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數家企業開出了行政罰單。其中數字經濟新業態代表企業花生日記2019年的案件也終於塵埃落定,罰款金額從7456萬元降至904萬元,幾乎是“打一折”。 目前,花生日記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已經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同時也切實加強了平台在個人信息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廣告宣傳等方面的工作。從而邁入補齊發展短板,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快車道。 這種監管部門既“包容”又“監管”的監管方式與市場主體既“求發展”又“敢於負責”的發展思路如卯榫之合,激發了數字經濟的全新活力。
社交電商,在質疑中不斷前行
在爭議中不斷前行,這是社交電商行業最近幾年發展的一個縮影。而就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平均每個月都會有關於社交電商企業的融資消息,融資總金額近10億元人民幣。
社交電商主要是利用社交流量創造價值。以社交電商平台拼多多、雲集、貝店、花生日記、淘小鋪、京喜為例,對於消費者來説,能夠更方便、實惠地買到自己想要的商品;對於推廣者來説,提供了一種新的創業手段,能夠低門檻地靠分享實現自己的夢想;對於整個社會來説,可以提升商品流通效率,促進消費。
這種經營模式與傳銷那種想要不勞而獲,侵害下級經濟利益獲取收益的做法在本質上有着不同。
社交電商也與傳統電商不同,社交電商以“人”為紐帶,利用互聯網社交工具,以人際關係網絡為渠道進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務。在隨着傳統電商流量縮減、運營成本走高的困境下,社交電商以其較強黏性、互動性、精確用户細分以及較低營銷獲客成本迅速發展起來。
社交電商作為一種新興業態,其在服務經濟、消費模式升級、助力脱貧攻堅等領域做出了重要的貢獻。雖然新的《電子商務法》已經實施,但缺乏針對社交電商的集中性、專門性的規定。行業的發展也亟待出台專業法律規範,以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隨着互聯網的普及與網絡經濟的發展,“社交”和“電商”這兩大模塊逐漸融合,形成一種具有較強先進性的營銷方式。像阿里巴巴、京東、美團等互聯網企業也紛紛大力佈局社交電商這一賽道。 根據智研諮詢的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社交電商銷售額為22247億元,較2018年的12643億元同比增長75.96%;2020年中國社交電商市場銷售額依然以超過60%的增速增長,銷售額達到37031億元。
當然,對於社交電商從業者而言,其發展過程中的新模式合法性、合規性問題日益引發關注,甚至成為行業發展的痛點。“涉傳”成為社交電商從業者頭頂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這種情況下,監管部門既“包容”又“監管”的監管方式顯得尤為重要,創新監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刺激市場的全新活力。
罰款金額打一折,廣州傳遞積極信號
偉大的時代與偉大的國家相互映襯,偉大的城市與偉大的企業互為支撐。以阿里巴巴為例,這家企業與杭州相互成就,創造了太多的高光時刻。此次,廣州相關部門對花生日記為代表的新業態實行創新監管,主動幫助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罰款金額“打一折”,也無疑是對外界傳遞出了積極的信號。
花生日記在監管部門指導下,持續加強在個人信息安全、網絡數據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廣告宣傳等方面的合規工作。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花生日記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內部建立不良鏈接屏蔽處理制度,如發現價格標識錯誤、虛假宣傳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內容,會第一時間通過斷鏈、屏蔽等方式處理,通過搭建客服中心妥善完成售後糾紛處理。
一個新事物剛開始的時候難免會野蠻生長,強化監管可以去偽存真,讓社交電商更規範地發展。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會長盧成南曾説:“任何一個模式創新都可能碰到問題,一方面,企業要不斷與政府交流溝通,在原有法律法規下進行管理;另一方面,國家的相關部門,也要在確保這種新經濟模式,在對國家經濟發展有利的情況下,完善監管的方式方法,這是國務院出台的指導意見裏非常明確的態度。”
從這兩年的發展來看,法治化的確在推動社交電商走向健康有序的發展。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將社交電商放到了電子商務的細分領域進行監管;《社交電商經營規範》完成公開徵求意見程序;《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其中提到“要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完善平台經濟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平台經濟發展法治保障”。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司負責人韋犁曾經説,“對於平台經濟,我們將秉承包容審慎的原則。” 包容審慎不是不監管,而是在強化監管的同時對新事物的發展給予更大的空間,宜疏不宜堵,幫助他們提升、優化,讓社交電商創造更大的社會價值。
商務部電子商務司副司長賈舒穎更是點贊直播電商、社交電商、跨境電商等新模式的出現,順應了時下多元個性的消費需求。
同樣,社交電商作為新物種,社會各界應該採取審慎包容的態度,不輕易扣帽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將模式完善,走向更好的進化和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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