(美國的檢查調查委員會)。
(3) 根據2018年6月和解文件,SCC將擁有全面且完整的權利,可以接觸所有相關的公司員工、賬目、記錄、系統、文件、審計、報告、設施和技術信息。
【信息來源於中興通訊特別合規協調員任命公告】
看到了嗎?特別是最後一條,這個美國特別派遣員可以接觸中興通訊公司一切員工、賬目、記錄、系統、文件、審計、報告、設施和技術信息。
也就是説,一切中興的全球性商業行為都沒秘密,以及中興的所有技術信息都對美國無法設防,他想看就看,隨時都可以彙報和傳回給美國,這跟強佔有何區別?在羽寒看來,這真是無法理解的。
所以,即便我們或許能理解中興的難處,但對於如此苛刻的條件和代價付出,還是想説:值得嗎?
最後,祝福和希望我們早日突破,也相信有了國家的大力扶持支持,我們科研人員的艱苦奮進,一定能擺脱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卡脖子與束縛,美國打壓的越狠,我們就會更努力,從而在研發上不斷突破。
總有一天,我們也會還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