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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閃閃代表:對外賣騎手等,要確定平台企業的社保繳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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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郵區中心局郵件接發員柴閃閃處獲悉,今年兩會期間,他將就完善新業態中靈活就業勞動者的社會保障提交有關建議。

柴閃閃告訴記者,近年來,他一直關注以網約車司機,快遞、外賣配送員為代表的靈活就業人羣。“平台經濟發展很快,特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很多人都全職或者兼職參與相關工作”,靈活就業模式吸納勞動力、穩定就業,但現有社會保障制度無法與這類就業形式有效銜接,導致這個羣體的保障存在缺失。

柴閃閃建議,隨着勞動力人工成本不斷提高,眾多新業態下的市場主體都開始傾向於輕資產運營,眾包業務形式開始興起。在以平台類企業為代表的用工隊伍中,有大量的眾包騎手。當發生勞動糾紛時,平台企業往往以平等合作協議來規避責任,“即使勞動者通過訴訟來尋求救助,往往也需要極長的時間和精力付出,才有可能取得應得的保障。”

他還發現,在新業態靈活就業勞動者中,多是兼職或臨時工作,有的本身繳着社保,有的沒有明確用人單位,有的只有家鄉的新農合或城鄉居民險。“共同的特徵是工傷、失業時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障”,一旦出現工傷,對勞動者家庭打擊很大。

他建議,要明確平台與個人的責任關係,認定標準和認定範圍。“就事實勞動來看,勞動者與平台企業間有很大依附性。建議以事實勞動關係來認定責任主體,通過用人單位註冊時的主營業務是否與勞動者工作息息相關來判明從屬關係。”在現階段,要允許靈活就業社保裏面增加工傷險,同時明確網約用工等靈活就業人員在工作地參保的繳費範圍。針對眾包騎手等羣體,特別是平台收入達到一定基數且未參加城鎮職工社保的勞動者,要確定平台企業的社保繳費義務。

來源 人民日報客户端 | 作者 巨雲鵬

編輯 孟紫薇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