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壇上的NFT,泡沫還是風口?
文丨文化產業評論
互聯網世界從不缺乏概念。
2018年,區塊鏈技術火爆全球,打那時起,“通證經濟”“數字經濟”等新鮮詞彙便頻頻為各路技術大咖、企業家、學者、甚至政界要員所提及,新興技術開始被大家賦予無窮的想象力——彷彿自從2000年納斯達克崩盤、互聯網泡沫破滅之後,人類終於再次找到了一條通往未來的繁榮之路:
我們終究會顛覆歷史,建立一個全新的互聯網,讓信息與價值在其中自由流通。
最近被投資圈、科技圈、藝術圈共同捧上神壇的NFT,便或多或少地承載了這樣的期望。
3月11日,NFT數字藝術品《每一天:前5000天》以6934.6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5億元)的價格在世界著名藝術品拍賣行佳士得(Christie’s)成交,創下了NFT數字藝術品成交新紀錄。
△《每一天:前5000天》
據瞭解,斥巨資購入NFT數字藝術品的買家為NFT基金Metapurse創始人Metakovan和Twobadour,而Metapurse則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NFT基金,持有大量NFT數字藝術品。
實際上,此次天價拍賣極有可能是Metapurse聯合佳士得策劃的一出商業炒作,目的是提高NFT數字藝術品的價值及其在藝術界的地位,畢竟過去有不少傳世珍品都是通過在佳士得拍賣而名聲大噪。
從結果來看,這場拍賣也確實在各界掀起了軒然大波。在科技圈,“鋼鐵俠”埃隆·馬斯克要賣一首關於NFT的歌,此前Twitter CEO傑克·多西要出售自己的第一條Twitter,而在藝術界,無論藝術大家還是無名創作者,紛紛湧入NFT大潮,將自己的作品兑現為NFT。
△Twitter CEO傑克·多西的第一條Twitter
那麼,NFT到底有何魅力?是未來投資風口,還是一場不亞於20年前的資本泡沫?在欣欣向榮的通證經濟、數字經濟發展道路上,NFT能夠為文化產業帶來什麼?
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美好願景關於NFT和區塊鏈,非專業人士理解起來可能不太容易。簡單説來,NFT是採用了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的數字資產代幣(或者稱為“通證”),全稱為Non-FungibleToken,特指包含了記錄在區塊鏈智能合約中識別信息的非同質化代幣。
既然是非同質化代幣,NFT自然有別於“同質化代幣”(Fungible Token,即FT),如比特幣這類金融屬性較強的數字資產,一枚比特幣和另一枚比特幣並無本質不同,且比特幣可以分割,0.5個比特幣的價值是1個比特幣價值的一半。
而NFT不同於FT,它可以唯一映射某個特定物品(實體或虛擬),且不可分割——這樣的特性使得NFT比FT在實體資產數字化上更有優勢。一件獨一無二的藝術品可以是一個NFT,而非一枚比特幣——這也是NFT最先在藝術品拍賣領域應用落地的原因之一。
當然,如果對應實體資產,NFT的應用範圍不僅僅是(非數字)藝術品,而是可以用於標記有信息識別需要的任何物品,如用於珠寶鑑定、商品溯源、文件票據核驗等等。
