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澳大利亞立法逼谷歌為新聞付費 美國:我第一個不答應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科技

在仍然緊張的疫情形勢下,全球各行各業都遭受到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如傳統新聞媒體業便因廣告收入減少而面臨發展困境,這在澳大利亞尤為嚴重。為此,澳大利亞近日正推出一項新的議案,要求Facebook和谷歌跟澳大利亞當地媒體與新聞行業協商,併為其在平台上推廣流通的信息繳納費用。

谷歌

澳大利亞似乎給出了較為充足的理由:疫情下,澳大利亞大大小小的傳統媒體都面臨生存威脅,裁員的裁員,停刊的停刊。澳大利亞認為Facebook和谷歌是“罪魁禍首”,因為它們搶佔了傳統媒體的生存空間,加重了它們的負擔。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調查也給出了實質性數據,在線廣告每支出100澳元,其中53澳元被谷歌拿到,28澳元則進入Facebook腰包,剩餘可憐的19澳元屬於其他媒體公司。

對此,Facebook和谷歌所在的美國當然是第一個不答應。美國對此極為不滿,並要求澳大利亞廢除法律,擔心通過立法調控特殊參與者的競爭地位會給兩家美國公司造成明顯傷害。美國還有貿易代表希望澳大利亞深入研究市場,如果可能的話,可以制定一套自願性規範。澳大利亞財政部長Josh Frydenberg回應稱,政府將繼續推進強制性規範,它能解決數字平台和媒體公司之間存在的議價能力不平等問題。