回到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文化創意產業,NFT的確天然契合了無處不在的文化商品確權、授權等使用場景,將NFT與文化商品的版權對應起來,理論上可以實現版權確權、分發、交易等關鍵業務流程,再加上隨着文本、影視、音樂、遊戲等內容已經完全數字化,通過NFT這一虛擬數字資產錨定本就存儲、複製並傳播於網絡空間的數字內容,早已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NFT支持者看好其在數字文化領域的應用前景,不單單在於這項技術能夠服務於版權價值流通的整個生命週期。更重要的是,在互聯網巨頭等中心化機構壟斷文化內容的生產、流通和消費,內容創作者從“版權所有者”淪為“出讓版權換取腦力勞動報酬的打工人”的今天,NFT,或者説NFT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代表着一個更加平等、公平的文化產業生產關係。
不難理解,如今的文化商品,如網絡小説、影視、音樂、遊戲等,其版權多以公司所有的形式存在並被使用。以音樂行業為例,詞曲作者將作品授權唱片公司製作、發行,通常只可獲得約10%的版税分成,聽眾所消費的錄音製品,表演者權、錄音製作者權多歸屬於唱片公司,如此合作模式下,詞曲作者從來都不是獲利較多的一方。
區塊鏈技術因其去中心化,能夠繞過“中間商”直接聯繫內容生產與消費雙方,“點對點”實現內容分發,把過去因渠道消耗的價值歸還創作者。這樣的版權分發機制能夠不斷激發創新,符合產業的長遠發展。
去中心化,是理想,是信仰。人們對區塊鏈改變現有產業邏輯寄予厚望,稱之為“革命”——正如許多年前,互聯網扛起“民主與自由”的旗幟一樣。
互聯網沒能解決的問題,NFT可以嗎?為了解一件NFT數字藏品是如何誕生的,以及如何通過NFT為數字內容獲取價值,首先有必要熟悉NFT交易市場。在這裏,內容創作者可以將他們的作品創建為NFT藏品並進行交易。比較知名的NFT交易網站包括KnownOrigin、Rarible、OpenSea等。
例如,在OpenSea,包括畫作、卡牌、域名等,超過1440萬NFT藏品在網站出售,其中不乏價格不菲的數字藝術品,也有相對廉價的表情包、頭像等。
如果你想把數字內容以NFT的方式進行拍賣,第一步便是在網站創建一個賬户,類似於在銀行或交易所開户,你需要同步獲取或綁定一個加密貨幣錢包地址,以便創建NFT或購買NFT藏品。
由於OpenSea採用以太坊網絡,任何基於以太坊的價值傳遞行為(創建NFT或購買NFT藏品)均需支付一定費用(Gas fee,即油費),OpenSea網站支持免手續費上架NFT藏品,但此項操作仍需向以太坊網絡支付油費,摺合58美元。(NFT藏品標價1ETH)
對於實際交易價值可能連幾美分都不到的表情包、GIF動圖、數字海報,想以NFT的方式賺取更多價值,未免成本過高。
事實上,互聯網用户每天都會生產大量數字內容,如果應用NFT對這些數字內容進行確權、分發,確實有可能更加清晰、明確地在內容生產者、使用者當中進行價值分配,然而,這些數字內容是否真的擁有價值,其價值由誰制定?
最近一段時間眾多令人瞠目結舌的NFT拍賣案例被人們從各種角度進行解讀,無論是對這種新型價值傳遞形式的討論,還是將重點放在税務部門該如何監管此類交易行為上,鮮有人去嚴肅考量這些NFT藏品的真實藝術價值。
換句話説,互聯網存在大量冗餘信息,如果所有“原創”內容都基於NFT進行交易,過高的以太坊油費,以及維護NFT底層網絡運行所產生的電力、能源損耗,可否藉由數字藝術的繁榮發展而物有所值?那些因NFT藏品拍賣而煊赫一時的數字藝術大師,能否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成為未來的莫奈、梵高?
△藝術家村上隆的數字藝術作品
NFT無法成就數字內容的藝術價值,也並不“存儲”這些數字內容的藝術部分。在線藝術品交易研究平台artnet藝術市場專欄作家Kenny Schachter指出,NFT的藝術部分並不存在於區塊鏈上,而是存儲在IPFS——一種分佈式文件系統中。“如果IPFS被黑客攻擊,或是經營它們的企業不知怎麼回事就倒閉了,那該怎麼辦?NFT的藝術部分是否會被剝奪?”
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區塊鏈網絡一直因其低性能為人詬病,為了儘可能提高效率,多數區塊鏈應用錨定某一特定物品時並不會將其所有信息全部上鍊(更不用提實體物品了)。實現藝術價值NFT化,可能並非在NFT藏品創建瞬間便可解決。
另一方面,進入NFT世界的入口由KnownOrigin、Rarible、OpenSea等交易網站把持,在此之前,你還需要一定量的數字資產才能完成NFT交易。諷刺的是,人們想要將美元等法幣兑換為比特幣、以太坊等可用於NFT交易的數字資產,需要經由數字資產交易所,但這些交易所大多為中心化管理,背靠銀行、第三方認證機構等對交易進行評估和確認。
△以太坊
不久前的3月18日,OpenSea獲得由硅谷頂級風投機構Andreessen Horowitz領投的2300萬美元A輪投資。如果OpenSea未來成長為互聯網價值生產、消費的內容入口與版權代理機構,那麼,一個“去中心化”的數字網絡,實則仍由“中心化”的機構運營管理,區塊鏈所指向的新一代互聯網,似乎也無力扭轉壟斷現實在數字空間的映射。
從NFT的角度預見未來人們習慣了抨擊互聯網中隨處可見的盜版行為,卻似乎忘了盜版從來不是互聯網的專屬。版權環境、利益分配模式、市場需求……共同造就瞭如今嚴峻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同樣在藝術品市場,藝術臻品的高價值與稀缺性所導致的市場供不應求才是贗品氾濫的根本原因。
NFT之前,解決這些問題靠的是版權局、鑑定所等具有公信力的機構來為物品價值背書。過去,作家為了防止作品被侵權,會在向出版機構郵寄作品的同時也寄送自己一份,將郵戳作為作品歸屬的證據之一。
互聯網時代,儘管出現了數字水印、基於區塊鏈加密技術的確權服務等知識產權解決方案,版權局、鑑定所依舊被委以重任。以NFT、區塊鏈為代表的確權、用權體系仍需獲得權威機構的認可。技術可以簡化繁瑣的線下確權流程,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信任問題。從這一點來看,完全去信任、帶有無政府主義傾向的區塊鏈世界,距離人類現實還是太遙遠了。
不過,從物理世界到數字空間,歷史重複不可避免,但這種映射也同樣反作用於現實生活。縱觀互聯網發展歷程,我們很難斷言稱互聯網什麼也沒有改變,傳統媒介時代自頂向下的信息傳播方式確實因互聯網而變得扁平了一些,儘管信息的價值因幾乎0成本的批量複製而無從體現。
積極地、進步地來看,隨着技術發展,其影響進一步擴大,派生於物理世界的數字空間,也必然會顯現出某些獨一無二的特質,改變着身處其中的我們。
例如此前引起爭議的,燒燬英國藝術家班克斯畫作《Morons》、後又以4倍價格賣出其NFT版的事件裏,無論事件策劃機構Injective Protoco還是購買方,相信他們都堅信這樣一種理念——存在於數字空間的物品,可以獨立於物理世界,擁有可以衡量的、全新的、獨一無二的價值。
△英國藝術家班克斯畫作《Morons》
這多少有些未來主義的感覺。至少在今天,已經有人選擇把虛擬世界當作真實,在網絡中、在遊戲中尋找意義,現實生活反倒退居其次。一個虛擬偶像、一段發生於賽博空間的探險、一張不存在於現實世界的畫作……會替代物理世界中的實體,在一部人的認知中成為真實。
結語針對NFT的“藝術泡沫”論調,Kenny Schachter評論稱,“即便這是一場泡沫,那也有肥皂在,並非一無所有。”他預言,“NFT可能之後會以某種形式存在一段時間,但可能並不會和今天的形式一模一樣。”
站在現實世界,NFT可能是未來藝術品創造、交易的一種方式,它無法取代傳統畫廊以及線下藝術品拍賣市場,但會在傳統權威機構的支持下改變現有文化商品版權確權、分發、交易流程,方便版權價值的管理和分配。
但如果透過未來定義現在,否定賽博空間的虛擬特質,將NFT對應的一幅畫、一首歌、一件遊戲道具、一塊土地視作確定的存在,那麼,大火的NFT可能只是開始,一個你可以自主選擇活在其中,擁有完整內容生產、流通、消費體系的萬物互聯世界,正在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